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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那个坏菜头了?”乐乐嘟嘴生气地问道。

“找到了,你小姨会收拾他的,你就只管安安心心地跟我回金国去。到了金国,你想要多少媳妇都行。”

“我就要你和绒绒,别的不要了。”

“乐乐,那女人配不上你,她不配做你的媳妇,而我……”索兰珠苦涩地笑了笑道,“早就不是清白之身了,也没资格再做你媳妇了,虽然当初我们两家是有婚约的。不过这没什么,等你去了金国,你会再找到你喜欢的姑娘的。”

“你跟别的男人睡过?”乐乐睁大了眼睛很认真地说道,“我娘说过的,跟别的男人睡了就不清白了,是烂菜瓜破鞋子,不能要的。索兰珠,你为什么要跟别的男人睡?你是我媳妇,只能跟我睡!”

“呵!你那个娘还真教了你不少东西呢!”索兰珠垂下眼眸,有些无奈道,“乐乐,有些事是不由人的。所以我说,我已经没资格做你媳妇了。你应该去找一个身家清白,性情单纯的姑娘好好过完你的下半辈子。不急,等回到金国再慢慢打算吧!”

忽然,远志咳嗽了两声,渐渐醒了过来。乐乐忙扑过去,贴着他的脸喊道:“爹!爹!您醒啦?”

“乐乐?”远志好茫然,左右看一眼,发现自己正在一辆颠簸的马车里,吃惊地问道,“乐乐,我们在哪儿?我们怎么会在马车上?”

“我们正在前往金国的路上。”索兰珠拉开了乐乐对远志道。

“去金国?”远志挣扎着坐起身来,打量了索兰珠一眼问道,“为什么要带我和乐乐去金国?你是什么人啊?金国细作?”

索兰珠道:“你不必慌,我不是坏人,也不是什么金国细作,只是来接你们兄弟俩回金国的!”

“什么?兄弟俩?”远志看了一眼乐乐,揉了揉发胀的额头道,“姑娘啊,你弄错了吧?我跟这傻子不是兄弟啊!再说了,我是宋人,怎么能到金国去呢?那等于是叛国啊!姑娘,你别坑我了,放我和乐乐回去吧!”

“我知道,你姓陶,叫陶远志,是雾重村人,家里兄弟四个,你排行老四,父亲早年过世,眼下只剩下一个老母亲了,是不是?”

“是,你知道得还真清楚……”

“那你知道你其实并非陶家亲生的吗?”

远志怔了一下,吃惊道:“你胡说什么?我怎么会不是陶家亲生的?你到底打哪儿冒出来的啊?有病吧,姑娘?我在陶家生活了二十年,我是我娘生下来的,全村人都知道啊,怎么可能不是陶家亲生的呢?哎,你不是人口贩子吧!”

索兰珠转头看着他道:“我去找过你二嫂了,是她告诉我,你并非陶老太太亲生的。当年你养父领着一家子在贵州做工时,你养母的确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陶家第四个儿子。那时,养母因为难产身体虚弱所以无法亲自哺乳,就把这个儿子交给了当时刚刚生了孩子不久的你的二嫂照料。没过多久,你养父带着家里人返回四川,唯独你二哥一家留在了原东家处继续干活,而那个孩子就跟在了你二哥身边。”

远志傻眼了,因为事实的确如此。他是四岁那年跟着二哥二嫂回雾重村的,此前他一直是在贵州,跟哥嫂侄儿一块儿过。听二哥说,当初母亲因为身体太弱,根本无法给他喂奶,所以就交给了尚有奶水的二嫂照料。直到四岁那年,他才跟着哥嫂回去见了父母。

“你四岁之前都是你二哥二嫂照顾的,四岁之后才跟着他们回了雾重村,对吧?不过我要告诉你,你养母所生的那个儿子早在七个月大的时候就已经夭折了,是先天不足。”

“怎么可能?”远志脸色发白道,“那……那我从哪儿来的?”

“你二嫂说,当时那个孩子夭折后,她和你二哥都不敢告诉你养母,因为那孩子是你养母难产才生下来的,而当时你养母已经返回四川,也没机会告诉她。为了不让你养母伤心,你二哥花了四两银子从一个外乡人手里买了你,当时你才九个月大,根本没有记忆。”

“太荒谬了吧!我……我是买来了的我娘会不知道?会认不出来?”

“因为你一出生就交给了你二嫂,在你三个月大的时候,你养父带着家小返川,所以当你四岁大回去时,她根本就无法分辨到底是不是她儿子。你二哥二嫂说是,那就是,没有人怀疑过。”

“不……不可能!这不太可能!”远志脸都青了,使劲摇头道,“我怎么会不是我娘亲生的?我二哥也从来没说过!是不是二嫂脑子气糊涂了才乱说的?她因为我二哥的死受了不少刺激,最近都有点言语失常了,你一准是给她哄了,一准是!”

索兰珠轻轻摇了摇头道:“那你知道乐乐为什么要叫你爹吗?”

“他是傻子啊!”

“他不傻,他记得他爹的长相,就是你这模样,”索兰珠指着远志的脸道,“你和胡秋叔叔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我听乐乐说起的时候,以为只是人有相似,但当我在南通书院门口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没死,你是胡秋叔叔和花蝶婶婶的亲生儿子!”

“什么……什么胡秋叔叔花蝶婶婶?”

“胡秋叔叔和花蝶婶婶本来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他们是毛南族人,住在坎下村,出事之前有一个八岁半的大儿子和一个才刚刚半岁的小儿子。那个小儿子还没起名字,花蝶婶婶就叫他……”

“仔仔!”乐乐插话点头道,“娘叫弟弟仔仔。”

“对,因为他还没有正式起名,我们都叫他仔仔。村子出事之后,我和金蝶姑姑没有找他的尸首,因为根本无从找起,大火烧了村子,那么小一个孩子的尸骨真的没法找。我们仅仅是把胡秋叔叔和花蝶婶婶的尸骨找了出来,安葬在了村子外面的山上。”

“呵呵……”远志脸色发白地干笑了两声道,“你这么说……什么意思?你不会说我就是那个半岁大的孩子吧?不可能!我是姓陶的,可能只是跟你那个胡秋叔叔长得相似而已……”

“难道胎记也那么巧合是一样的?”

远志彻底地愣了,喃喃自语道:“胎记?”

“我昨晚潜入过你们书院,在你们去沐浴的时候,我看过你……”

“什么?”远志下意识地抱紧了自己。

“你一出生我就在你摇篮旁边晃你,当你是亲弟弟一样看待,帮你喂水,帮你换尿片子,还和乐乐一块儿背你出去玩,所以我很清楚你右腋窝下有颗绿豆大小的痣,很少有人长痣会长在那儿的,绝对错不了,你是花蝶婶婶的小儿子,那个还没来得及起名的仔仔!”

“不可能!不可能!”远志不住地摇头否认道,“不可能的,我……我在雾重村里住了十多年,都没人说我不是陶家亲生的,你是不是有什么居心?你是金国人,你是不是有什么阴谋诡计?不!我不能跟着你去金国!我是宋人,我去了金国就是叛国,我还要考功名呢!你放我下去!你赶紧放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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