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文学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章(第1页)

冬天。

每年下雪的第一天,我都会这样度过:一大清早我穿着睡衣,走到屋子外面,双臂环抱抵御严寒。我发现车道、爸爸的轿车、围墙、树木、屋顶还有山丘,统统覆盖着一英尺厚的积雪。我微笑。天空一碧如洗,万里无云。白晃晃的雪花刺痛我的眼睛。我捧起一把新雪,塞进嘴里,四周静谧无声,只有几声乌鸦的啼叫传进耳里。我赤足走下前门的台阶,把哈桑叫出来看看。

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温暖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理由很简单:每当天寒地冻,学校就停课了。于我而言,冬天意味着那些复杂的除法题目的结束,也不用去背保加利亚的首都,可以开始一连三个月坐在火炉边跟哈桑玩扑克,星期二早晨去电影院公园看免费的俄罗斯影片,早上堆个雪人之后,午餐吃一顿甜芜青拌饭。

当然还有风筝。放风筝。追风筝。

对于某些可怜的孩子来说,冬天并不代表学期的结束,还有种叫自愿冬季课程的东西。据我所知,没有学生自愿去参加那些课程,当然是父母自愿送他们去。幸运的是,爸爸不是这样的家长。我记得有个叫艾哈迈德的家伙,住的地方跟我家隔街相望。他的父亲可能是个什么医生,我想。艾哈迈德患有癫痫,总是穿着羊毛内衣,戴一副黑框眼镜——阿塞夫经常欺负他。每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看出去,他们家的哈扎拉佣人把车道上的雪铲开,为那辆黑色的欧宝清道。我看着艾哈迈德和他的父亲上车,艾哈迈德穿着羊毛内衣和冬天的外套,背着个塞满课本和铅笔的书包。我穿着法兰绒睡衣,看他们扬长而去,转过街道的拐角,然后钻回我的床上去。我将毛毯拉到脖子上,透过窗户,望着北边白雪皑皑的山头。望着它们,直到再次入睡。

我喜欢喀布尔的冬天。我喜欢夜里满天飞雪轻轻敲打我的窗户,我喜欢新霁的积雪在我的黑色胶靴下吱嘎作响,我喜欢感受铁炉的温暖,听寒风呼啸着吹过街道、吹过院子。但更重要的是,每逢林木萧瑟,冰雪封路,爸爸和我之间的寒意会稍微好转。那是因为风筝。爸爸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屋顶之下,但我们生活在各自的区域,风筝是我们之间薄如纸的交集。

每年冬天,喀布尔的各个城区会举办风筝比赛。如果你是生活在喀布尔的孩子,那么比赛那天,无疑是这个寒冷季节最令人振奋的时候。每次比赛前夜我都会失眠,我会辗转反侧,双手借着灯光在墙上投射出动物形状的影子,甚至裹条毛毯,在一片漆黑中到阳台上呆坐。我像是个士兵,大战来临前夜试图在战壕上入睡。其实也差不多,在喀布尔,斗风筝跟上战场有点相像。

跟任何战争一样,你必须为自己做好准备。有那么一阵,哈桑和我经常自己制作风筝。秋天开始,我们每周省下一点零用钱,投进爸爸从赫拉特买来的瓷马里面。到得寒风呼啸、雪花飞舞的时候,我们揭开瓷马腹部的盖子,到市场去买竹子、胶水、线、纸。我们每天花几个小时,打造风筝的骨架,剪裁那些让风筝更加灵动的薄棉纸。再接着,我们当然还得自己准备线。如果风筝是枪,那么缀有玻璃屑的线就是膛里的子弹。我们得走到院子里,把五百英尺线放进一桶混有玻璃屑的胶水里面,接着把线挂在树上,让它风干。第二天,我们会把这为战斗准备的线缠绕在一个木轴上。等到雪花融化、春雨绵绵,喀布尔每个孩子的手指上,都会有一些横切的伤口,那是斗了一个冬天的风筝留下的证据。我记得开学那天,同学们挤在一起,比较各自的战伤。伤口很痛,几个星期都好不了,但我毫不在意。我们的冬天总是那样匆匆来了又走,伤疤提醒我们怀念那个最令人喜爱的季节。接着班长会吹口哨,我们排成一列,走进教室,心中已然渴望冬季的到来,但招呼我们的是又一个幽灵般的漫长学年。

但是没隔多久,事实证明我和哈桑造风筝实在不行,斗风筝倒是好手。我们设计的风筝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逃悲惨的命运。所以爸爸开始带我们去塞弗的店里买风筝。塞弗是个近乎瞎眼的老人,以替人修鞋为生,但他也是全城最著名的造风筝高手。他的小作坊在拥挤的雅德梅湾大道上,也就是喀布尔河泥泞的南岸那边。爸爸会给我们每人买三个同样的风筝和几轴玻璃线。如果我改变主意,求爸爸给我买个更大、更好看的风筝,爸爸会买给我,可是也会给哈桑买一个。有时我希望他别给哈桑买,希望他最疼我。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我记得有一年,比赛到了天黑还没终结。人们在人行道上,在屋顶上,为自家的孩子鼓劲加油。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的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以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有一次,有个多嘴的印度小孩,他家最近才搬到附近,告诉我们,在他的家乡,斗风筝必须严格遵守一些规则和规定。“你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放风筝,并且你必须站在风向成直角的地方。”他骄傲地说,“还有,你不能用铝来做玻璃线。”

