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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歇尔记得很清楚,那是一年开春,阳光是那样明媚,如同她一样,让人难以忘怀。
那年他23岁,自从15岁他就跟着小镇的商队离开了家乡,辗转过了好几个地方,他当过跑腿,做过买卖,喜欢跟着叔伯们在寒冷的冬天围在酒馆的火炉边,喝着热酒,听着来来往往的人讲述着天南地北的趣事。
那几年心智还算懵懂,但靠着自己精明的头脑,也赚到一点小钱,维持生计完全是绰绰有余,那时候的他没有什么人生理想,只要吃得饱,有个温暖的屋子就够了。
他觉得人生是自由的,快乐的,没有什么太大的烦恼。
在旅游的途中,他遇到过不少追求他的女孩,她们都很年轻,善良,充满朝气,只是当时的他并不想要在任何一个地方安定下来,他不喜欢那样过于安逸的生活,结婚生子对于他来说还是那么的遥远。
直到他来到了加仑多,他的远房姨母就住在这里,他来之前就给康德太太写了信,说是打算来这里看看,小住一段时间,康德太太自然是非常欢迎他的到来。
他刚一进门就被女孩撞了个满怀,那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就哪怕是他,见过那么多漂亮女孩,在见到怀中女孩样貌的一瞬间,他还是愣住了,那算是一见钟情吗,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那时的她是那样的明媚动人,三月的阳光照到她的身影上,是那样耀眼,连发丝都在隐隐发光。她说她叫娜塔莎,他忍不住想要接近她。
看得出来娜塔莎在康德太太家的处境不太好,就连得到一块巧克力都能那么开心,他也不禁为她的单纯善良所动容。
接下里的日子里他总是找各种理由去接近她,逗她开心,她的一颦一笑都刻在了他的脑海中,他清楚地感觉到他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小女孩。
只是他还不知道怎么去和女孩说,她还小,他怕会伤害到她。
但当看到她和另一个男的回来的时候,他嫉妒地发疯,那汹涌的爱意已经没有办法在压抑,冲动之下他吻了她,看她羞涩慌忙逃离的样子是那样的可爱,他突然发现自己是愿意结婚的,如果对象是她的话,他是愿意的。
他想要给她一个家,她不用再寄人篱下,过苦日子,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从前他不愿意过安稳平静的日子,但如今却是他无比向往的生活。
只是自己的积蓄肯定是不够的,他开始到镇上去找活干,但是都是些薪水很低的工作,他也是发愁了好一阵子,结果有一天看到了一家酒馆的招聘,一天足足有二十块!
他当天就找到了那家酒馆,老板看他身材高大,一看就是个挺有力气的小伙子就留下了他当酒保,一开始他还疑惑什么酒保可以一天赚二十块,后来才得知,这是一个小帮派的聚集地,他们平日里就帮人去讨债,从中抽提成。
他跟着去了一次,呆在角落里看着这帮人为了讨债什么都做得出来,论起拳头就是往欠债者的头上抡,场面既血腥又暴力,让他心理有些不适,一个老大哥很照顾他,他告诉米歇尔,只要不闹出人命,地方的警察都是不会插手的,因为这个小帮派上头有人罩着,这种小乡镇的警察根本也不敢管。
那些欠债的赌徒本来也不是什么好人,他下手都很有分寸,没几天就到手了不少钱,他也深知这不是个长久的活计,打算捞到足够的钱就收手,带着娜塔莎离开这里,然后做些小本生意,日子肯定也过得不错。
有天回去的时候,看到街边一家服装店里面有件华丽的紫色洋装,他顿时想起来,娜塔莎这么大了还没有一件像样的洋装,当即就为了她买了下来,花光了自己这段时间来所挣的所有钱,当看到女孩收到礼物幸福的笑容,他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爱她,就想要将一切美好的事物都送给她。
他不希望她为他担心,就没有将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告诉她,只是和康德太太说自己在镇上的一家店里面当跑腿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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