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风组的密报称日前有人拿着一张图纸在金陵的机巧阁出现,看样式疑似暴雨梨花钉。唐门的人也已得到消息正往金陵全力赶去。
机巧阁近年来在江湖上声名鹊起,专门承接机关、暗器设计、制造的买卖。它有几个妙处,承接生意从不过问图纸来处,还能像现代一样做反向研究,也就是把要复制的成品拆开,研究构造,然后依样画葫芦做出来。敢如此行事,背后老板一定不是小角色,只是几年来连风组都查不到蛛丝马迹。把这样一间铺子开在秦淮这片烟花之地,也算是匠心独具。
据说有幸得到暴雨梨花钉而想让机巧阁复制的人至今已有四个,只是机巧阁也因此折损了六名有着三十多年手艺的老师傅。都是在拆卸的时候触动机关,被爆射而出的钢钉近距离刺中要害对穿而死。
暗器之王绝非浪得虚名。
莫熙正好按兵不动以逸待劳,一心一意地练起剑来。她深知武学一道才是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
过了十来天,日日风平浪静。莫熙的流霜剑已经进益不少,但还远远达不到一出手就极尽凌厉的程度。刺客对武功追求到极致便是希望能在一瞬间爆发出最强的潜力,以求一击必中,全身而退。至于江湖上各门各派,尤其是名门世家所传授的那些名字好听,一味追求使出来姿态美妙,却毫无杀伤力的花架子,莫熙是不屑一顾的。追求姿势美妙有两大弊端,一是临敌的时候下意识地局限于招式,不够随机应变,二是如此一来不免增加多余动作,从速度上和力度上都会大打折扣。
不得不说吴昊是一名剑术天才,他在剑谱上注解的练剑心得常常让莫熙觉得豁然开朗。古人对于人体器官、穴位的熟知程度不亚于现代人,剑谱上的剑招可说是招招夺人要害,狠辣之极。
金陵分堂又传来消息:三日后午时乌衣巷取货。不过一十三天,这么快就造出来了!
莫熙早早作了男装打扮,一路青衫落拓,慢慢步行至繁华喧闹的夫子庙,穿过秦淮河上的文德桥,经过媚香楼再往西南行数十米,乌衣巷的题字和诗碑已近在眼前。青砖铺就的路面,沾了晨雾中的湿气,因天气阴沉,近午时竟仍是湿漉漉的。穿过一截子窄巷,便是燕子楼,在二楼占了一个临街靠窗的绝佳位置,点了泉水鱼、三黄鸡、一品藕圆、梅子年糕,外加一壶铁观音。
燕子楼就在机巧阁的对街。如果估计得没错,黄昏之前,乌衣巷必有一场厮杀。而莫熙今日只做看客。
燕子楼的名字自然是由刘禹锡的诗而来。这家馆子的特色就是能把寻常菜色做得特别精致,盛菜的器皿也特别好看,确实做到了旧时王谢和寻常百姓的融合。
莫熙不知得到消息的有多少人。但是明显操着各地口音点菜的江湖人士着实不少。不过大家都怕太露痕迹惊走了这一场好戏,再加上很多人像莫熙一样只身前来,所以一时倒无人议论。
大概吃得七分饱的时候,便有一个书童打扮的人出现在巷子口,大概十二三岁的年纪,从走路的样子看有一些微薄的武功底子,来到机巧阁的朱漆门面前一闪便进去了,莫熙明显感觉到周围空气一滞,显然大家都屏息以待。
过了大概有两柱香的功夫,那书童模养的人便出来了,才走了十步就被八个穿着劲装的人围住。那八人首尾相应,面色肃然,应是平素便配合默契,想来是有所顾忌,圈子并没有收得太紧。
