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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情激昂时,高弘德缓缓开口:“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
众人:……
“人口就是最大的好处。”高弘德敲敲桌面,幽幽开口,“武安等地不近,可也不算远。带回来几万人,足够边境组建一支敢死营。”
这个时代的敢死营,和现代完全两个概念。基本等同死囚重犯,赶在外围用以消耗敌人弓箭。
奚名茗悄悄掐了把手心,极力控制抽筋的嘴角,尽量不刺激大总管。
幸好李靖没在。
只看尉迟敬德,哪怕大胡子兼脸黑瞧不出什么,可肢体语言一览无余,就差暴起掐死高弘德。
所以啊,文官最好别管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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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高弘德都出的什么馊主意。
奚名茗不懂打仗,只说两点。
第一,和突厥作战,难道是把两方人马拉到开阔平原,摆好军阵对冲吗?还敢死营!
第二,对方万箭齐发,几万人马绝对往己方溃散。这下好了,不用等敌人开打,精锐因踩踏损失过半。
高弘德干政务一把好手,算账更是手到擒来……打仗?估计连奚名茗的眼光都不如。
子不肖父,高弘德完全不如他爹高颎啊。
难怪历史上最后下落不明呢,这偏科也太严重了。这哪是瘸腿啊,这是只剩一只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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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贞观朝留下赫赫威名的将帅,那绝对靠真本事。
历史上的王玄策,出使天竺遇政变,跟着他的使者被俘,诸国贡物遭抢掠。天朝上国来使,王玄策能忍?
逃往吐蕃,当即发檄文征召军队……对,你没看错,一名唐朝人,在强盛的吐蕃直接发檄文征召军队。
事情乍一看离谱,实际顺理成章。
王玄策与副使蒋师仁率吐蕃、泥婆罗两国八千余人军队,灭天竺。
取得的成就,史书记载——连战三日,大破之,斩首三千余级,赴水溺死者且万人,阿罗那顺弃城而遁,师仁进擒获之。虏男女万二千人,牛马三万余头匹。于是天竺震惧,俘阿罗那顺以归。
灭国战,让王玄策成功晋升大唐从五品朝散大夫;也让王玄策与副使蒋师仁在《旧唐书》混了上述一段记载。
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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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贞观朝将星何等璀璨,尉迟敬德战场何等凶残!
反观张金称部,并不是一支真正的军队。他们只是一群散兵游卒,是强盗土匪,聚众只为杀掠,并无凝聚力。
何况此时的尉迟敬德,手握奚名茗牌大宗师,那是指哪打哪,让活捉谁,绝不多耽误一秒。
是,上了战场,不存在尉迟将军听令奚宗主,而是奚宗主一切行动听指挥。
边军军纪严明,当地百姓一看,这支军队完全不一样,吃的居然是自带干粮,完全不动当地老百姓一针一线。
老百姓感激涕零,主动配合不打紧,还源源不断给军队送粮食。
尉迟敬德一路平推,摧枯拉朽,以一千精兵轻易弹压三万余人的张金称部。
然后——举行公审!
没太多可赘述之处,就是一群泯灭人心的土匪强盗,从张金称到起部下大大小小的头领,尉迟敬德一口斩杀一百又十二人。
张金称部屠城遭人恨,尉迟敬德光天化日,当着全城百姓连砍人头一百余颗,刑场血流成河,却只让人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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