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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猪手出没(第1页)

早上7点多,大多数人匆匆洗漱、走出家门、随便买些早餐,赶往上班地点的时间段。

快节奏的生活让很多人无暇停下脚步,他们每天都疲于奔命,挣着一份微薄的工资,卑微地生活着。没有人在乎他们心里想些什么,他们或是大公司格子间中的普通小白领,或是一条又一条沉闷生产线上的一颗螺丝钉,又或者是维持这个城市像庞大的机器一样正常运转的服务业从业人员,他们人生中没有诗和远方,所谓理想也早就在日复一日辛勤而枯燥的生活中渐渐枯萎,沦为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一员,他们就像一群蚂蚁中的工蚁一样,数量最庞大,工作最艰辛,地位最低下,工资最微薄,在城市中默默无闻的穿梭。

可是终究,他们不是机器,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灵魂的个体,他们内心的诉求渐渐败给现实中的柴米油盐。于是压抑,于是沉沦,于是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消磨中,寻找各式各样的途径,发泄心中积累的负面情绪。

胡闹就是其中之一。40岁出头的年纪,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公司小职员,就是比他晚来公司好几年的人,现在也混上个主任的名头,只有他依然原地踏步,没有任何的建树。他已经沉闷得在公司毫无存在感,每天的日常工作也不过是打扫打扫卫生,统计一下中午的盒饭数量,端茶倒水,干着一切助理应该干的工作。他没有办法反抗公司的这样安排,七年的时光,两千多个****夜夜,他奉献给了这家原本名不见经传,现在仍然挣扎求存的外贸公司。在温水煮青蛙般单调且毫无专业性的工作中,他早已经失去了跳槽的能力和勇气,现在唯一的指望,就是公司不要开除他,不然以他四十出头的高龄,在人才市场毫无优势,恐怕求职无望,前景惨淡。

没办法,哪怕是这样卑微的职位,每个月拿两千出头的薪水,却仍然有无数的大学应届毕业生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从最开始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高傲,在一次又一次求职碰壁后,将他们的预期薪水从万元朝上一降再降,最终必然会沦为他的竞争对手。胡闹这个人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几乎一生都在胡闹,他不知道父母当初是什么心态为他起这个名字,有三个姐妹的他按理说应该是千顷地里的一棵独苗,在重男轻女成风的地域和时代大背景下,他纵使不会受到特别的照顾,也大可不必得到如此的讽刺吧?可是父母对他名字的来源三缄其口,现在更是将这个秘密带进了棺材。

也许老两口对胡闹是失望彻底的吧,40岁高龄,租房单身,仍然在这个城市没有落脚点,仍然奔波在相亲的路上。他是王老五,却不是钻石的,很多女人哪怕二婚三婚的,一听说他没房没车,工资收入低得可怜,仍然会一口回绝,他那一直以来想娶个二十多岁的黄花大闺女的梦想,在一次又一次相亲失败后,也终于清醒过来。现在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能结上婚就烧高香了,不管娶回来怎样一个祖宗,他也乐意供着。但即使这样,仍然没有女人愿意跟着他,明摆着嫁过来就会吃苦受累,他买不起房买不起车,就连区区彩礼钱都不一定能出的起。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别说女人有多拜金,饿着肚子是谈不成恋爱的,没有面包的感情,更加不可能长远,所谓有情饮水饱,只能是大家闺秀无聊时发发春梦,打发时间用的。

浑浑噩噩地又度过了一整日的工作时间,终于熬到了下班点,胡闹第一个拎起了公文包打卡冲出公司,在一众人白眼和嘲讽中,头也不回地走了。他觉得他和这些同事越来越没有共同语言,他们的世界他融入不了,他的痛苦他们又理解不了,既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那就维持最简单的工作关系,多说无益,反正他也知道自己以后的人生也就这样了,再怎么阿谀奉承上司巴结同事,都不可能更进一步,有那美国时间他不如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人生苦短,他偏偏又懒,便是神仙也没办法。

挤公交,算是胡闹胡闹的人生中仅剩的乐趣了。他尤其喜欢坐没有空调人满为患的公交车,不贪图那一块钱的便宜,他只是单纯的喜欢所有人都汗津津地挤在一起的感觉,因为这是他可怜的人生中,距离异性最近的时刻。他可以以人多拥挤的上下班高峰为借口,堂而皇之地贴在某个女生背后,摸一下蹭一蹭,间接或直接地揩点油。大多数的女性对他这一举动,只会愤恨地转过头,瞪他几眼,然后小心翼翼地往别的空隙里钻,企图离他远一些,以避开他似有似无的骚扰,有那脾气暴躁的,会破口大骂,不过胡闹对此习以为常,他只是要装出一脸无辜,然后喏喏地解释着,满车都是人,他没别的地方可以站,不是存心要蹭在她背后的,更没有存心想去骚扰谁,不过是因为车厢晃动,偶有接触,一副你神经过敏的样子。一般遇见被******这种事,总是女人要吃亏一些,因此大多数人不敢闹大,再加上那么三五个想要闹大的,被胡闹一推六二五,来个死不承认,毕竟没有真凭实据,两人各执一词,也分辨不出个你对我错,所以这些受害者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吞,要么下车要么换地方,想方设法息事宁人躲过这无赖,倒叫胡闹屡屡得手。

胡闹毕竟是个四十多岁的正常男人,发泄的途径,要么找便宜点的野鸡,要么自己劳烦五姑娘解决,在他电脑中,外国爱情动作片存了上百个G,五姑娘频繁出动,给他几秒钟的舒爽,可是终究,比不上与女人真真切切地触碰。他是没钱,要有钱,估计会天天找个野鸡。

女人的身体散发出来的阵阵幽香让他不禁沉醉其间,再加上贴着自己时那种软玉温香的触感,都令胡闹深深的迷恋。他看得见吃不着,天底下的女人那么多,却没有真正属于他的一个,摸摸总可以了吧?这大夏天的,所有的大姑娘小媳妇都穿得如此清凉,露脐装,小短裙,不是诱人犯罪又是什么,自己穿成个鸡的样子,就别怪后头有他这种流氓跟着。胡闹理所当然地认为,既然你自己是个良家妇女就包得严实一点,漏出这么多肉来,人家摸一把,她又不会少块肉,为什么不让摸呢?

