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几年来,凌云朝练夜悟,时日越久,对前人的智慧愈加钦佩。他从武学中感觉到了前惊人的创新能力。
“琅嬛福地”武学众多,遗憾没套剑法适合自己,少林的“达摩慧剑”威力无穷,然而防守有余,攻击却嫌不足。这种挨打被动的武功他是不会喜欢的,而别的剑法都只是一流剑法,也没有他所想要的。
“琅嬛福地”中的武功都能轻松潇洒使出,当然是得益于他所学的“小无相功”了。
……
此时,凌云默默地想:这一年多来几乎毫无进展可言,自己是不是应该出去闯荡了?闭门造车终究比不过实战。实战是迫使人进步最好的方法,唉!就怕娘亲不同意,舍不得让我到外面去受苦。
想起母亲,心中一片柔软。王语嫣就是太溺爱自己了,这些年自己无忧无虑,过着大少爷般的生活,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如果自己不是从后世来的,肯定早就放弃了闯荡江湖的打算,想至此处,不由得暗自摇头。
坐在石凳上,捧起桌上的瑶琴,拂去雪片,轻轻弹奏,琴韵响起,曲调柔和之至,宛如一人轻轻叹息,又似是朝露暗润花瓣,晓风低拂柳梢。突然琴声一变,高亢起伏,有石破天惊之势,又似狂风骤雨,无穷无尽,刹那间,琴音充满无穷斗智。许久过后,琴音渐渐平息,一切如前,温柔如水,诉说无尽情意。
手离瑶琴,闭目思忖,思量着江湖中的热血沸腾,想象着与无尽高手拼搏。心,飞得很远很远。
蓦然,一个清脆悦耳悠悠叹息,在凌云的耳际萦绕。声音里似乎透着深深的哀怨,她轻轻的说:“哥哥,你又有有心事了,这些年,你的心事似乎越来越重了,我和娘看着你却只能着急,娘很担心呢!小妹知道哥哥武功大成,想要去江湖成就惊人功绩,却又放不下娘,所以心中难受。不过哥哥要是有什么打算,娘和小妹都会全力支持,虽然不舍。”
凌云轻轻回首,温柔看着来人。她天生丽质,艳冠群芳,眉如远山横黛,目似秋水彻盈,唇若朱丹,齿若含贝,体态轻盈如迎风杨柳,软软的语音似出谷黄莺。这姑娘是凌云在十年前与平婆婆去姑苏城观赏元宵花灯之际,捡来的孤儿。
()好看的txt电子书
……
回首那晚,凌云和平婆婆兴趣盎然的在大街上边走边观看四周的灯火,忽然一个衣衫褛烂的小乞丐拦住自己,想抓却又害怕的样子。
凌云看他窄窄地肩膀,瘦小的腰身,轻轻地一握就会抓起来的那种。让人看了心酸,他把脸深埋下来,乱头发滑到他的前面,浓密地正好遮住了他的肩膀,被头发遮住的肩膀一耸一耸地抖动着,显是害怕之极。
凌云注意到他的脖子上还挂了一个用木炭写着“卖身为奴”的粗糙的木牌,凌云看了有些感动,这种场面对他的震撼异常的强大,以前他最多只是在电视里和小说中见过这样的场面,现在亲眼看见顿时有一种无法言语的难过的感觉涌了上来。
心生同情,他从怀里拿出了一锭银子柔声对着她说道:“这个你拿去用吧?够不够,不够我再去问我的婆婆拿。”
那小乞丐抬头看着眼前这位衣裳华贵,面容极好的男孩,赶忙摇了摇头说道:“这太多了,我是个乞丐,值不了这么多,只要三十几个铜钱就可以了(不知宋朝是不是在用铜钱,请勿介意)。”
凌云看着眼前这个面容脏惜惜的看不清样子的乞丐,心里暗赞道:好一个不谓金钱所动,诚实善良的孩子。
旁边的平婆婆欣慰看着这一幕,开心的笑了,就算是当年她做完王夫人最重要的事情,也没有笑的这么开心过。
凌云心中一酸,由彼推已,差点流了辛酸的泪水,深吸一口气,和声道:“小兄弟,不用害怕,你且放心拿着,银子不多,却够你家里用一段时间了。”
那小乞丐听后,跪下来泣声道:“多谢少爷好意,奴婢自幼丧母,只是跟着爹爹相依为命。自从去年爹爹辞世,我就已经没有家了,请少爷行行好,把我买下来吧!”说着又看着平婆婆,灵活的双眼充满着企求,他似乎也知道凌云做不了主。
平婆婆却对凌云说:“小少爷,平时你老是埋怨家里没有玩伴,要不我们就买下他吧!让他以后陪你读书也好,小姐也不用太累了。”
凌云见那小孩子的眼睛甚为灵活,想到自己曾经就是一个孤儿,心中一酸,同意了平婆婆的建议。对小乞丐说:“好吧,我们答应了,你以后就当我的书僮好了,我正缺少一个小书僮呢,对了,你叫什么?”
