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顿饭,大家都吃得很满足。
尤其,张妈妈得知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头上戴的发饰都是自家做的,而,邓秀珍又准备开精品店,更是拽着邓秀珍的胳膊不放,吐槽现在商场里的饰品要么太复夸,要么太简朴,都不合她的心意,等邓秀珍的店铺开业后,她一定会带朋友过去的。
张爸爸略有些圆滑,但,这也是采购经理的特色,不过,许是经常和他性子类似的人打交道,因此,他和林爱国越交谈,就越发地觉得对方合自己胃口。
“啦,初夏,你头上的发饰是自己做的?我都没在市里的商场看见过,还以为你是在省城买的呢!”
张莎眼里的羡慕几乎化为实质,漂亮的发饰,谁不爱呢?然而,倘若,这些发饰除了漂亮外,还兼具独一无二的特性,那么,谁不会在心里发出“土拔鼠”似尖叫呢?
“来学校报道的前几,我做了一套十二花卉发夹,除了我头上戴的这对桂花,还有迎春花、杏花、桃花、牡丹、石榴、莲花、兰花、菊花、月季、梅花和水仙。等会回去后,你挑两对喜欢的。”
虽然,留了十多年的及腰长发,一朝重生,就又变成了齐肩中长发,再到现在的齐耳短发,但,这并不妨碍林初夏结合前世今生的审美,琢磨出适合当下佩戴的短发头饰。
这是每一个精致的美少女必修的课程,否则,又怎会影女为悦己者容”的法呢!
“好啊好啊!”张莎笑眯了眼,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能像林初夏这样,将短发打理出和旁人迥然不同的风格,就忍不住感慨,“幸好有你,初夏,你不知道,我妈带我去剪头发的时候,我哭得眼泪鼻涕一大把,连理发师傅都被吓到了。”
“我以前头发到这里。”林初夏比划了下腰后,“我很的时候就开始留头发,长长一些后才修剪一下。”
“直到初三那年,转到镇初中读书。镇子离我们家很远,坐车就要一个多时,不能像以前那样走读,必需住校。但,学校的条件不好,我妈怕我到时候头发脏得没法洗,顶着个大油头到处晃,让人指指点点,就劝我去剪个短发。”
“啦!”张莎惊讶地瞪圆了眼,很快,就又一脸怜惜地看着林初夏,手指放在肩后,“我以前头发也就到这里……”
然而,当时,她被自家老妈拎到理发店里去的时候,也都哭成了狗,而,林初夏呢?想也知道,那么长的头发,一刀下去,就剪成了齐耳短发,究竟会何等的悲痛欲绝。
“后面,我就特别庆幸听了我妈的话。”林初夏冲张莎挤了挤眼,“头发剪短后,我就觉得脑袋都轻了,整个人都清爽起来。同宿舍那几个留长发的女生,打不到水洗头,没几,头发就油得结成络子了。她们看我的眼神,那叫一个羡慕嫉妒啊!”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林初夏隐瞒没,那就是有个头发特别长的女生,不知道打哪惹的虱子……
张莎点点头,一脸的若有所思。别以为,在市里读书的学生,就个个都是家里条件好,自己又爱干净的。
以前,她确实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而,现在嘛?因为林初夏这番无意为之的话,到是让她想起了以前有几位同学,每都顶着个大油头到处晃悠的情况来。
当时,她们怎么的?
好像是生油头,早上洗了,下午就油汪汪的,并不是大伙想的那样不爱干净。其它的人信没信,她不知道,总之,她是信聊。甚至,其中有一位,还是她的同桌……
呃,不能再想了!
……
一顿饭下来,不仅两家的大人一见如故,就连林初夏和张莎两人也都亲昵了许多。
当然,其实,在张莎看来,林初夏已经被她归为朋友了。
而,林初夏嘛?
