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文学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9章 遇见中(第1页)

第49章遇见(中)

他说完,就一步踏出了帐篷,骤然从暗处来到了亮处,身着黑色大袍的撒拉逊人也不由得闭上了眼睛,片刻后才能睁开。

睁开眼睛后他才现,那灼眼的光不仅仅来自于午时的烈日,还来自于人。

“他光彩照人,像一诗。”

“什么?”

他的随从跟着走出帐篷,就看到了原因,他不由得张大嘴巴,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个身着拜占庭服饰的男孩正从他们身前走过去,周围的人群纷纷给他们让开道路——塞萨尔的容颜原本就毫无瑕疵,这几个月里他又长高了一些,兼之如鲍德温所说,得到“赐福”的人都会有一定体质上的提升。

而我们都知道,一个健康的人很少会是丑陋的,他们眼睛明亮,皮肤光滑,脚步轻快,没有一点拖沓或是扭曲的地方。

今天塞萨尔穿得又是一件金色底面,绣着翠绿色的花鸟与菱形格的宽松长袍,系着金腰带,在外面披了一件银丝斗篷,别着一枚白欧泊的别针,它们不但没有夺走穿着者的光华,反而如同衬托一支花朵的叶片般,将他照耀的更加灿烂夺目。

比起他,挽着他胳膊的鲍德温,虽然也穿着一件橙红色有着金丝刺绣的长袍,同样系着金腰带,但正如烈日之下新月必然黯然失色,几乎没人注意到他,这反而合了鲍德温的心意——他还是有点畏惧的。

至于达玛拉,城堡中的贵女们早就放弃了与塞萨尔比较了,不是比不过,她们这么说,毕竟他是个男人,而我们是个女人,男人比女人更加完美岂不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说起文学涵养,可怜的随从当然无法与自己的主人相比,主人可以当即吟诵出一句撒拉逊人的诗歌,随从只能“阿巴阿巴阿巴……”

等他们走过去了,他才叹了口气,由衷地赞叹道:“好一个美貌的孩子!真主造他的时候肯定用了很多心思。可惜是个基督徒,”他忍不住向着那个方向看去,仿佛能把他们看回来似的:“他一定是个被精心养着的小王子,他的父亲可能是曼努埃尔一世的执事官。”

他立刻猜到执事官而不是其他官员身上,是因为“执事官”虽然最早来源于古罗马帝国,当时从事的是简单的传话与利益工作,但自从罗马帝国分裂,东罗马皇帝就用执事官取代了原先的禁卫队队长——可能是因为后者距离皇帝太近了。

执事官是皇帝手里的一条鞭子,既能威逼敌人,也能恫吓同僚,毫无疑问,能够成为执事官,他肯定是凌驾于所有官员之上——阿马里克一世即将迎娶曼努埃尔的侄孙女,新娘在一周后就会抵达雅法,执事官随行,他的孩子此时出现在亚拉萨路也不奇怪。

对方摇摇头:“不,”他说:“那不是拜占庭人。”

随从正要询问,就看到自己的主人往那个方向走去,他只能匆忙跟上。

————————

一千年后的男士们或许会将陪伴一位女士逛街视为一件苦差,此时的男性却未必。

虽然这里被称之为最神圣的,也算得上是一座繁荣的大城,亚拉萨路的人们依然生活在日复一日的枯燥与无趣中,那些无需为下一顿饭汲汲营营的人,平时的消遣方式就只有演奏音乐,跳舞,看城堡里豢养的小丑翻跟斗,听诗人唱些早已耳熟能详的故事。

以至于那些年轻人,尤其是精力充沛的小伙子们,只要不是看墙壁,祈祷或是训练,干什么都很有趣。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时期的男性也与女性一样虚荣,甚至更为浮华。

他们蓄留长,然后在头上罩上银丝或是金丝的,网上还要缀上珍珠;他们的甲胄上要镌刻家族名,圣经中的词句或是花纹;他们的马鞍与盾牌一样不是鎏金就是镀银,他们在靴子上镶嵌金马刺,在帽子上别着镶嵌宝石的别针;他们喜爱丝绒,绸缎,羊毛,在颜色的选择上越绚丽越好。

一个骑士在比武大会上战胜了他的对手,或是在赎罪游行中将自己赤裸的脊背鞭打得鲜血淋漓,都能得到贵族们的赞赏,有些时候贵女们会直接抛下她们的披肩或是斗篷,骑士会直接捡起来披在身上,并且向所有人炫耀。

如今这种状况是越演越烈了,以至于圣殿骑士团的“原始规则”中必须严正地申明:“长袍不能有任何精美装饰”,“若是有哪个兄弟想要获得更好更华丽的衣服(圣殿骑士的所有装备都由骑士团派),就给他最差的。”

不过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毕竟此时的人们很难辨出一个人的身份——不用提身份证明,大部分人不识字——更别说还有如朗基努斯这样,向基督立了誓言,在没有完成誓言之前,就绝对不说出自己的来历和名字的。

能够证明他们的只有穿在那具肉躯壳上的衣服,一个修士该穿什么,一个侍从该穿什么,一个王子该穿什么,都有明确的规定,亚拉萨路虽然不及君士坦丁堡那样有着细密而又严苛的法律,但只要一个人走到众人面前,只看衣服,人们也能把他的身份和职业估量个七七八八。

