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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摩托机车声响,一身黑色皮装的皇甫若曦飞驰而至在别克车一侧刹车,叶帆看得清清楚楚,皇甫若曦一只手里倒提着一把冲锋枪。
“喂,住手!”叶帆在远处大叫着,向皇甫若曦飞奔而去,这小娘们聪明的有些过头,轻而易举的看穿了FBI的障眼法,怪不得刚才一直没去追那些警车,她早就知道目标不在哪些警车上。
这里距离皇甫若曦起码还有50米,无论如何也没办法阻止她杀掉贝斯特。
突然枪声响起,是罗斯特,他手持一支西格绍尔P226手枪,综合性能比伯莱塔更强,身击精度更准,15发的双排弹匣能够保持足够的火力,但手枪毕竟是手枪,50米的杀伤范围限制了它的攻击力,更要命的是没谁在50米的范围之外用手枪跟别人驳火,杀伤效果不如自动步枪,火力持续性不如微冲,它的唯一的长处近身接战更灵巧方便的特战,在50米的距离之内毫无意义。
在激烈的枪战中,10米左右能够用手枪击中目标,就已经是优秀的枪手了,罗斯特虽然是特战部队出身,特种兵不是神,没法把手枪当成突出步枪使。
可惜的是,罗斯特手里只有这支手枪,没法用也只能用了,他一边狂冲,一边开枪。没指望能够打死或者打伤皇甫若曦,只希望能够对皇甫若曦造成一定的干扰,不至于在第一时间就将自己的筹码给灭了口。
“法克,你开枪,阻止她!”罗斯特冲着叶帆大叫,他要是真能一枪击中皇甫若曦,绝对不会浪费第二枪的子弹。但手里的P226实在顶不上用,如果不是皇甫若曦的突然出现,罗斯特恐怕连面都不会露,毕竟FBI虽然是情报机关,但全美警察是一家,你亲自出手劫持警方的犯人,实在有些说不过去,这也是他找上叶帆的原因之一。
因此,叶帆身上的火力配置倒足,当然也没好到让罗斯特给他弄来几支M4卡宾枪或者是雷明顿霰弹枪来,毕竟人并非天生会把自己妈妈卖到妓院,总是会变的么,拿叶帆的父母当威胁,罗斯特多少觉得自己还是有些冒险。
除了自己的廓尔喀军刀,罗斯特还给他弄了一把CZ75式冲锋手枪,有效射程可以达到150米,比罗斯特手里那只p226的小玩具威力大了许多。
但他不肯向皇甫若曦开枪,这小妞儿本来就对自己不满,这要是冲她开两枪,这误会就更深了。
可眼见皇甫若曦已经对着别克商务开枪了,别克商务可不像通用车有防弹功能,紧急关头,误会咐的也顾不得了,直接抬枪就射。
当然,他还是将枪口的位置抬高了一点点,能够惊退皇甫若曦就成,杀了这妞实在舍不得。
出乎叶帆意料之外的是,他刻意抬高了枪口,可射出了子弹却偏生不肯听他的话,几十米的距离让手枪子弹的弹道发生了些许的改变,两枪射出,子弹在别克车身上炸出火花,距离皇甫若曦不到20公分。
皇甫若曦回头,看到了叶帆正瞄着她射击,30米左右的距离,当然看不出那么一毫半厘的差距,叶帆想要打死她那是绝对没跑了。
于是皇甫若曦立即反击,微冲的火力之强可不是叶帆两支CZ75式冲锋手枪可比的,而且皇甫若曦下手毫不容情,一波激射,叶帆胸口中弹,被掀翻在地。
操,好狠,叶帆心想,还好自己有超级防弹宝衣,胸口虽然疼,但也没疼到哪去,这当口也不怕什么帅不帅,趴在地上乱滚,因为眼前一片开阔地,实在没有遮挡物。
皇甫若曦冲叶帆开枪,给了罗斯特逼近的机会,很快已经窜进30米之内,P226终于能够发威了,他不会像叶帆那样对皇甫若曦手下留情,两枪之后,皇甫若曦被迫撤退。
“嘿,特么别伤她,这是我的底线!”叶帆在后边爬了起来,一边举枪乱射,一边大叫。
罗斯特充耳不闻,飞快的换一个弹夹继续射击,逼迫着皇甫若曦不断向后撤,终于让他能够冲到别克车跟前,隔着已经碎裂的车窗玻璃往里瞄了一眼,里边是一个满头血污的年轻人,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眼神迷离着不知道在瞅什么。
不过身上好像没有中弹,头上那血是爆炸翻车造成的。至于车里其他的几名押送警员,罗斯特现在也顾不上死活了,回头冲着叶帆叫道:“嘿,带他走!”
