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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权名利(第1页)

“哈哈,不知陈少侠可将所作之诗的诗名道来,我好让人抄墨一份,题于鸳鸯居墙上,千古之后,说不定你我皆是史书中人。”

郑天寿笑道。

在场众官员也眼前一亮,殷切地看着陈胜。

陈胜的诗,明眼人都知道是一首传世之诗,返璞归真,简洁明了,若是广而告之,流传开来,很有可能被后世之人用作学童启蒙。

如此一来,每当私塾先生念这首诗时,则必然要提一嘴诗的出处。

鸳鸯居郑太守及众官员邀钦差大臣宋瑞吃宴,陈胜有感而发此诗,宾客尽欢。

这是美化过后的记载,当中的矛盾,显然不会出现在史书上。

虽然大家立场不同,但在能史书留名的情况下,立场可以先放一放。

似郑天寿这般,官至一郡太守,背靠郑氏世家,权与钱皆不缺,缺的,就是名了。

不是现在的名,而是能流传千古的名!

“鸳鸯居提诗?”

陈胜嘴角微微上扬,“好啊,郑大人尽管提好了,这首诗诗名叫做悯农。”

但凡大一点的酒楼客栈,都会留有一壁,给喝完酒撒酒疯飙诗的文人骚客提笔泼墨的机会,当然,也不是什么烂诗都能上去提的,不然墙壁再大也不够人画的。

须得赢得满堂喝彩之诗,方能在壁上提笔挥墨。

如此一来,文人出了名,酒楼客栈也能跟着沾点光,引无数人前来观瞻。

“好好好,那本官就多谢陈少侠留诗了,取笔来!”

郑天寿喊道。

侍女立马将笔墨传来。

众官员面露羡慕之色。

郑天寿之所以如此迫切,亲自落笔,不是给陈胜面子,而是给自己留名。

在诗的前缀下,他大可写下“某年某月某日,陈胜留诗,郑天寿提笔落墨”这一句小字。

而这句小字,会随着这首诗,越传越广,越传越久远。

就好似陈胜前世苏轼的那首千古中秋绝词《水调歌头》正词前缀那段“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一样。

“兼怀子由”,意思就是被贬苏轼怀念他的弟弟苏辙苏子由。

可以说就算苏辙本人没有那么牛,也足以靠苏轼这首诗青史留名。

当然,苏辙最后也是凭自己本事在青史留名,压根不用蹭苏轼的热度,反过来还要捞一直被贬的苏轼,不是在捞哥哥,就是在捞哥哥的路上,最后为捞哥哥,在官场上混得距离宰相就差半步之遥了(副相)。

郑天寿没有苏辙这么牛逼的才华,他想青史留名,那只能蹭陈胜的热度。

“切,便宜那家伙了。”

宋瑞嘟囔着,瞬间感觉嘴里的饭菜不香了。

早知道陈胜出口成章,他早动筷子了,就算是被百姓认为是同流合污,也不能让郑天寿这家伙名垂青史的想法得逞啊!

陈胜听到了宋瑞的嘟囔,不由得哑然失笑,低声道:“宋老先生,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就让他嘚瑟一会儿吧,大的还在后面呢。”

郑天寿如此热切的表现,让陈胜想起一个很不错的主意来反击对方。

“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你小子,满嘴顺口溜,是想考举人吗?”

宋瑞琢磨着这句的话,觉得陈胜是个儒修的好苗子,脑子灵光,太早熟了,这句话,没点阅历根本说不出来。

不过旋即他又苦笑起来。

儒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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