那小乞丐见他们答应了,喜极而泣,拭一下眼睛,高兴道:“我没有名字,别人都叫我丫头。以后我一定会好好陪少爷读书的。”
凌云和平婆婆都吃了一惊,他们见小乞丐脏兮兮的,晚上也瞧不清他的模样,直以为她是个男孩儿。
凌云对她说:“你是女孩子?真是想不到,要不我帮你取个名儿吧!”
小乞丐连连点头,亮晶晶的双眼期待的看着凌云,似乎希望凌云为她取一个好名儿。凌云想了一下,反而不知道怎么办了,突然想起今夜是元宵佳节,而且有一名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于是对她说:“你以后就叫千寻好不好。”
那小女孩似乎在品味着自己的新名儿,旁边的平婆婆却说:“小少爷,这个名儿不错。千寻,很是适合这个孩子的身份和来历,千寻的意思在众多的人群中寻找到的,而且也与我们相遇的情景相符。”那小孩子听平婆婆如此说,也觉得不错,以后就叫千寻了。
当下,凌云也不逛了,和平婆婆带着新收的侍女直回曼陀山庄。到得庄上,平婆婆带着千寻去洗澡,而凌云则去说王语嫣说了事情的经过,王语嫣也是善良之人,听凌云说千寻身世可怜,值得帮助。不但不怪凌云,反而很高兴凌云拥有如此善良之心。再说了,凌云渐渐长大,自己也不好一直照顾他的起居,确实需要一个侍女帮忙,于是也就同意了。
千寻洗漱完毕出来见王语嫣母子的时候,母子都呆了,凌云想不到刚才还脏兮兮的小丫头居然长得如此清秀,红通通的小脸很是可爱,那双灵活的双眼更让千灵充满了灵气。
王语嫣是想不到凌云出去逛了一会,就找到如此漂亮的小美人儿,白了凌云一眼,似乎在说凌云的眼光毒辣,她走过去牵着千寻的手,和声道:“你就是千寻啊!真是漂亮。以后就麻烦你照顾我的云儿了。”
千寻见他们母子直直看着自己,手足无措。一路上她就听凌云说夫人很善良,她却想不到夫人长得如此漂亮,低下头,轻轻地说道:“夫人才漂亮呢,千寻和夫人相比真的成丑丫头了。以后千寻会很好服侍少爷的。”
凌云看着坐立不安的千寻笑道:“千寻,不要那么拘束,这里没有人会吃了你的,刚刚听你说话时的言辞语气得体大方,足见你是一位聪明的姑娘,我书房里有所多书,你可以自己看,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我可是这里独一无二的小才子哦?”