哈桑和我对望了一眼。让你吹吧。这个印度小孩很快会学到的,跟英国人在这个世纪之初以及俄国人在1980年代晚期学到的如出一辙:阿富汗人是独立的民族。阿富汗人尊重风俗,但讨厌规则,斗风筝也是这样。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

不仅如此,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追逐十分激烈:追风筝的人蜂拥着漫过大街小巷,相互推搡,像西班牙人那样。我曾看过一本书,说起他们在斗牛节时被公牛追赶的景象。有一年某个邻居的小孩爬上松树,去捡风筝,结果树枝不堪重负,他从三十英尺高的地方跌下来,摔得再也无法行走,但他跌下来时手里还抓着那只风筝。如果追风筝的人手里拿着风筝,没有人能将它拿走。这不是规则,而是风俗。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多年过去,我曾见到无数家伙参与追风筝,但哈桑是我见过的人中最精于此道的高手。十分奇怪的是,在风筝跌落之前,他总是等在那个它将要跌落的地方,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我跑到拐角处,发现哈桑低首飞奔,根本就没有抬头看看天空,汗水浸透了他后背的衣服。我踩到一块石头,摔了一跤——我非但跑得比哈桑慢,也笨拙得多,我总是羡慕他与生俱来的运动才能。我站起身来,瞥见哈桑又拐进了另一条巷子。我艰难地追着他,摔破的膝盖传来阵阵剧痛。

放弃我,抓紧我(全集)  真心道  婚内有诡  欲罢不能[强强]  大师兄总在救我  灵师  亿万婚约:前妻已改嫁  今天也是求生欲很强的一天  快穿之男神攻略守则  包养[甜文]  宠夫之道  我把我哥的媳妇截胡了  龙武战神  你撩我一下  星际第一大法师  修真庄园主  英雄联盟之电竞时代  他的独宠  我的老婆是吃鸡大佬  相见时,愿好生看待  

热门小说推荐
华娱之昊

华娱之昊

如果您喜欢华娱之昊,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倾君一梦负韶华

倾君一梦负韶华

关于倾君一梦负韶华我,是女娲后人,把一间名为琴乐声嚣的小店,一直开了千年。世间有多少奇珍异器,又有多少支悲曲哀歌。但凡进了我的小店,便都可得到解脱。但是,身兼守护天下苍生之重责,而我自己翘首...

嫁给权臣后,女配被娇宠了

嫁给权臣后,女配被娇宠了

乔菁菁穿书了,穿成了书中权臣早年退婚的未婚妻。原主为了一个渣男,想与未婚夫退婚,为此还以死相逼,如愿嫁给渣男后,却落了一个凄惨的下场。乔菁菁不想步上原主的后尘,看着上门来解除婚约的优质男人,死活不肯退婚。如愿嫁给男人后,另一个烦恼,接踵而至。面对急于抱孙子的公婆,她有苦说不出。谁能想到看起来身体强壮健康的男人,竟有不为人知的隐疾?面对她的勾引,坐怀不乱不说,更是一点反应都没有。某日,她与男人商量不如我们去外面抱一个,谎称是我俩生的孩子?男人抬起眸,神色错愕地看着她,夫人为何有这样的想法?乔菁菁瞥了他一眼,隐晦提醒趁旁人还不知道夫君身体有恙,尽快抱养一个孩子,才是正途。男人良久没有说话,但俊脸却黑成了锅底,手指轻敲着桌面,让夫人误会,是为夫的不是。此后三年抱俩的乔菁菁大意了。...

我是至尊

我是至尊

药不成丹只是毒,人不成神终成灰。天道有缺,人间不平,红尘世外,魍魉横行哀尔良善,怒尔不争规则之外,吾来执行。布武天下,屠尽不平手中有刀,心中有情怀中美人,刀下奸雄冷眼红尘,无憾今生。惊天智谋,踏破国仇家恨铁骨柔肠,演绎爱恨情仇绝世神功,屠尽人间不平丹心碧血,谱写兄弟千秋!...

夫君,我才是你最大的金手指

夫君,我才是你最大的金手指

乔苓在生命最后一刻自愿无偿捐献所有器官,功德无量感动上天,获得重生还附赠一个药田空间。然而,辛辛苦苦兢兢业业升级空间之后傻眼了。失传的古医书,不传秘方,针灸之术,这都是些啥。。。专业不对口啊!我不想学医啊!我只想种田啊!乔苓摸着下巴看向身姿笔挺坐在桌前低头写字的少年。公子,我看你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医学奇才,拯救万民于水火的重任就靠你了,我这有几本医书…少年抬起头,目光沉静,你有病吧。乔苓重重点头,没错!我不仅有病,我还有药!如果您喜欢夫君,我才是你最大的金手指,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