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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萨姆从腰际抽出一把箭矢,咻的一下射了出去。
天空回旋的野鸟瞬间乱了阵脚,敌不过那一把精准无比的箭矢,一瞬间七八头野鸟从空中落下,砸到了草丛里,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憨憨哼哧哼哧的上前将野鸟拖了回来,前后跑了三趟。
嘿嘿。
阿萨姆总算干了回人事。
老子走了这半天路,腹中早就饥肠辘辘了。
这些野鸟看起来又大又肥,又说不出性命,总之看起来非常肥美。
如果现在架一个火堆,将这些野鸟烤了,绝对够三个人保持一顿~
~
阿萨姆指了指前方:
“不远处有个山洞,不如我们今晚就在那里暂住一宿?”
优衣沉吟了片刻,点了点头。
她觉得孤男寡女,共处于山洞之间会不会有些不妥呢?
不会。
她喜欢的阿萨姆绝对不是趁人之危的人!
更何况,两人尚未正式成亲。
憨憨那个鬼灵精又在场,想必是不会出问题的~
阿萨姆抬手遮住夕阳的余晖,看了看地势,现在他们正站在一个低谷里,要想进入那座山洞,还需要走几千米的山路,大概需要半个小时的路程。
他当即解了腰带,将一只只野鸟捆绑站在一起。然后,由憨憨拖着它们前行,憨憨很机警,沿路用尾巴不断的横扫着地面的灰尘,以用来掩盖野鸟的伤口散发出的血腥味。
要知道,在野外最忌讳的事情就是将野兽吸引到自己的藏身之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东西会找上门来。
阿萨姆也没有闲着,他抽出一根锋利的精铁箭矢,一边走,一边切割着沿路的干树枝。
优衣小姐则在地面上捡拾一些干柴和采摘一些野浆果。
无论是春夏秋冬,能够生出一团篝火的柴火,是出入深山老林的必备物资。
不多时。
两人一狗进入山洞。
阿萨姆长吁一口气,将背包掷到了地上。
今天赶路的指标总算是达到了。
虽然现在正值盛夏,但是山洞里面却凉飕飕的,让人感觉非常干燥舒适,正适合烤火乘凉。
从阿萨姆和优衣的眼神中,同样可以看到这种欣喜。
通常来说,行脚商人想要从南境抵达北境,沿路的生存条件大多都非常苛刻恶劣,尤其是在山岳众多的乌爪王国,泥石流,山洪之类的都是家常便饭,像鸟儿这种夜宿枝头的传闻平日里在奶茶村也没少听。
不过,这样做虽然耽误了行程,但是受惊的鸟禽猛兽们却会意外的多了起来。
因此,行脚商人们就可以趁此机会,猎上几头平时看不到的山珍海味尝尝。
然而,吃惯了熟食的阿萨姆和憨憨,对此并没有特别高的兴致。
如果不是因为走了半天路,腹中饥饿难耐,阿萨姆原本是打算独自前往附近的河流、小溪边摸两条大鱼回来烤烤的。
要说正经话,还是水里的鱼吃起来要健康许多。
因此,几人可以在沿途发现一个山洞,并且达到了居住条件,是非常幸运的一件事情。
优衣小姐解开负在憨憨身上的那几卷羊皮毯子,将它们铺就在地面上,羊皮隔水,可以放置地面在夜晚返潮,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毒蛇蚊蝇的侵袭。
在三张细羊皮卷的中央,架起了一个脸盆大小的火堆。
阿凯又重新走出山洞,用匕首挖了几大团干净的红土,将这些肥美的野鸟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直到将它们裹成了一个圆球,方才罢休,就这样放在火堆中间肆意焖烤,只要不断往里面添加柴禾,就可以保证今天晚上各位可以吃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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