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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肉部分经过煮制后变得软糯而不腻,瘦肉部分则保持了嫩滑的口感。
白切肉本身的调味不重,但若是配上酱油蒜泥碟,又能够尝出别具一格的风味。
蒜泥的辛辣味和生抽的鲜咸味相结合,将獐子肉的美味激发的淋漓尽致。
蒜泥的辛辣可以刺激味蕾,让白切肉的味道更加丰富。
那妖王吃了两口,只觉得用筷子不甚过瘾。到底还是伸出了罪恶的手指,捏起两片肥厚的獐子肉。在那酱油蒜泥碟中,轻轻一沾,抛进嘴中。
爽呀,还是用手吃饭爽。
他在口中吧唧大嚼,又不好意思的笑道:“娘娘,别见怪,我是个粗人。”
金圣笑道:“大王吃的欢喜就好。”
那妖王忙不迭的用力点头,招呼着:“娘娘,你也吃,你也吃。”
金圣勉强伸出了筷子,却瞧着那满桌油汪汪的食物,实在是下不去嘴。
做荤菜的锅,还不知道有没有煮过人肉。她光是想想就觉得膈应。
来这妖精洞府多年,吃的最多的就是素菜。
朱圆圆见状,连忙端过一旁的果盘。
对金圣说道:“娘娘想是怕天晚吃肉不好消化。吃些果子却也无妨。”
金圣道:“这话正是。”便就接过果盘,从中捡出几枚樱桃,慢慢的吃了。
那妖精吃罢了獐子,又吃鹿肉。再吃猪牛鸡鸭、鱼鳖虾蟹……只要是荤腥,皆是来者不拒。
他吃得欢实,又有悟空在旁边不断的奉酒,金圣专挑些好听的话,哄得那妖王骨软筋麻。
讲了一会儿,笑了一会儿。
金圣便状似无意的问道:“大王,宝贝不曾损伤吗?”
妖王道:“这宝贝乃先天抟铸之物,如何得损?只是被那贼扯开了塞口的木棉,烧了豹皮包袱罢了。”
金圣道:“这却怎么收拾?”
妖王道:“不用收拾!我带在腰间呢。”
悟空一听这话,暗自点头,当即拔下了一把毫毛嚼的粉碎。趁那凑过去倒酒的功夫,手一抖,就将毫毛撒到妖王身上。又吹了一口气,暗暗的念声“变”,那些毫毛随即变做无数的虱子,拱在妖王的衣服里。
那妖王燥痒不已,忍不住伸手入怀挠痒,口中叫道:“痒痒痒!”便用指头捏出个虱子来。
金圣见了寒伧道:“大王,想是衬衣禳了,久不曾浆洗,所以生了虫。”
妖王惭愧道:“我从来不生此物,怎么今晚偏在娘娘面前出丑?”
“常言道,皇帝身上也有三个御虱。有什么出丑的呢?且脱下衣服来,我等替你捉捉。”金圣笑的很是真诚。
那妖王还真就解带脱衣。
到衣服解到第三层见肉的时候,妖精腰上铃铛就露出来了,上头竟也爬了虱子。
朱圆圆道:“大王,这铃铛上也有虫。我替你捉一捉吧。”
那妖王自觉在金圣面前出了丑,又羞又慌,也不多加思量,就解下铃铛递给了朱圆圆。
朱圆圆拿了铃铛在手里,趁那妖王低头抖动衣服的时候,悄悄挨近悟空,递了出去。
悟空早用毫毛变了个假铃铛,二人便在那暗中将两件物品悄悄的掉了个。
悟空见铃铛已然得手,将身体轻轻一抖,收回了毫毛。
朱圆圆把假铃递给妖王,妖王接在手中,醉眼朦胧却不辨真假,也不往腰间挂了,以双手托着,递给金圣说道:“娘娘,这铃儿还是给你保管,你却仔细收好了,不要再被贼人偷去。”
那金圣接过来,藏到了衣箱之中,用锁锁了起来,只叫妖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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