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之后方灵颖的小惊讶就是,当进入家乡城市以后,两人居然都在一个较近的区域。
离开还不算太过久远,熟悉的城市格局并没让巴克陌生得找不到方向,只是远远望去,跟他在东欧中亚一带感受到的气息完全不同,一种蓬勃的生机蕴含在急速延伸的城市中,这也是他自打进入国境以后,就越发强烈的感受,到处都在高速发展,和自己以前呆的国家温吞吞懒洋洋的印象截然相反。
他刚刚驾车驶进内环线,也一直保持沉默的方灵颖开口:“你家在哪里?”
巴克没什么掩饰:“铁路工人五村。”是城市西郊一片相对落后的地区。
方灵颖的眉毛居然猛抬一下,伸头看看巴克的脸:“你……是铁路工人?”实在是巴克现在这张黝黑得有些斑驳的脸都苍老得跟四十岁差不多了!
巴克依旧无可无不可的点点头,就准备把车靠边停下,搭车的旅程算是到头了。
方灵颖感觉到减速,掸掸手:“直接走吧,我也距离那里没多远。”
巴克就继续前行,和之前在国道上行进不同,进入市区以后,虽然绝大多数路段巴克都知道怎么走,极个别限行单行道还是方灵颖指点的,不过这也彰显出两人都对这一带的熟悉,特别女人……对路线大多都比较路痴的。
方灵颖的注意力跟之前差不多,都刻意的放在巴克脸上观察,但最终有点失望,直到牧马人停在一片宿舍区旁的路边,巴克简短的说了一句:“我到了,谢谢。”开门下车,他的脸上都没什么激动的变化。
似乎艰难回归的家园,又或者跟自己相处几天的搭车,都没在那张颇有些冷峻的脸上表现出任何情绪,自己好歹也算是一个经常被青睐瞩目的美女吧?这跟自己一路行来好歹也算是艳遇吧,怎么就这么轻描淡写?你说对方要真是个帅气多金的儒雅公子哥也就罢了,现在这情况对比,方灵颖多少还是有点优越感,就这样被忽视了?
看着那逐渐远去的背影还穿着自己买的运动服,换到驾驶座的方灵颖突然有点不忿气,伸出头:“你就不多感谢点什么?!”
声音是真不淑女,已经走上路边的巴克还楞了一下,真的,连内裤都是人家买的,他实在是想不到能感谢什么,就转身真心实意的又鞠了个躬,才离开。
方灵颖眨巴两下眼睛,楞了好一会儿,才切一声,拨下架在头上的墨镜,打着火离去,其实最多转过两条街,就驶进美术学院……
当然巴克对方灵颖认真感谢的情绪,就来自于这里。
但是对方灵颖来说呢?
问号太多了!
摘棉花现在看来是个笑话,在北疆一带烤肉比较靠谱,那边紫外线强烈,给晒成这样不稀奇。
当然车开得不错,就有点特别了,但好歹还中规中矩,而且巴克一直都沉默寡言,也看不出来什么异常。
跟自己都住在这同一区,如果算是有点缘分的话。
这对自己工作中接触的东西一点都不感到不适,那就是很有缘分了。
当然那充满粗犷气息的北疆烤肉和完全小资情调的自制提拉米苏蛋糕,都出自这个男人之手显得很不相衬,所以她才会觉得有点诧异。
从方灵颖的心底来说,她觉得这就是巴克跟自己的差别。
自诩为充满小资情调的自己,肯定也不会排斥烤肉,但大多数情况下,烤肉和提拉米苏不会摆在一起吧?
这是个搭配的问题。
了解点艺术的就喜欢纠结这个问题,有点强迫症,搭配不好的话,不如不要。
所以现在看了巴克的反应就略微尴尬:“大多数人进来都会吓一跳的,连美院其他人来都这样。”
巴克看得津津有味:“没事没事,这个白的……和黄的是人种不同么?我记得头骨都是白的吧?”他是真的没少炸开头骨,对骨头渣子的颜色再熟悉不过,这面前的头骨之间色差也太大了吧。
换方灵颖小小的咽一口口水,估计也就这俩异类站在这里还能吞口水而不是发呕了:“白色是漂白过,漂白了容易看清楚骨骼上的骨点……有些是用防腐药水泡过,颜色有点深,有些是警方的福尔马林泡,那个颜色更深。”
斗罗:唐银娜 冰山美女总裁的上门女婿 不要仗着好看为所欲为 国民影后要离婚 公主重生:穿越现代当千金 天才萌宝:帝少的心尖宠妻 撩爱上瘾:冷清总裁宠入骨 玄学大师的敛财人生[重生] 给反派喂颗糖(重生) 祸国殃民:帝君的盛世宠后 笑傲虚空 无限召唤 厉少,请节制 豪门小仙女 红衣郞 报告太子:世子是红妆 学长,别跑 血色狂兵 快穿之我真的不想努力了 护妻无度:上神又吃醋
关于最强狂兵在都市叶洋,古武世家传人,华夏特殊部门龙腾首领,因为一次失败的行动,含恨归隐,携妖孽小萝莉强势回归都市。本想在美女老板的领导下,过些安逸的生活,却没想到卷入了一起贩卖人体器官的案件中,与此同时,各路美女以及邪恶势力也纷纷出现。生死看淡,不服就干。一双铁拳,一把血刃,打出一片朗朗乾坤。...
关于从此枭雄一觉醒来,我从高中生,变成了23岁。整整丢失了七年的人生。在学校里,我是受人欺负的好学生,可是如今,我满背纹身,刀疤。曾经学校里的一姐,竟然变成了我的妻子这丢失的七年记忆,到底发生了什么!...
手握火影系统的吴铮一朝爆发,立志用刀术走向巅峰。系统,考试不会怎么办?分身术。系统,跑路怎么办?替身术。系统,泡妞变身术。忍术,我习惯用刀甩,受伤,我有医疗符。写轮眼在手,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刀搞不定的,如果有,那就两刀。...
勇者,乃超越常理的天选之人,这种生物拥有近乎不死的气运能折服众人的气质神迹级别的领悟能力和能找到一切宝物的嗅觉,实在是丝毫不讲道理的存在。通常来说,一个世代只会出现一名勇者,并且与魔王互为死敌关系,但当上一任勇者里雍战胜了魔王沃伦拯救世界后,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沃伦?并且回到了十年前?而且世界上还出现了整整一百个勇者?老天,这又不是在玩游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您喜欢魔王的绝地求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睁开眼,已是天下大乱。隋末烽烟弥漫,李智云有一个能打的二哥,只要吃喝等死,做个潇洒王,这一辈子就能过上纸醉迷金的日子。可蝴蝶的翅膀轻轻扇动,唐初掀起龙卷风。武德年间,看似太平,实则风云涌动。跟着太子走,还是跟着天策上将二哥走,又或者,自己走。这么着还是那么着,这是莎先生说的话,而现在,一切已经开始。如果您喜欢贞观天子,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曲荡气回肠的初恋,催生了两个草根家族的崛起。一群可爱的农家儿女,演绎了寒门成长兴盛的传奇。一句话简介这是一群古代农家娃儿走农村包围城市创立两个豪门的故事。新书日月同辉正上传。恳请新老书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