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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ence他……根本是故意被感染的,他说,没有理由让我一个人受罪。没想到得病不到五年,他就因为急性肺炎引起的并发症走了……而我却还好好活着。”
我沉默不语,这种时候,很难有人知道该说些什么。
“不好意思,我真是的,怎么会和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说这些。”vcent深吸一口气,向我微一鞠躬,他还是没哭。我正想回话,vcent却重新背起画板,指着树林深处:
“我还想往里面走一点,说不定能画到稀有的鸟类。你的监护人还在等你吧!我们就在这里道别好了。”
我摸着原路走回营区,一走进草坪,就发现john正穿着围裙,在铁架上烤着什么东西,原来他刚才是去备置午餐了吧!我心里沉甸甸的,友人远远地和我打招呼,我却没力气回应他,只是迳自走到他身边。
“你去那了?”友人问我。
“喔,没有,我陪vcent先生在那边树林里写生。”
“怎么啦,无精打采的?”
我微微瞥过头,不知如何和john启齿。而且我觉得那是vcent的隐私,我不应该随便转述给别人,友人见我没有回答,也不勉强我,只是朝我递出一样东西:
“饿了吧,要吃吗?”是根刚烤好的热狗,我怀里的雀鹰高兴地拍打翅膀,一面唱着:“香肠、热狗、还有可爱的我,今晚你要点那一道?”我抱着鹰没有手,于是便歪着头凑进john,直接含住食物的一端,像小狗一样叨回口里。
“你干什么!用手拿,用人类的吃法!”
友人不知为何脸红了一下,迅速抽开了手。我被热狗烫了一下嘴唇,只好放开雀鹰,让他滑翔到草地上,用手拿着咬下一半:“有什么关系,你害我烫到了啦。”
“吃没吃相,你还是一点都没长进嘛!”友人说。我正想反唇相讥,举头就看到johnny从远方慢慢踱了过来,过了一个夏季,灰狼长得越益壮硕,颇有草原之王的气质,我顿时觉得十分骄傲,自己能和这样英俊威风的狼为伴。
“在下久寻阁下不着,原来阁下在此。”
johnny一跃跃到我身边,我把手中的半截热狗往上一抛,johnny便俐落地接住,在野地里长大的灰狼是不吃死肉的,但johnny因为被动物园养过,所以十分能接受这些。
我笑着和他玩起来,抬头看见john很不高兴地瞪着我。他一直到现在,还不能接受我养一只狼当宠物,只要每回johnny稍微亲近我一点,他就会开始冷言冷语。
有时灰狼到我森林里的住所找我,我总让他趴在沙发上,和我一起倾听宗教音乐。如果john和他都在时,john会忽然变得很小孩子气,不但会怪我只和狼聊天,还会和johnny抢沙发。有一次灰狼和我说:
‘阁下的人类朋友,似乎相当厌恶在下。’
‘咦?还好啦。我想john也不讨厌动物,只是担心你会咬我而已。’我安慰道。
当时johnny没有回我的话,也没有再说话。只是用我从未见过的深沉目光,望着john的背影。
“啊,原来你又跑到这里了。”
熟悉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唤醒,orris从山谷那头冒出来,面无表情地走向草地上的雀鹰,再小心翼翼地把他捧在怀中。连看也没看我们一眼便转身离去,我想起刚才vcent和我说的话,于是站直了身:
“那个,orris……”
orris没有回头,只是抱着鹰停步。“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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