如果你穿得像是一个乞丐,或是蠢蛋,少不得有性情恶劣的人要来挑衅你。

所以对于商人而言,贵女固然是个可敬的顾客,骑士也有可能是个叫人叹服的大买主,而且多有贵女们愿意为骑士支付账单的。

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只要这位骑士向贵女起过誓,他就等于是她的了,他会为自己的爱情服役,做恋人的附庸。

就如同骑士会打磨自己的盔甲,喂养自己的马儿,贵女们也会照顾自己的骑士,为他们购置盔甲,马匹,给他貂皮或是丝绸的衣服,推荐给自己的父亲或是丈夫。

当然,相对的是,骑士绝不可以违逆他立过誓的贵女的任何命令,即便她要求他鞭挞自己,去和野兽搏斗,又或是去死,他都必须从命。

即便她不一言,他也应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捍卫她的荣誉,多得是骑士一到一个地方,就在旅店或是其他下榻处挂上一个牌子,申明某某某女士容颜与品德天下无双,无人可比。

若是有骑士提出异议,就会骑着马,举着长矛来敲木牌,和他决斗。

这种决斗一般都得死一个。

“那是艾琳娜和她的骑士。”达玛拉低声说。

山河聘  大荒,少年,三把刀  亲他一下五百万  我在异界当领主[基建]  超神:开局灵魂莲华辛德拉??  全民海岛求生,她有旅行鲨鲨  女Beta不想谈恋爱啊  从机甲变回人以后  僵尸缪斯  好O友变A了  小娇妻不乖[重生]  在下平平无奇熊猫精  星际头号宠妻狂  穿书后我被美惨强反派掰弯了  打工,但丧尸来了[末世]  囚金枝:皇兄有点疯  崽崽们都嗷嗷待哺[系统]  末世魔女异闻录  仙道有情义  开局一铲子:山田旅馆天灾经营  

热门小说推荐
封尘武帝

封尘武帝

叶辰,本应该是叶家三少爷,其父天赋实力极高,修炼二十载成为青枫镇第一强者,无人敢视其锋芒,二十五岁与一名女子诞下叶辰,却不料一晚被黑衣人所伤,武脉尽废,其妻被黑衣人带走,从此一蹶不振,家族地位一落千丈,叶辰天生无法开启武脉,无法吸收灵气,被视为练武废材,受尽外族冷落欺凌,本是平凡,屡得造化,美人倾心,逆天改命!如果您喜欢封尘武帝,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男神投喂指南

男神投喂指南

赵家太子爷拿着一部旧手机逼近叶绯这是五年前,你落在我那儿的,还想不认账?五年前她被算计怀孕,可叶绯做梦也想不到,儿子他爸竟然是国民级男神。父亲懦弱,母亲算计,姐姐陷害,对手抹黑?这都不是事儿!赵顾深他们想要的,我全都给你,嫉妒死他们。不服?忍着!叶小陌霸霸,王梓帅说我是没有爸爸的野孩子。王家破产后...

宠婚再来,总裁请自重

宠婚再来,总裁请自重

顾南乔,我们分手。七年前,霍靖廷丢下这句话,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出她的生命。七年后,当她将他彻底遗忘之际,他却再度出现在她面前,穿成这样,不就是想让我上你?顾南乔一直以为他是个衣冠禽兽,最后才发现,他其实禽兽不如。他将她骗上床,吃干抹净,又骗她去民政局,用一张结婚证束缚住了她的一生。婚后,面对他的数次挑刺...

男主他不按套路来

男主他不按套路来

关于男主他不按套路来十七岁时,满脑子冒粉泡的云梁在自己奢华的生日宴上许愿神哪,请让我拥有一段真挚的爱情,即使因此失去现在所有的物质享受我也愿意!她云梁许愿就是灵,生日刚过完家里就破产了呃,好像重点不对。十年后二十七岁的云梁在心里虔诚祷告神呐,求你保佑我早点发财,只要能赚好多钱,我宁愿打一辈子光棍儿!神云梁不明白了,就算第一个愿望撤回无效,也不用把自己丢在这么个陌生的世界吧,而且一来就被人追杀,她还什...

抗日之兵王传奇

抗日之兵王传奇

关于抗日之兵王传奇1937,炮火纷飞,日寇侵略中华!刘杨意外穿越战场,带领残破的队伍走出惨败不愿后撤,刘杨脱离大部队,在太湖组建抗日武装但有一息尚存,绝不苟且偷生!本书没有金手指,仅以七尺血肉...

我,卫宫巨侠,畅游诸天!

我,卫宫巨侠,畅游诸天!

一觉醒来,成为卫宫巨侠。卫宫巨侠是谁?就是那个一串七,一夜打穿圣杯战争的男人。可现在的时间点居然是败在英雄王手中之后。望着自己伤痕累累的身体,面临即将被囚禁的危险,卫宫士郎只能无奈望天。行了,什么都别说了,等我先穿个越。这个仇我记下了,一切都等我回来再说。卫宫士郎为了守护妹妹的幸福,即使粉身碎骨我也再所不惜!路人请问你要守护的是哪位妹妹,毕竟你的妹妹这么多?卫宫士郎当然是全部了,毕竟她们都是我的家人。所以,你愿意当我的妹妹吗?ps第一世界在地下城寻求邂逅是否搞错了什么如果您喜欢我,卫宫巨侠,畅游诸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