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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整装(第1页)

斗笠人挺奇怪的,怎么好端端的,对方就变得消沉了起来,“你怎么了?”

陈太忠也不想跟他多解释,取出个多媒体丢过去,“里面有些歌不错,你可以听一听……最近能帮我再弄点灵兽精血吗?”

“你这还没完了?”斗笠人有点不高兴,“你现在的状况,慢慢调理就可以,不需要再使用精血了……这东西用多了,有伤天和。”

他原本也是行家,修为在那里摆着,看几眼就知道对方的状态。

“我要尽快去趟中州,找一个小孩,再杀几个人,”陈太忠面无表情地回答,“留给我的时间不多。”

“杀人?”斗笠人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怪,“你不是有巧器门的宝器吗?有什么仇家,可以去找巧器门帮忙。”

陈太忠本来不想说,自己的仇家是谁,他有属于自己的骄傲,也有自己的交友之道——遇强敌时拉朋友下水,这样的事他做不出来。

庾无颜报仇的时候,宁可拼个身死道消,也没求他助拳。

但是听对方这么一说,他就忍不住回答,“我的对手正是巧器门,我手上的宝器,也是得自于巧器门天仙之手。”

听他这么一说,斗笠人明显地呆住了,愣了好半天才发话,“就你这点可怜的修为,去巧器门报仇……这不是找死吗?”

“我不但要报仇,还要灭门,”陈太忠叹口气,又摇摇头,“老易你也别劝我了,我的仆人就是被他们杀的。我意已决……这个仇非报不可。”

“灭……门???”斗笠人的声音拉得极长,表情虽然看不分明,但那意思很明显——拜托。不要这么搞笑好不好?

“我又没叫你践诺,去帮着杀巧器门的天仙。”陈太忠恼怒地看他一眼,“你这腔调,什么意思啊?”

斗笠人嘿然不语,好半天才发话,“我给你的玉简,你好好看一看,里面有气修登仙的法门,无论如何。你登仙之后再去报仇,起码能有逃脱的机会。”

“等不了那么久,”陈太忠摇摇头,他现在才七级灵仙,等升到天仙,起码还得三五年,运气不好的话,十几年也是有可能的。

他希望在刀疤的周年祭日,带给她巧器门覆灭的消息。

斗笠人也摇摇头,“身为朋友……我不同意你这么做。”

朋友吗?陈太忠想笑来着。不过有这么个朋友,也不错,所以他只是斜睥对方一眼。“你不会以为,真的拦得住我吧?”

“我何须拦你,”斗笠人的声音,又恢复了波澜不惊,他轻描淡写地回答,“你自己找路去中州就行了。”

你敢更卑鄙一点吗?陈太忠气得差点笑出声,“我说,咱们说好的条件。”

“嗯,”斗笠人点点头。继续轻描淡写地吐出四个字,“我翻悔了。”

陈太忠登时无语。人家翻悔都翻悔得这么理直气壮,他还有什么可说的?

好半天之后。他才试探着发话,“我要说……只去接那个孩子呢?”

斗笠人侧头看他一眼,“孩子……你的?”

“上古气修,修的是先天精气,修的是混元童子功,”陈太忠恶狠狠地瞪他一眼,“八卦无所谓,但是拜托……你不要无知好不好?”

斗笠人嘿然不语,好半天才摇摇头,“算了,由你吧,不过我还是希望你好好看一看,我给你的玉简。”

“对嘛,这才是朋友之道,”陈太忠伸出个大拇指来,此刻他跟对方的交情,更像是跟庾无颜打交道了,所谓朋友,该说的话说到就行了。

非要拦着哥们儿,不让去中州,那不是朋友,那是事儿妈!

做为合格的朋友,他当然要听从老易的意见和建议,于是他就拿出玉简看了起来。

这个束气成雷的神通,看起来跟那虎修的一吼有点类似,但是两者之间的差距,可以用天壤之别来形容——所谓神通,是越阶杀敌的大利器。

同阶相斗,能战胜神通的,只有神通,能抵挡神通的,也只有神通。

老易拿来的玉符,不是那种下了上古封禁的,无须神识撞击,不过具体的神通之术,陈太忠也看不到,他只能看到——晋阶天仙之前,须得纳入雷引。

按说修炼束气成雷的神通,身体有雷属性是最好的。

然而雷属性在风黄界极其罕见,不是辅助属性,不纳入五行,而真正有雷属性的人,通常很难得到雷系的功法,久而久之,雷属性的人就越来越变得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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