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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没想过,在那个回城无望的年代里,原身找当地的女孩结婚是一个多么理所当然的决定。
再然后,面对分别十多年,忽然回城的儿子,表面上惊喜,实际上尴尬不知所措,纵容大儿媳妇对小儿子的冷嘲热讽……
这一切的一切,都可以用原身已经成年,已经结婚,已经有自己的小家庭,父母对他再无义务,反倒是他需要赡养父母来解释。
可人心怎么能不计较呢,父母总是为了大哥选择牺牲和委屈自己,接收了这一切记忆的简西,实在没办法对简父简母产生孺慕的情绪。
尤其是在他刚来到原身身体里的那几天,他也能敏锐地感觉到,面对他这个赖在家里的小儿子,不仅大哥大嫂嫌弃,做父母的,心里也是颇为不满的,要不然,当初他提出从家里搬出去时,父母也不会只是假意阻拦了一句,就放任他离开了。
简西会忘记带着蓝秀和简丹回家探望二老,或许只是因为他从未真的将简家二老当成自己的爸爸妈妈吧。
不像蓝秀和简丹,她们让简西感受到自己被需要,被重视,被关怀,他们才是彼此关联的一家人。
“卖早点,你们怎么做这种事啊?”
简栋梁皱了皱眉,卖东西,那不就是个体户吗,他简栋梁的儿子成了小摊贩,传出去多丢脸啊,简西好歹也是念过几年书的,也有初中学历,再不济,也该找个学徒工的工作啊。
“现在回城的知青那么多,能找到的工作就那么几个,我学历比不上人家,也没有其他知青机灵会来事,卖早点挺好的,至少挣的多,能养活一家人。”
时代的特殊性,在这个年代,挣的再多也不如工人这个铁饭碗来的荣耀,可再过几年,随着一些国营企业的效益日渐低落,逐渐发不出工资,个体户的地位反倒提升了。
简西是从后世过来的,自然不觉得自己凭双手挣钱有什么丢人的,所以面对简父的指责,他可以理直气壮的反驳。
“卖早点能挣多少钱?飘地你都舍得花一两百买衣裳了?”
在这一点上,苗田比简栋梁更实际,她和老头子的人脉关系轻易不能用,眼瞅着再过几年大孙子也到工作的年龄了,要是现在帮小儿子弄一个学徒工的工作,将来就没办法再求人帮大孙子活动工作了,所以小儿子要是真的能够挣钱养活自己,也是一件好事。
她只是不高兴小儿子在自己不满意的儿媳妇身上花钱大手大脚,有那个钱,攒起来以防不备之需难道不好吗?
“衣服也不是天天都买的,结婚那么多年,我也只给秀儿、丹丹买过这样一次衣服。”
简西不软不硬地反驳道,他意识到,应该是他和蓝秀逛街那天被某个熟人看到了,因此才有了简父简母忽然找过来这件事。
从简家搬出来两个多月了,前一个月,他好歹还主动回去过一两趟,之后因为把蓝秀娘俩接回来,这才疏忽了父母。
可从头到尾简父简母没有主动关心过下乡十六年,又从家里搬出去,没有一技之长的儿子,这会儿因为有人撞见儿子给儿媳妇和孙女买了贵价的衣物这才主动找过来,想来也是讽刺了。
“我去把丹丹接回来吧,让她见见爷爷奶奶,正好多买几个菜,留爸妈吃顿饭。”
蓝秀觉得这会儿气氛有些尴尬,简西的父母拿她当隐形人,连个眼神都不给她,可见对于她这个儿媳妇是不满意的。
这会儿老太太又提到了新衣服的事,更让蓝秀觉得老太太话里话外都是在训诫她,指责她这个败家婆娘乱花自己男人挣来的钱。
“嗯,去王叔那称点高粱酒回来,爸好这一口。”
简西也不想蓝秀受气,干脆就把人支开。
简栋梁和苗田也不是为了看这个儿媳妇来的,蓝秀走了,他们反而可以毫无顾忌的说更多的话,因此也没有阻拦。
“你该不是在手表厂边上卖早点吧?”
苗田忽然想起了一桩事,她曾经听过同车间某个工友的抱怨,说是手表厂外有一个卖水煎包的摊位,老板的手艺很好,想要吃到水煎包得一大早起来,要不就得排长队,摊子每天的生意都很好。
“如果说的是卖水煎包的那个摊位,应该就是我吧。”
简西点了点头,这种事没必要瞒着,海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苗田有心想要知道,只需要去手表厂外看一眼就好。
“真的是你?”
苗田只是随口问一句,没想到工友口中生意兴隆的早餐摊位真的是自己儿子开的。
“挣的不少吧?要不然你也不敢那样花?”
苗田倒抽一口凉气,听说他们胡同口专门卖豆浆的老头一个月也能挣个五六十块钱呢,儿子的早餐摊生意那么好,一个月起码也能挣一两百块吧,这可赶超八级工的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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