“是少爷让我这么做的,你们不能…”小书童话还未来得及说完,那八人就已经发动攻势,显然他们顾虑的是书童手中紧紧扣住的一只紫檀木盒,抢先发难就是为了在发动机关前夺取匣子。
小书童见势便有些慌了,腿有些抖,几乎是下意识地手指动了动,一瞬间36枚乌色钢钉齐发,如流星爆射,那八人顷刻间统统倒地,脸上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鲜血漫过青砖长街,铺就一地鲜红。空气里的水汽夹杂着血腥气,更添一分黏腻。
莫熙记得古龙笔下《楚留香传奇》里的暴雨梨花钉是“银制的机簧匣子,长七寸,厚三寸。上用小篆字体雕刻:‘出必见血,空回不祥;急中之急,暗器之王。’使用时二十七枚银钉势急力猛,可称天下第一,每一射出,必定见血,昔日纵横南荒的一尘道长,都是死在这暗器下的。此暗器系南湖双剑子周世明制造,当时找来天下最著名的巧匠,费时三年而成。”
而眼前的暴雨梨花钉耗时多久不清楚,外观却是一个紫檀木的匣子,静穆沉古,大小倒是跟书里差不多,略薄了一寸,里头装的是36枚乌色钢钉。只是匣子除了用料珍贵外看上去很普通,什么标识也没有。本来么,暗器就是要出其不意,抱着一个这么大的匣子已经够显眼了,还大张旗鼓地刻上几个字,生怕敌人不防范?而且银钉跟钢钉比,硬度和锐度差了不止一个档次,杀伤力也减弱很多。至于选取紫檀木为匣身,应该是取其木质坚硬。莫熙虽然不知它的机械构造,但原理应该就是用弹簧一类制动发射,如此迅猛而出,后座力必然强劲,匣身须异常坚固才能吃住力。
但是莫熙还是很喜欢古龙对暴雨梨花钉的描写,能把杀人利器写得如此有浪漫主义色彩,实在是对她职业的一种美化。
那八人穿着、气质都很一致,应该就是唐门派来的,也许是武堂。而其他人跟她一样只是来瞧热闹的。是以暴雨梨花钉虽然让人眼红,尤其刚才人人都见识了它暗器之王的威力,却没有一个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趁此机会上前抢夺。为了它,惹上唐门就不值了。何况这个匣子是最后保命的底牌,用一次便需要重新装回钉子,这个间隙即使再快,对一个一流高手而言也足够了,如果对方拼着牺牲第一拨人,然后抓住reload的一瞬发难,就算有此暗器之王护身,最后也只有束手就擒的分。
莫熙将刚才的情形暗自回想了一下,如果她在暴雨梨花钉的射程之内,大概也极难躲过全部36枚钉子,最多能做到保护住要害,受伤之后还能在一个时辰内保证平时七成的轻功逃命,但是如果钉上淬毒,她一分机会都没有。
唐四公子是根极难啃的硬骨头啊。
小书童可能是头一次杀人,居然楞在当场,不知如何是好。也不知道要逃,只紧紧抱着匣子,立在长街上,周围横七竖八的尸体躺了一地。他杀了别人,自己却表情如丧考妣。这时,一条长鞭忽然从跟乌衣巷交叉的一条暗巷里掠出,卷起小书童,刹时没了踪影。不知是哪路人马的手笔。
大家见再无好戏可看,便纷纷结账散去。莫熙却坐着没有动。仍是拿起哪壶已冷掉多时的铁观音,倒上一杯,慢慢喝着。
这事从头到尾透着一股子古怪。倒像是一场排练好的大戏,演员到场,观众到齐。却是哪里出了岔子?
