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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的装备?雷神之手!
除了惊喜,陈长庚也十分好奇,为什么摩伦和莉莉丝如此肯定?
“你怎么就肯定这是神器?”毕竟矮人的态度跟强买强卖没区别了。
“因为对于神明了解,这个大陆上没有任何种族能够比得上我们了。”
莉莉丝说道,语气里既有骄傲也有感慨失落。
精灵族作为大陆上第一批智慧生物,经历见证了许多神明的诞生、陨落和战争,如今虽然已经没落,历史知识真的是其它种族没法比的。
“神明装备并不是现在的神器,人类口中的神器是对强大攻击装备的形容,矮人们则是超凡的打造工艺,在兽人族是对力量的追捧…”
可是他们不知道,或许也不愿意承认,神明使用的装备或许威力还不如现在的神器!”
莉莉丝语出惊人,“神明之所以成神都是因为自身的强大,而不是装备。”
陈长庚想了一下,也是这个道理,如果有人因为手套装备成神,那就应该称为手套神了,而不是雷神。
“神明装备只有两个特点,难以破坏和自主适应。”
稍微等了一下,莉莉丝才说出判断依据。
世界上不会出现无法损坏的东西,魔法世界也不会有真正魔法免疫和物理免疫的装备,无限只是抗性程度非常高的另一种说法。
不过用来跟适应做前缀的话…
陈长庚小心翼翼伸入手套,看着它慢慢收紧。
只是适应佩戴者手型的话,无限倒是合适。
莉莉丝说的判断有些道理,神明使用的装备,制作材料肯定十分稀有,打造工艺也不会简单,为了不用经常更换,难以破坏和自主适应作为基本条件也有道理。
想通了陈长庚就不再纠结。
这是上学时期留下的毛病,雷神大人现身也不如讲道理心里想通。
然后就又开始高兴,雷神之手,相当于地球上神仙的宝贝,怎么也得是几十万年的古董了,而且不怕磨损。
雷神之手不好听,也容易惹麻烦,陈长庚想着随便一巴掌都是成千上万金币,“以后就叫黄金右手好了!”
告别出来,视野之内都是青春靓丽的美景,心情前所未有的舒畅,和刚刚穿越过来时,简直正好相反。
那时候艾瑞尔召唤不到,又被精灵们排斥,没有技能,没有系统,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还以为成了穿越者中垫底的那个。
可是现在再看:
能够孕育生命的生命之树,放在地球都是不敢想象,可是他有,———该死的菲亚露娜。
一滴就能增加突破圣阶的生命泉水,多的无法计数。
战争古树,除了移动速度外,可以抗衡巨龙。
还有精灵族,虽然没落,但却是这个世界诞生之初就存在的完美种族。
她们天生拥有魔力,体魄超过人类,武技天赋也不错,而且每一个都可以魔武双修,这种人才在其它种族里怎么也得万中无一吧。
而且个个容貌绝美,身材一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条件了。
要是再加上魔法世界里免疫魔法的体质,开局不但不惨,简直是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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