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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纽约只是一条狗,但他对于任明卿的意义不是宠物,而是家人与朋友。
从徐安之的日志中,庄墨看得出来,那条狗很有灵性。它自由自在、生性高傲,和人类保持着距离,在那群山上像风一样来去。任明卿救过它,它就愿意跟他一起玩儿,充当他的保护神。事发前三天的那场斗殴中,它还为了救任明卿受了伤。
在徐安之还没有彻底俘获任明卿的时候,任明卿就是跟纽约一道,在那浩瀚的自然之间长大。他一度不愿意接近人类,却愿意相信这野兽,他们之间有很深厚的羁绊。
结果他们杀了这漂亮、高傲的生灵,还逼迫任明卿加入他们其中。
任明卿是一个正直的人,他从徐安之那里继承了完善而开明的道德观,而他们不但让他弑亲,还要他嗜肉。这对任明卿来说,是可怕的背德和罪恶的乱伦,冲破了他的心理底线。
任明卿不是从《士官长》中学会反抗的,他是在纽约躺在河滩砂砾上的半截鲜红的尸体边,爆发出他自七岁以后的第一次怒吼。徐安之以纽约为原型创造了高远。而在任明卿吞下狗肉的那一刻,高远从任明卿的精神中跳了出来。他握紧了手边的碎石,冲那些丑恶挥出了稚嫩的拳头。
他从来都是他的犬神,不曾离去。
在那一次斗殴中,任明卿没有遭受实质性的伤害,甚至还是胜利方,把那几年中承受的暴力伤害统统宣泄一通。但他的心确确实实生病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痊愈。
纽约被杀害、自己被毒打的梦魇时时刻刻紧跟着他,除了忘掉别无他法。
所以他把这段记忆整个地删除了。他把自己最黑暗的人生交给了高远,让高远来处理,习惯性地逃避人生的难题,直到再也戒不掉这种依赖。
他成了一个懦夫,一个人格解离患者,一个心智不健全的人,一个疯子,为自己时不时丢失记忆所苦恼,为自己曾经打伤了恩人的孩子而愧疚终生,以至于心甘情愿为他付出所有,毁掉自己的前途也在所不惜。
与此同时,高远却在他的逃避之下变得越来越愤怒,越来越暴力,也越来越难以克制。
他的人生整个都被扭曲了。即使他碰到了可以救他的人,脱离了原来的泥沼,他也无法改变。
可庄墨不信这个邪。
徐安之做不到的事他可以做到,徐安之救不了的人他可以救,而且必须救。他不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可以选择转身离开,他知道了一切之后他就没得选。他没有办法装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任由任明卿在那里继续受苦、受盘剥。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庄墨骨子里是强势又自负的人,他不信什么天道轮回、因果报应,他自己就是因果报应。
他决定要给任明卿最好的。任明卿值得最好的。他有这个使命把徐安之教给他的一切传承下去。
这个时候,电话响了,庄墨从失控的边缘被拉回了现实,将车停在路旁,发现是个陌生号码。他接起一听,里头传来任明卿的声音:“庄先生……”
庄墨的戾气一瞬间被抚平了,他自己都没有发觉自己的表情变得有多温柔,但他很快蹙紧了眉头:“你在哭?怎么了?”
任明卿哭得喘不上气。他原本是性格坚毅的人,但少年时期被虐待得没有了尊严,越长大反而越懦弱。庄墨理解他的胆小怕事,焦急地哄道:“你在哪儿?”
对面只传来“扑通”一声。
原来徐老发病中挥手打落了他的手机,手机掉湖里去了。
任明卿懵了。徐老硬撑着最后一丝清明告诉了他开机密码,他拨通了120,然后习惯性地找庄先生,却把手机沉了湖。任明卿茫然失措地原地坐了三秒钟,然后下意识地攥紧了左手。他的眼神变得空茫,似乎他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体里,然后很快,他脸上茫然失措的表情消失了,变得有些嘲讽。
“哭哭哭,就他妈知道哭。”高远撇了撇嘴,起身把徐老摊平,听了听他的心跳。
“呵,得亏遇到我。”他熟练地按压着徐老的胸口,帮他做心肺复苏,等到徐老恢复了呼吸,轻松地把他背在身后,往灯火通明的墅区走去……
任明卿哭了两声后挂断电话,然后再也打不通了,这直接把庄墨逼疯了。庄墨满世界打电话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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