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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第2页)

这一夜,绿莺本以为离了汴京,心中便能清明,谁知,她还是做起了关于菱儿的恶梦。辗转反侧,夜不能眠。

翌日,靠岸后,三人进了孟县。过了城门,待离着门卫远了些,绿莺欲言又止。

她的打算还是要去最北挨着边塞的荆州。沿途去往江南不过是障眼法,既是要骗过冯元,又是不想因雇佣的车夫被他寻到而泄露她的行迹。昨日船上的一番交心之言,让她对杨婆婆生了些许亲近,此时若让她再似头几日那样去诓骗,心中实在不忍。

王伯是个憨直的,这时,见她俩停住脚,便开始催促:“是再走啊,还是寻个馆子,打尖儿啊?”

杨婆婆见了绿莺面色,有些了然,这小媳妇是个有主意的,那大官人也不是个木头,这里还离着汴京不算远,奔走的路一定未完。想到这里,她说话也干脆:“咱们也不跟着你做逃犯了,还是赶紧各自逃命去罢。”

收了银子,她扯着还没回过劲儿来的王姓车夫,消失在街口。

绿莺感激杨婆婆的善解人意,有些不舍地望着那道背影,唏嘘一叹,心道这就是缘分,突如其来地来了,却又命定地走了。估么他们俩应该也会去往一个陌生的地方罢?当初寻到这两人,她也是千挑万选的,一个寡妇,一个鳏夫,没家没亲人,经此一历,也就不会再回汴京了。

立了半刻,她便去了车马司,雇了车,隔着几家店铺,便是个赁人的牙馆,刚要迈步进去,她忽地想到方才杨婆婆留的话:“小娘子,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可莫要雇夫妻俩,保不住路上生那谋财害命的歹心。”

瞅了眼那老实巴交的车夫,这牙馆离得近,保不齐会相识,便弃了这家,坐着马车走了几条街,于另一馆中赁了个婆子。

水路比陆路快好几个来回,汴京到这里,不过一个日夜,若是陆路,绿莺算着,当初与冯元去上饶时,走了两个日夜,那来这孟县,中间还隔着一个川云县,起码也得四个日夜。不过,当初去上饶的马车得照顾后头的步兵,走得倒是不快,那冯元若赶来,快马加鞭,估么两三个日夜便够了。

事不宜迟,不能耽搁,几人置办好水粮棉被,乘着马车往城门赶去。

这座城门是南门,出城门上路,是陆路直通保定府,再从保定去大同府,给娘的坟上柱香,从今往后,可能再没这机会了。之后,再从大同到河南,再到山东。坐一段海船,便登上辽东,过了辽东,便是最北的荆州了。

绿莺坐在马车中,暗自打量着身旁之人。

这回的婆婆是个有家的,夫家姓单。比杨婆婆年岁大些,不太爱说话。此时马车晃荡间,二人大眼瞪小眼,颇是尴尬。绿莺掀开窗帘,这才发现,还没驶到城门呢,真是慢啊。这一路上,跟个爱板着脸的人待在一处,实在难熬。

她闭上眼,心内掐算着一路的行程。摆着手指头数了须臾,从这孟县到荆州,跨了四个府,她身子沉,又不能落了寒,船不能经常坐,马车又不能跑得太快。一条路,怎么的也得走上个一个来月。心中乞求老天爷,千万要让她顺产啊,可莫要在这路上闹肚子。

不过其实也不用太过骇怕,她雇得这单婆婆,也是个会接生的。可饶是如此,一回都没生产过的人,在这事上也是极怕的,莫说在荒郊野外了,便是在家,人参好药备着,十个接生婆守着,也难免不冒虚汗。

此时还是辰时,老百姓最常称为食时,是吃早饭的时候。沿途街上热包子热馒头、炸得酥脆的油条、软乎乎的葱花饼,或甜或咸的可口滋味儿顺着窗帘缝隙往车里头钻。在又馋口又勾人的热香气下,绿莺却想起了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

从冰糖葫芦想到刘家,由刘家想到佟固,再到......冯元。

在京郊别院的初见,她的怯,他的强势,一场突如其来的邂逅,牵扯出了之后那样长的瓜葛。熟识后,他的狞,他的宠,似一根纤绳,倏忽拉高,又倏忽下沉,在她心里荡啊荡的,将她折磨的没边儿没沿儿。

在忽喜忽悲的日子中,她怀孕了。冯元耳朵趴在她肚皮上,一声咕噜,可能是饥饿,也可能是羊水,他却非说是儿子打呼。孩子伸个拳踢个腿,他都能乐上半个时辰,从没笑得这么欢欣过的人,那时像一个孩子。

绿莺虔诚地望着天,造物主就是这么神奇。人跟人竟然这么奇妙,从最初的陌生、惧怕,经历了日月变迁,人依然是那个人,可你却不怕了,会亲切,会心疼,会感动,会爱。曾以为的分道扬镳,变成如今的血脉相连,若没有那些烦人扰人的事,他们的路会走得更远。即便将来他宠了旁人,可因着孩子的牵系,他们也永远不可能成为陌生人。

他们俩就是一根绳,冯元在高处,她在低处,他们俩的未来,就是一圈圆环,若没有意外,那圆环会顺顺利利从上滑到下。可世事就是这么无常,一帆风顺永远是那么难,一个个莫名其妙的人,一件件出其不意的事,全将那绳子打成了结,一个结连着一个结,将那圆环阻在途中,他们哪能还有未来。

难道真的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绿莺刷地拉开门帘,朝赶车那人说道:“刘伯,去北门,咱们不去保定了。”

车头调转,驶向朝北的城门。

马蹄踢踢踏踏间,几人出了孟县,攀爬起那唯一一条上坡的官道。

这条路的终点——汴京城。

第94章

临近黄昏时,绿莺三人落脚在一家名叫“悦来”的客栈内。

此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大堂几乎座无虚席,他们捡了一张靠里挨着墙边儿的小桌子落座。

时下,胡人的风气渐渐渗入,对于女子的束缚也比从前宽泛。若不是未出阁的千金贵女,极少人会戴惟帽。所有人都戴,你若戴,倒是不会引人侧目,可若所有人都不带,就只有你戴,那就一定会麻烦许多,世人一定以为,这人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儿罢,不然为啥遮得严严实实的,可得看看是啥样子。

有人护着还好,就如当初被冯元带去上饶剿匪,路上给她备了惟帽。可绿莺此时身边就一对老人家,哪能再节外生枝。故而,她此时正是素面朝天,荆钗布裙,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个村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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