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死人衣服照样穿。
他都穿越了,还有啥好忌讳的。
天色渐暗。
邓肯这个时候才有精力去消化原主人的记忆,这个家伙居然跟他同名,倒也省事了。这幅身体原主人少年时父母双亡,靠着亲戚接济长大,偷鸡摸狗,打架斗殴,声名狼藉,好在他那时已经十三四岁了,算是半个劳动力,总能混口饭吃。原主成年后被托关系送往城镇铁匠铺学手艺,其实就是打杂,那老铁匠根本就没认真教他。
这个家伙不老实想走捷径,跟隔壁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勾搭在一起,最后事情败露只能灰溜溜地跑回这穷乡僻壤的小山村。
原主的记忆没啥东西,他记忆最深刻的部分居然全是那皮肤雪白的老板娘。
呸!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至于这次屠村的起因就不清楚了,原主只听到一句‘你们这群该死的贱民’!然后就爆了激烈的冲突,这些个溃兵见人就杀,其他人只能奋起反抗。
按照邓肯的猜测,起因肯定是溃兵洗劫村庄,不是因为抢夺财物,就是因为凌辱妇女爆了冲突。
吃了败仗,屠一些贱民出出气,泄一下,老帝国传统了。
帝国的军纪相当之差!
他们稍微溃败动不动就是洗劫附近的城镇村落。
天色渐晚。
四周荒山野岭,邓肯也走不了,他将尸体收拢了一下,找了个相对干净的房子,用茅草铺了铺,凑合睡了一晚上。这村庄早被收刮的干干净净,就连一只鸡都找不到,窝棚里面没有任何牲口,只剩下一点牧畜的粪便。
第二天一大早。
他将遇难村民的尸体堆在木屋草垛那边,找了些柴火,迎着天边的晨曦,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我就只能做这么多了!”
邓肯背上昨天在猎户家找到的一把劣质猎弓,朝着大火升起的方向平静道:“老兄,仇我帮你报了,人我帮你埋了。”
“你可以安心的去了。”
邓肯可不想背负原主什么因果,那风韵犹存的老板娘也不是他睡的,他从此就再无牵挂了。
木屋点燃。
大火冲天。
在满天飞扬的尘土中,邓肯背上自己用得上的东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座偏僻的小山村。
赶路半天,先扔东西。
那些甲胄沉的要死,背着它们走山路简直是折磨自己,邓肯最后只穿了一套内衬短袍镶钉皮甲,有点像是游侠打扮,轻甲单位,其他的影响行动的东西都扔了。
他此刻背着食物水,揣着收刮的一点钱币,感觉自己像是一个逃荒的难民。
“我得想办法弄匹马。”
这鬼地方是真荒凉,也不知道那些溃兵是从哪里败下来的,据说南方边境有领主叛乱了,直接投靠了敌国。
帝国衰弱后,边境领主经常反叛。
不奇怪。
可惜原主也没啥见识,就没去过太远的地方,很多信息还得他自己想办法收集。
邓肯走了小半天山路,终于是踏上了官道。
四方大道。
帝国鼎盛时期修建的,现在其实就是一条坑坑洼洼的扬尘路,早就已经几十年没有修缮过了。
不过好在他终于是碰上其他人了。
一支北境商队。
谍战魅力在生活诡道里 八十年代闪婚日常 都重生了,谁还当老实人啊! 泥沼月光 艾泽拉斯圣光黎明 仙人就该是这样 (综漫同人)COS伏黑就不能打网球了吗? 快穿之随机金手指 白手起家,蝙蝠侠干碎我的致富梦 陆先生心动日记 穿越之长生公子 国公盯上了恨嫁美人 穿为替身后他咸鱼了[娱乐圈] 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 星际种田,大小姐靠炼药逆袭 皎皎,你也不想…… 不当人后,我不死不灭! 医生,我还有救吗 永和之路 心壑玫瑰雨
关于书中世界我称王在网文作者穿越进入自己的小说世界当中之后会发生什么?当一个普通的屌丝男掌握这个世界一切真理以及一切秘密和结局的时候,他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危险世界,一个凡人又如何一步步走向巅峰,成为七界之王?...
关于萌宝当道我家妈咪是女王苏小念莫名其妙生了一个孩子,可她不记得孩子的父亲是谁。六年后,她带着萌宝霸气归来,却被一个无耻的大尾巴狼缠住了。偷了我的种,还想跑?实力宠妻,阎总威武。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有一笔不菲的存款,有一份轻松而悠闲的工作。没事勾搭勾搭漂亮的女同事,偶尔和美丽却严肃的女上司发生点暧昧事件。闲得无聊了,就欺负一下前女友,顺便再哄骗一下前女友那单纯可爱的妹妹。不愁吃不愁穿,没有...
星际时代,星空族群降临,人类踏入星空,推开灵能大门,踏入修炼。江尘推开灵能大门,但感觉自己推开的有点问题你的身躯觉醒了坚韧技能,坚固又有韧性。你的骨骼觉醒了坚硬,对方一剑刺入你的身体,被骨骼震断长剑。你的头发觉醒了分叉,剑气分化万千,布下天罗地网。你的胃消化了一颗灵丹,觉醒消化,无尽灵气,瞬间消化。直到某一天你觉醒了永动机,心脏不停,动力不息。多年后,你恍惚发现,你的躯体,已经比肩神明。如果您喜欢我的身体能无限觉醒技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绝世风帝大神作品,火爆热销!仙气与魔气并存的宇宙深处,气势恢宏的仙宫,仙宫由九大神花形成的气柱支撑,缓慢飘动,亘古长存。仙宫漂移,究竟飘向何方?回到上古还是未来?风帝剑,逆乱万古,少年从微末崛起,集齐九大神花,成就无上之境,破武道,争天道,一人一剑,战惊天下。...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