莫熙跟着燕子楼的最后一批中午的食客下了楼。
暮色黄昏的时候,莫熙又折回乌衣巷,混在收摊的货郎里头,特地察看了青石板被钢钉打磨的痕迹。尸体已被挪走,连血迹也被洗刷干净。青石板其实是沉积岩里面的砂岩,硬度中等,但饶是如此,被凿出大约有一寸来长的洞,绝非寻常暗器可以做到。若是打在肉身上,那效果可想而知。她的视线扫过三遍,36枚钢钉竟已全部被收走。怕唐门的人暗中盯着机巧阁,也不敢多作停留,向租船的码头走去。
[十二国记同人] 今天开始做麒麟 被迫子承父业后[无限] 安可的淫乱日常(高H,NP) 殖装 龙神大业 研究生也想谈恋爱 哈利跛倒 清穿之炮灰人生 重生之周少 重生后我竟成了病娇皇帝的白月光 我欲春风 邪医(GL+虐男GB) npc要努力双修(np,结局1v1) 对你上瘾(直掰弯) 青梅十分甜 狠角儿(GB) 急!养的魔崽是撒娇精怎么办? 年年(h,1v1) 壶中困仙 猎君心
号外号外,女魔头陆初安要追方秦了!众小弟陆老大,你真的要追方秦?谁说我要追他了。陆初安狂妄道。众小弟那是?我要撬墙角!震惊!宜城女魔头扬言要追方秦?!方秦你竟然背着我找女人?!再叫一句我听听?我凭什么听你的!安安乖。方秦抱着陆初安,揉着她的脑袋。震惊!学霸方秦竟然有这种癖好?!我的女人你也敢碰?少年褪去以往的白色校服换上黑色的卫衣,眼神散发出嗜血的光芒。被包围的女生委屈巴巴秦秦!众人对对不起!女生抱着男生,一口一个秦秦。震惊!学霸方秦竟然也是个大佬!如果您喜欢大佬被撬墙角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本文系破镜重圆又撩又虐又甜男主对女主偏执成瘾江城大佬沈墨浓少年时,父亲突然去世,家道中落,初恋女友也不辞而别,音讯全无。那时,他发誓,要让负了他的人终生痛苦,粉身碎骨。若干年后,沈墨浓晃动着精美水晶杯里的顶级红酒,那晃动的液体鲜红如血,他一边嘴角扬起,眼底含着一万年前冰山上最冷的一片积雪,没有任何笑意,修长好看的身姿挺拔,往空中轻轻触了一下温如初,欢迎你回来。温如初蓦然打了一连串的喷嚏总感觉有人在暗地里算计我。当别人为了讨好沈墨浓而跟风去欺负温如初的时候,没想到却惹得沈墨浓勃然大怒从今往后,不要让我再看见你!更加当众向众人宣布我的女人只有我能欺负。温如初只想找到当年在地震中将自己救出来的那个哥哥,她只记得分别时,她问我要怎样才能再见到你呢?那个哥哥对她说小妹妹,我是励志要做一个新时代的农民的人,以后你来乡村的大田野里来找我。于是,大学的时候,温如初毫不犹豫的报考了大夏国排名第一的夏国农科院。毕业之后,温如初抛开了身份的束缚,投身到了夏国最穷最偏僻的乡野山村。只不过在某一天,他被某个人抓了回去(求收藏!)如果您喜欢偏执大佬的心尖宠回头了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傍上继母她弟原本和自己的男朋友约会的夏薇夜一觉醒来之后,却看到睡在自己的身边的男人居然是自己名义上的舅舅。差点没被吓死。某男厚颜无耻的宣布睡了我,就要负责!舅舅,我错了夏薇夜欲哭无泪,睡错人了怎么办?当然是逃啊虽然她和唐枭没有血缘关系,可他毕竟是她名义上的舅舅,从那以后夏薇夜只好躲他,避他,看见他溜得比兔子还快。不料某日一不小心被他抓住,直接扛到民政局,唐枭拿着结婚证,傲娇的命令薇夜,叫...
关于种田奇侠传打铁锻炼臂力和硬功挑水练习身法和腿功钓鱼增加眼力和软功,闲时再烧一道香煎鲤鱼加点内力一边种田,一边攻略,哥不在江湖,江湖却已经处处都是哥的传说。...
宋太祖起介胄之中,践九五之位,在位十有七年,九州不全。太宗沈谋英断,慨然有削平天下之志,取太原,伐契丹,高粱河,驴车梦断。及至靖康赵桓,去六世之颓靡,翼护京城,血战胡虏。乘时应运,豪杰景从,戡乱摧强,以成大业。破金国,服西夏,威德遐被,四方宾服。幅陨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故曰宋成祖!交流催更群284,427,642...
关于强爱霸宠她是骄傲的,即便在爱情里已经如此卑微,她也不允许自己有任何狼狈。签下器官捐赠协议本就是她自愿,因为她爱他的丈夫,爱到不计后果,不顾一切,所以在她知道自己得了绝症时,同意将心脏送给他最爱的女人。因为只有这样,她的爱情才能延续,以另一种方式,在另一个人身上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