然后继续向皇甫若曦追射,到底是特种部队练出来的,又在阿富汗战场上死里逃生七八回,罗斯特的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好,一顿猛身之下,已经将皇甫若曦逼近了街边拐角处。
这时,监狱里警报声大作,圣昆廷的狱警们终于出动。
狱警们大多肥头大耳,没接受过多严格的军事训练,毕竟他们的目标是那些手无寸铁的犯人,倒是监狱高墙之上有枪法不错的防暴警察,但显然圣昆廷监狱的高墙在设计之初,重点是对内镇压越狱的犯人,对外侧的关注度不够,一大圈的钢丝网挡住了警察的射界,有劲儿没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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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几十个肥头大耳的狱警冲出来,那也是件麻烦事儿,人虽然超重,枪不会肥胖。
叶帆不敢再犹豫,一把拉开了车门,连拖带拽将车里的目标拉出来,一只手摁在对方脑袋上,向丰田车冲来。
皇甫若曦见叶帆要将人抢走,立即反击,微冲压制着罗斯特的P226,然后瞅个间隙向叶帆这边甩过一梭子弹,叶帆身上有防弹衣,但脑袋大腿防不住,更重要的是贝斯特要是给整上那么一两枪,一切就玩完了,叶只好一边往车里跑,一边回头开他,帮助罗斯特压制住皇甫若曦。误会不误会的,都特么见鬼去吧,老子打死不会把亲妈卖给妓院,但其他女人又当别论,何况还是个没上手的女人。
冲进丰田车,叶帆粗暴地将贝斯特塞进了车厢副驾驶位,然后跳进驾驶位,直接发动了车子,发动机咆哮一声,直接窜了出去,向着旧金山海湾的方向疾驰。在那里的渔人码头,会有一艘快艇在等候,他会带着贝斯特横穿海湾,抵达奥克兰市。身后是呼啸着的警笛声,市警察局的巡逻警终于出现,在他身后紧追不已。
叶帆加快车速,他以前喜欢骑机车,在闹市区飙个车只是小菜一碟,这是头一回开着轿车飞驰,感觉虽然不一样,但爽是肯定的,连闯了两个红灯,压根没有造成任何交通意外,别人只不过是眼里一花,一个超级丝滑的神龙摆导弹,丰田卡罗位在十字街头滑出一道美妙的弧线,然后引来无数的汽笛声外加车窗户里伸出的中指,然后就出鬼没般的消失了。
罗斯特少校要让自己把动静闹大点,但前提是不能死人。这年头死十个八个都不算是什么新闻,不死人还要将事情闹大,跟不上床要怀孩子一样困难,那只好让自己秀秀车技。
论直实的车技水平,他还真不怎么样,以前在国内飚车得去南疆大青山的盘山道,市区是万万不敢的,扣分罚款是毛毛雨。犯了事儿,他老子会拿皮带揍死他。那时候他觉得自己搞不好不是老家伙亲生的,后来看到不计其数的二世祖们酒后飙车见了阎王,才知道老头对自己着实是恨铁不成钢。
飚车的机会少,所以车技很有提升的空间,这回就算是一次试炼吧,叶帆想着,飞快的换挡,飞快换挡,瞅个空子一踩油门从一辆大公交旁边擦了过去,然后连两次摆尾变道,从两辆SUV中间硬生生挤过去,再换向了右转道上。
吼吼,这特么在闹市区飚车真是够爽的,叶帆想着,然后偶然一侧头,便看到陌生的一双眼睛在瞪着他,眼里满是疑惑、迷茫外加一点愤怒,显然这位贝斯特少爷醒了,而且刚才叶帆这飚车戏码自己是过瘾了,不过贝斯特却惨了,因为叶帆将他扯上车的时候,没给他系保险,几个飞车漂移加转向,将本来已经醒过来的贝斯特又搞个晕头晕脑。
”“&%¥#……”贝斯特嘟囔了一句叶帆没听懂的鸟话,叶帆回送冷哼一声,“会说人话么?”
一般而言他说的人话是指中国话,但显然贝斯特不会说,于是贝斯特换上了英语:“你是谁?”
“法克,老子救了你,这特么什么态度?”叶帆听这位贝斯特语气很是不友好,这不友好里大概率不是因为他作为贩毒集团接班人的颐指气使,分明透出了浓浓的不乐意。
“我需要你救么?”脑子清醒了的贝斯特很明显不是个笨蛋,“我已经准备进行无罪辩护,因为我完全没有触犯任何美国法律,你这是在劫持我,马上把我放了,否则我就报警了!”
叶帆瞪大了眼,这特么什么节奏,老子拼了老命救你出来,虽然这拼老命是需要打点折,但救你出来总是真的,你不谢我也就算了,你还还,还特么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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