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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他前面的小男生不停回头打量,似乎对教室里出现他这样的人物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也对,离开大学已经很久了,要不是遇上晓芒,他自己都已经快忘了大学生活的滋味了。
还记得刚认识她的时候,那次在晓风书社,本来是听说有个专业书展,去了才发现那些书从内容到版本都不尽如人意,正想走,就看见这个圣诞晚会上见过一面的小丫头。
“小姐,这里不能坐人。”
安静的书社里,就听店员稍嫌大声地提醒着。
一般人多少会尴尬吧,这位大小姐可没有:先是低头看了看被她压得有点变形的小矮柜,再顺着店员手指的方向瞟了眼不远处的休闲阅览区,好像不是很感兴趣地撇撇嘴,站在那里只是不动。
过了一会,看见店员走远,她歪着头不知打什么主意,片刻之后,似乎作了什么决定。先是心虚地看了看四周,确定没什么人注意到她,这才一屁股直接坐在地毯上。
书社的地毯有多脏?
当时的他根本没想到这个问题,只觉得震骇:这个习惯跟从前的亦雯一模一样。
一瞬间仿佛回到了大学时的图书馆,常常在排排书架之间找寻亦雯的身影,最后总是在窗边的地毯上看见她捧着一本书,静静地看着。
后来更是发现,她们甚至连喜欢看的书都一样――还是说,女孩子无论多大都相信童话?
也不是,现在的亦雯,虽然外表还是细致秀美,可骨子里的精明干练却渐渐地形于外。
对了,亦雯。
如果晓芒介意的是她,那未免太傻了。
亦雯是他的初恋没错,可是,现在,他们都变了。
当然,他心里很清楚,亦雯当初决定回来工作,多少跟自己有点关系,不然也不会发生那件事了。
曾经自己也的确混乱过。
不由得抬眼再看看讲台上讲得眉飞色舞的晓芒:当时的那种混乱,想必连这个一向粗神经的丫头都看出来了吧。
可是,傻丫头,我们之间的相处不是更能说明问题吗?
这一点,她应该也还记得:不然那天在海边她不会一听到老徐他们调侃“蜜月”的事情就控制不住地皱眉。
呵呵,也许,他的丫头没有变得那么厉害。
心情变得轻松起来,刘启勋这才留意到大多数学生听课听得算是津津有味――难得,小丫头教的可是马哲公共课。
“……如果说刚才讲的那个例子还只是我个人对这个理论的一点体会的话,那么接下来,我则是要告诉大家,这个理论还可以帮你们排解失恋之后的郁闷情绪。”
哦?看她要甩什么包袱。
“呵呵。”学生也乐不可支。
“失恋算是很不幸的事情。”她脸上的表情居然不受影响地保持严肃:“不幸中的万幸就是提分手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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