千寻听后“呵呵”一笑,红着脸娇羞道:“是千寻的不是了,奴婢相信,除了我爹爹就少爷你和夫人对我最好了,千寻将来一定会好好的报答少爷和夫人的,即使是做牛做马,也心肝情愿。”
王语嫣见她果如凌云所言,小小年纪却如此乖巧,心中极为喜欢。她只有凌云一个孩子,心下颇为遗憾,见千灵聪明漂亮,于是动了收千寻做女儿的念头。
凌云在旁边想,自己以后是要行走江湖的。娘一个人在家里肯定很难过,而这千寻看起来不错,不如让娘收她做女儿得了。母子俩的目的不同,但是想法都是一样,于是凌云把心中的想法说出来,王语嫣心下甚喜,刚才她还担心凌云不同意呢!
王语嫣对千寻温柔地说:“千寻,你多大了?你愿意做我的女儿吗?刚才云儿都说了,我也很喜欢你。”
千寻患得患失的看着凌云,待见到凌云鼓励的眼神,激动的流出眼泪,泣声说:“夫人,千寻今年五岁了,千寻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娘。千寻答应,千寻愿意做夫人的女儿。”
凌云在旁边笑着说:“千寻,我比你大一岁,以后我是哥哥,你是妹妹。还有,你不能再叫夫人了,应该叫娘。记住了吗?”千寻连连点头,向王语嫣跪下连磕几个响头。
外长的网红人生 欲女心经 穿书之成为大佬们的性奴 重回九零好生活 穿成女主她哥[快穿] 丹药大亨 嫁给豪门植物人冲喜之后[穿书] 宁王府轶事 过度饥渴 婚后逐橙 [穿书]拯救重生黑化反派 病弱道侣是仙门第一 [综漫] 混蛋,把我的粉毛男友还给我 圣临诸天 有瑕(父女,高H) 穿书后魔尊要杀我 古代女子记事(双重生) 误入豪门:狼性总裁缠上身 系统助我当猛男(同人,高H) 鲛人饵
两年前的那晚,她被蒙了眼绑了双手,黑暗中,被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陌生男人吃干抹净,当她醒来时,身边早已没了那混蛋的影子可她却带着他的种子,被家族逼上了联姻。与应天爵结婚一年,白伊却只在传闻中听说过他,传闻他冷血又暴戾更传闻,他有一个藏在心尖上的女人,而对她不闻不问,冷落至极。当一切真相浮出水面,应天爵才知道自己究竟错过了什么!可她居然敢跟别的男人走进礼堂?他当即乘着直升机从天而降,密密麻麻的黑衣保镖和枪口将礼堂整个包围,他当着所有人的面将她打包抢走,扛回房间直接扔床上,怒道...
重生于花轿之中,她却再多了一世的记忆。刚拜完堂,她断然决然选择了和离谨记一条有钱才能有势,银子要多,拳头要硬,弟妹要疼,门第要兴,仇家要找出来往死里整。夫君嘛,再想想哈--------如果您喜欢锦绣弃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陆尘有五位师父。大师父,一域之主,冠绝古今。二师父,圣地之主,修为盖世。三师父,千古女帝,名传世间。四师父,丹界至尊,誉满天下。五师父,炼器帝师,才情横溢。五个师父倾国倾城,有着沉鱼落雁般的美貌,而如果您喜欢我家师父超凶哒,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当梁凡从地底爬出来之后,才发现不是变秃才能变强!我要控制我自己,要是不小心一拳打爆这个星球怎么办?安静的隐藏在世俗,全世界都不知道我有多强,虽然这个世界妖魔鬼怪很变态,但苟着享受才是我要的生活啊!要是有人偏偏不想让你过得舒服呢?那就给他一拳!...
穿越大唐,成为最不受太宗待见的皇子李愔。他挥金如土,让武媚娘当霸道女总裁,前有李靖孙女抚琴,后有徐惠曼舞轻歌。被封蜀王,他将蜀地打造成人间仙境!沙滩温泉游乐场,各类小吃,好吃到爆。划地而治,拥兵自固,贞观之盛,由蜀开始!...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