如果她和张莎一样是个真单纯的姑娘,那么,也必然会因为这番交谈,而和张莎成为好朋友。只可惜,如今的她,虽然披着张嫩皮,内里却住着一只狐狸,虽谈不上什么奸诈狡猾,但,论到结交朋友这一块,确实没办法像真正十来岁的姑娘般那样纯粹。
至于同桌的林浩宇,看似一直处于沉默的状态里,偶尔,在涉及到自己的问题时,才抬头冲张父张母露出八颗牙齿的灿烂笑容,并言之有物地回答着。其实,打从见到这一家人起,他的耳朵就没停止过收集信息的动作,更不知道“脑补”出多少精彩的剧情来。
比如,瞅瞅,林初夏又在忽悠人了。
再比如,果然,“近墨者黑”这句话,确实很有道理。瞅瞅,连向来诚恳老实的林爱国,和直肠子的邓秀珍,都学会“套路”人了。
……
虽然,回乡的末班车是下午六点才发车,但,林爱国和邓秀珍本就打算送了林初夏报道后,就坐车去职高附近的那家精品店打扫修整一下,因此,两家人吃过饭后就要分别了。
张妈妈拉着邓秀珍的手,难分难舍:“过几,职高就开校了,你早点过来开店,等生意上了正轨后,再请个人帮你守着铺子,到时候,我们一起逛街旅游。”
请人守铺子,意味着什么?
当然是生意忙得邓秀珍一个人根本就顾不过来,由“光杆司令”的老板兼店员,升级成为真正的老板。
“好。”邓秀珍笑眯了眼,只觉得来市里开店,是她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决定之一!如果不是这样,她又怎么可能在送林初夏报道后,就和张妈妈聊起来?进而,通过女人都喜欢的饰品这个话题引申开来,越聊而越发地投机?
在乡下,很多人都觉得她又傻又蠢,一边跟她做朋友,一边不遗余力地抹黑拉踩她,就为了突显出她们的勤劳、质朴和善良等美好品质。
其实,到底,不过是因为那些人羡慕她的大城市姑娘和工人身份,以及嫁给林爱国后,林爱国成为了乡政府宣传干事,虽然是个临时工,但也将户口从村里迁出去了,连带着她也变成了非农业户口,不需要像左邻右舍那些自家同样在乡上开铺子,回家后还得操持家务,更得下地种田的妇人一般,过着仿佛豁出性命一般艰苦的生活。
嘲笑她嫁入林家后,就跟农村里那些“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姑娘一样。不仅丢了工作,还没了娘家可依靠。毕竟,山长水远的,除非人命关的大事,否则,娘家人就算想为她撑腰,也是有心无力。
这世间,确实有很多人生来就会演戏,让人一时半会分不清真心和假意。但,“纸包不住火”,时间长了,总难免露出些蛛丝马迹。这种情况下,她怎么可能一再地被人蒙在鼓里呢?
……
这个主角实在是太莽了 玄幻:开局入狱,奋斗系统激活! 特种兵:康雷亲自倒茶,看懵龚箭 恃宠就要娇吖 中古全战 NBA:开局打爆03白金一代 洪荒:原来我才是幕后黑手 九幽剧院 穿书后绿茶又翻车了 燕云二十八骑 被宗门放弃后,步入巅峰 废土吃货的生存日记 全民训龙,开局转化100头亚龙 邪神修炼手册 我在海贼世界练武功 我是外挂强无敌 安疆 洪荒图鉴又让我上榜 盗墓奇闻:开局一把刀一条狗 西游小妖无限进化系统
结婚三年,老公和姐姐车震进了医院,而她还像是一个天真的傻子。她用尽心里爱的这个男人,却要日日忍受,他当着她的面,和其他的女人恩爱缠绵。傅皓琛,我是个女人,我也会吃醋,我也会嫉妒,我的心也会痛。...
