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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世界(第1页)

初堇写着日记,回想最近发生的事。初堇在原来的世界里就有写日记的习惯,每天被欺负了,她就写下来。后来日记被妈妈看见了,被她说了一顿,她就很少写了。

想起这些初堇心里很难受,她又一次思考要不要回去。最后她决定,如果一直没人打扰自己,她就把这个身体占为己有,在这里重新生活。

也许原主人生活也不容易吧,初堇看过很多小说,里面主人公穿越都是因为自杀,他们也像自己一样不如意,最后自杀了。如果在这里生活对他们是一种痛苦,自己在原来的世界也是一种痛苦,那么互换身体对两边来说都是好事。

初堇想着想着就累了,趴在桌上睡了一会。再次醒来时,她揉了揉眼睛,惊愕地发现日记上多了一行字。

“我一直看着你”

初堇有种偷东西被抓的感觉,自己刚才想的是不是都被原主人知道了。初堇连忙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占了你的身体的,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会尽快找办法回去的。”

虽然这么说,回去的方法该怎么找啊。如果原主人也想取回身体,那她应该会帮自己吧。

初堇拿出钱仔细算了算,原主人留下的钱还算充裕,如果省着花还是可以撑很长一段时间的。

自己是不是该把这赚回来还给人家啊?一想到这个初堇头都大了,自己都养不活,还要想办法赚钱,不知道回去之前能不能把债还清。

她连忙把这句话写在日记本上。

“乱花你的钱我很抱歉,我会尽快把钱还你的。”

初堇坐着等她回答,突然觉得自己很傻,自己在这人家怎么回答。那自己是不是又要睡一觉?初堇不困,看来要与原主人联系要找其他方法。

初堇把钱分成一份一份,每天花的钱要控制住,而且现在也不知道哪些地方可能要花钱,需要以防万一。

初堇知道没钱花的难受,有一次学校收补习的钱,妈妈拿不出这笔钱。拖到快学期结束,自己把那钱交上去时,班主任才记起来自己还欠着钱。她似乎不觉得自己会还这笔钱。

初堇不想再过这种欠着别人钱的日子了,她决定了,一定要挣好多好多钱,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但第二天,她就发现工作不好找。实际上,廉价的劳动力到处都有,壮汉搬着巨大的砖块,每搬一块,他们就要使出全部的力气,慢慢往前走。那砖快有初堇一半高了,她不觉得自己能搬得动这种砖。

但是猎物回收的价格却出奇地高,一只角兔竟然能卖出半个银币币。如果自己每天杀四只,就是两个银币。而且一些大型猎物的价格还会更高,一条龙能卖出几十金币的价格,而且还是最低价。根据龙的不同,初堇最高看到了一万金币的价格。

这要卖多少个自己才能赚回来啊。初堇这才明白原主人为什么技艺这么高超了,打猎来钱真的太快了。自己一直搬砖,还没一条龙来钱快。

但是做这行是有风险的,初堇每天都会看见尸体盖着白布从外面推回来,他们身上还留着血,一滴滴地落在地上,又很快就被行人踩在脚下用土埋掉了。

他们把死看的很淡,没有葬礼,没有坟地,所谓最后的归宿就是扔在一堆尸体堆成的山里,然后被野兽吃掉。

初堇有点害怕,指不定哪天她就会这样被推回来然后扔在这里。

所以这里的女人很多,她们还领着很多孩子。男人在外面死了,她们就换一个老公,继续生孩子。女人在这里就是生育工具。

但这样也是最安全的,她们不用外出打猎一样有钱花。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不愿意找个自己爱的人和他过上一辈子呢?

原主人明显不愿意过这种生活,她胸口的伤口证明她曾经拼命过,被毒蛇咬时她能毫不犹豫给自己来上一刀。一个人只有看淡了生死,才能做到这种程度。

初堇不知道原主人经历了什么,但肯定一直在拼命。

这个世界没有电力,没有蒸汽,生产力非常落后,一切东西都要依靠人力。

但这个世界有类似魔力的概念,不用于生产,而是战斗。其实很好理解,生产所带来的收益远没有打猎来的高,人们更愿意物尽其用,而不是推动社会发展。

初堇很想试一下魔力,这是这个世界才有的东西。但是魔法道具都很贵,它们都被放在玻璃展柜里,只有那些装备精良的人才会进去买。

没想到来到异世界还要忍受贫富差距,想到这初堇就叹了口气。她此时正出发去交易所,那里会回收猎物,也会有人组队打猎。

这里的小组不是稳定的,前一天的搭档,可能明天就死了。所以人与人的关系不会很深,大家各取所需,然后就再也不见。

只有装备精良的人才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首先就是因为这批人人数非常少,基本互相认识。同时,高难度讨伐任务必须要有良好的配合,否则就是去送死。

这样的人就被叫做“猎魔人”,在这个靠实力吃饭的世界,他们的地位很高,因为他们除了有钱,别人也打不过他们。

初堇小心翼翼地学着这个世界的知识,如果什么都不知道,很容易惹麻烦。

让初堇最感到意外的,就是这个世界没有学校的概念。人与人集中在一起,可以更好的传授知识,但在这里,人与人交流很少,他们更多靠自学,在野外学会技巧,而不是靠别人教。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初堇明白了盗贼为什么不受欢迎。盗贼在这个世界就是小偷,靠偷取别人的钱财为生。所以人们都瞧不起盗贼,因为偷人钱财无异于要人性命。

但是初堇又有疑惑了,原主人明明很强,为什么还要当盗贼呢?因为这个世界的盗贼往往很弱,他们行动敏捷,却没有缚鸡之力。杀不了魔物,所以才偷东西,但原主人可以杀死那么大的蛇,下杀手时毫不犹豫,怎么都不像靠偷钱为生的小偷。

但她的装备的确又是盗贼的装扮,轻便的布甲有一定的防御力同时不会影响行动。初堇除了见过盗贼那么穿,没见过其他人那么穿。

想不明白那就不想了,初堇把身上这套衣服给换了,用钱购置了一套盔甲。虽然她说过要省吃俭用,但这是必要开支。在这个盗贼不受欢迎的世界,骑士明显会更受欢迎。初堇都想好了,去交易所加入一支队伍,然后学点技巧,等学的差不多了,就可以自己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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