因此每每夏天,他哪怕拼着挨上几个耳光,亦乐此不疲,反正最终真的将他扭送到派出所的一个也没有,这帮女人们都自己心里没底气,指不定在外面搞三搞四的,不是什么好东西,摸了也白摸,不摸白不摸。

这天下班,他像往常一样,坐上回家的102路车,这趟车从他的公司直达他的出租屋,反正对于他一个光棍汉来说,没房没车住哪儿都一样,因此应聘到这家公司后,他就在路过这家公司的所有公交沿线寻找到了现在的住所,一片杂乱的城中村。

被房地产巨大的泡沫所吸引,这座城市也像全国其他所有的城市一样,开始轰轰烈烈的建房运动,原本的小村子整体一个挨一个地拆迁,城中村就是在这一次建房运动中,被遗留下来的荒芜之地。房地产公司想拆迁吧,这片地的市值已经不菲,再加上老百姓各种私搭乱建出来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房地产公司又不是傻的,他们中间没赚头,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又怎么会去做,因此,一个一个零星分布的城中村,就像这座城市头上顶的癞痢一样,狰狞着宣示着它的存在。

胡闹租的是一间地下室,仅有大约半米的高度是在地面之上,可怜巴巴地开出个小天窗,能透进些光线,比之在北上广大城市中完全不透光的地下室还占着些优势。胡闹租在那里,并不完全是因为房租低廉,他不抽烟不喝酒光棍儿一条,平常生活费真心花不了多少钱,想租一个好一点的地方完全负担得起,但他却宁愿窝在地下室里,跟些刚刚大学毕业忙于找工作,囊中羞涩的年轻人为邻,他那点龌龊心思,不过是想借机听听这些胆大妄为的年轻人的壁角,以满足他变态的好奇心。每每夜深人静,隔壁传过来的低声呻吟以及床板的吱呀声,都足以让他兴奋得睡不着觉,每当此时,他就会悄悄地打开电脑,调出经典的爱情动作片,一边支愣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配合着电脑上****不堪的画面,一边舒舒服服地安慰一下自己,然后进入甜美的梦乡。

这样的生活,可悲吗?可悲,怪谁呢,谁也不怪,胡闹走到今时今日,有多种因素,怪他父母怪他自己,怪他老板怪他同事,似乎都沾点边,却又都不够准确。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102路车是胡闹进行******的大本营,他来来回回这么多年这么多趟一直相安无事,不过是寄希望于没有人敢跟他龇铢必较,当面锣对面鼓地去分说这件丢人的事。但是他忘了一句话,那就是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每天清晨,城市公交这条输送管道,将在城市各个角落的人们,送到指定的工作或者学习的地点。也就是说,每个人的生活几乎都可以称得上有规律,每天几点起床几点吃饭,几点出门几点赶车,长年累月每个人都会形成一套固有的习惯。

比如胡闹,会在每天早上7点15分,准时坐上102路,这一条是郊区线,距离长车辆少,也就意味着每次等车的间隔都很长,如果7点15分这趟车他赶不上,下一趟是7点35分的,20分钟的时间差足以让他上班迟到。所以除非生病请假,胡闹会雷打不动地出现在这趟车上。与他同乘一辆车进市区上班的人,这么多年下来也有几个,大多数人都是知道并且认识他的,不过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自己没必要跟他较真,大家都挺忙的,赶着去上班,如果事情闹大有人报警,他们这一车人,怕是都要被直接拉进派出所。公司老板可不听你的解释,这帮吸血鬼,只会找各式各样的借口克扣你的工资,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人家当事人都不想深究的话,他们干嘛跟着起哄架秧子,没得到到最后再把自己装进去。

可是今天这一次,胡闹铁定是出门没看黄历,终于让他踢到了一块铁板。曾明君,除了身份证上性别一栏写的是女,又因为剪短发麻烦每个月都必须剪留了一头长头发以外,不论行事作风还是性格特征,都十足十的是个女汉子。她是大约半年前,换工作之后,因为一时囊中羞涩,不得已搬到这城中村居住的,每天做102路上班成了她必修课程,也因此好死不死的有幸被胡闹选为下手目标。

第一次,她以为自己神经过敏,因为自己一身牛仔服,哼着歌吹着口香糖,痞里痞气的样子,实在与温柔似水的女人不沾边,她从小长这么大,都不知道被******是何意思。

不知道那天胡闹是太饥不择食,还是他真的就喜欢曾明君这种中性美,贴在她身后,借着公文包的掩饰,随着车厢的运动,不停地向曾明君身上贴,情绪激动的时候,身下支起小帐篷。曾明君当时只是觉得很奇怪,后面为什么有一个说硬不硬说软不软的东西总一下一下地戳着她,让她觉得很不舒服,于是她努力向人群中挤了挤,希望躲过这种感觉。胡闹见好就收,没有跟上前去,让曾明君觉得是自己的错觉,刚才只是因为车厢太挤,身后这个老男人,拿公文包不小心一直碰到她,便没往心里去。

却不想隔了一个多月,就有了第二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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