惊艳重生,遇到宠妻狂魔,怎么办?那就强强联手,打脸啪啪响,虐渣爽歪歪。她是一代兵王,回眸一笑,颠倒众生,重生为白王府郡主,世人眼中的小可怜。听说白郡主是个小怂包,整日里胆小如鼠,非常惧怕带毛的东西。可直到有一天传言变了传闻白郡主专治各种不服气。传闻白郡主抱着一只毛茸茸的神兽。传闻白郡主撩了一个风华绝代的妖孽王者归来,她手握绝世医术,坐拥逆天神兽,统御万花之灵,站立苍穹之巅,亮瞎众人。他是天之骄子,威震八方,却对她情有独钟,一眼万年,为她甘愿倾尽天下,只为护她世世安好。男强女强超甜宠文1V1,双处爽文。如果您喜欢夫人,轻点撩邪王狂妃,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女团偶像慕端颜,希冀走上璀璨花路的成员们,共同踏上通往顶级女团的奋斗历程。组合篇端颜出道时我们与粉丝们共同许下誓言,ARID不到顶峰是不会停止的。秀娜想要成为顶级女团偶像的话,只凭借眼泪和汗水是远远不够的。颂恩ARID不会是昙花一现的组合,我们要长长久久地保持实力与人气。智美我们五个人会陪伴着彼此一直走到最顶端,那是我们应得的荣耀。莉琏姐姐们对我说,莉琏呐,相信我们,相信你自己。实力会说明一切。爱情篇初见那天,他们其实都给彼此留下了深刻印象。捧着多肉植物坐在车子里满脸懵懂的慕端颜,在微雨天气里不合时宜地撑伞的具权烈。很久之后,他缩着高大的身子束手束脚坐在保姆车的后排座椅上,咧着嘴笑得像个孩子气的家伙。我会把你写进歌词里。我会让KTREND的粉丝们都喜欢你,就像我喜欢你那样多。不对,他们对你的喜欢永远都不及我对你的多。我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喜欢你的那个人。就让ARID和KTREND都把名字刻在巅峰之上吧。欢迎评论留言收藏,你们的鼓励是对我最大的支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这个故事。如果您喜欢顶级女团,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她穆天灵本是相府嫡女,因一块凤灵佩,被赐婚太子。却在大婚当日,堂妹穆天欣替婚,她被堂妹穆天欣囚禁,用尽各种酷刑折磨,只为得到那一块凤灵佩来人,将她抽筋拨皮,弃尸荒野。姐姐,你可别怪我狠,这是太子的意思,凤灵佩太子是要定了,姐姐还是快交出来吧,免得受皮肉之苦。啊啊穆天灵感受下着那些人用刀将她的皮肉拨下,她只是笑,笑着咽下最后一口气。轮回路,却在奈何桥前被一股莫名吸力,吸入异世她在异世成了一缕千年幽魂。在异世游荡千年,却无意间路过一个破庙,突然被金光笼罩,再睁开眼她回到了前世的时空,她借尸还魂,成了一户农家的八娘穆紫嫣如果您喜欢重生空间之农门嫡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苏沐有个大哥叫做苏扬,整天神神秘秘不着家。丢给了她一个软乎乎的崽子,然后失踪了。三个月后,苏沐被系统绑定,继承灵魂事务所。系统的前任宿主正是他大哥。你以为走上了人生巅峰,不,并没有。苏沐望着眼前破破烂烂的,仿佛风一吹就要散架的小木屋和大哥留下的一笔亿万欠债。去特喵的苏扬,你跑了,我咋办!苏沐不光要还打工还债,手里还有一个小崽子养,人生黑暗。1vs1,日常系穿越各个世界的甜文如果您喜欢快穿之还债攻略,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这是一个带着部分现代记忆的女孩转世投胎成了红楼里大周朝的一个皇孙徒明宣,只是碍于种种原因一直当做女孩养,后来恢复男儿身,一步步登上天下至尊的故事。本文借鉴红楼部分背景,架空朝代,主要参考明清两代。关于女主,是个出场较晚,也有特殊经历的人。关于红楼中的人物,所占篇幅不多,具体如何要看剧情发展,不过早早出场的林黛玉会有一个很好的结局,黛玉的性子也会因为明宣带来的蝴蝶效应而有所改变。红楼世界是有神神鬼鬼的世界,但纵览全文,没有看到一个仙子能下凡的,可见凡间已是人道当立的时候,明宣到红楼不是去修仙的,而是把人道发展到一个新的巅峰。如果您喜欢红楼之一代圣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