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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遇到这个说法,比认识好听,遇到就是说他们终有相逢相识这一天,会有一种宿命的羁绊感觉,而认识两个字就显得很平淡,就显得那一天可有可无,而他是希望祝辛跟他有羁绊的。
十九岁的祝辛将将成年,自以为成熟冷淡生人勿近,其实总有憨态。说起来,他最喜欢祝辛喝醉的样子:并不耍酒疯,懵懵地,像迷失的小兽,有点傻,毫无戒备,坦诚可爱。
程林觉得那才是祝辛的本性,要是祝辛总是那个样子,他大概每天都会被那样子的祝辛哄得心花怒放万死不辞,会把他揉在怀里捧在手里含在嘴里当心尖宠着。但是清醒时候的祝辛又很努力地要长大,要坚韧,要刀枪不入。
所以他的祝祝总是娇气又刻苦,别扭又可爱。
后来分分合合,小打小闹和撕破脸都有,祝辛喝醉的行为语句他可以如数家珍从天亮讲道天黑,从那个中秋的那句生日快乐开始讲到祝辛什么时候喝到眼皮都抬不起,一步路都走不了,又指着他不许他上前来抱,骂他是人渣。
当时他气得发笑,叫祝辛乖一点,跟人渣回家,祝辛咬牙切齿半天,攀着桌子不走,说他迟早会离开自己这个人渣。终于,祝辛说到做到。
和好后又有某次,祝辛应酬喝多,回家来对着客厅一盆多肉发呆二十分钟,问他这是不是祝娆的小熊。
他不知道那是不是祝娆的,他说:“是你的。”
祝辛嘲笑他:“程林,你怎么老捡一些人家不要的东西回家?”
捡回去一盆花,捡回去一只猫,捡回家一个人。
他对祝辛有好多占有欲,祝辛行走坐卧一举一动他都喜欢观察,这不是后来才有的习惯,很早以前就有,第一次见面就有。
程林自认自己不是细心的人,但他发现祝辛在自己身边发生的一切他有意无意全都能注意到,比如祝辛曾经握紧保护好的一只小熊钥匙扣,比如祝辛认真呵护的一盆多肉,比如他眼角一点幅度微弱的颤动。
祝辛喝多了就很乖,哪怕二十七八岁也还是没变,问这话的时候遮着眼睛躺在他怀里昏昏欲睡——他喝醉的时候就很慵懒,像他那只一年犯困十二个月的猫。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祝辛,他被人欺负,本就下垂的眼角经常性看着地面不给人窥探。祝辛长大地很艰难,畸形是不太好的词,但他们确实都有些畸形。没有人陪祝辛长大他就只能自己摸索,跌跌撞撞到十九岁,不懂喜欢也不懂怎么被喜欢,也不知道讨厌人,玻璃划破手应该很疼,被人扇耳光应该很疼,但是他看似平静地掀过这些事,就好像这些事情不是很严重,不是很疼,因为没人会帮他讨回公道,而他自己也没有能力讨回公道。
那是他自己悟出的面对伤害的办法,因为没人关心,他说出来也未必会有人听,所以就不说,所以就当作不疼,背过人就自己舔一舔伤口,下次离远点就好了。
他最开始觉得很有意思——当然,他是瞧不起这种心态的,他觉得这么一个办法比阿q还不如,精神胜利虽然窝囊好歹还知道一较高下,后来又觉得心疼:多乖的小孩儿,怎么能在外面吃这些苦?家里人也舍得?
程林仔细回忆当初知道祝辛的身世时候的心情:爹妈离婚了,亲爹二婚,跟新老婆有心肝儿宝贝,祝辛这个前妻留下的孩子乖巧懂事特别省心反而被忽略,他那时候还不知道祝辛跟他那个爹没有血缘关系,只想:
要不怎么说人心是偏的呢?你看,越懂事的小孩儿越不招人疼,越是没人疼的小孩儿就越懂事,作天作地撒娇耍赖的让人头疼,但谁家不是被偏爱的才敢恃宠而骄呢?
他那时候还挺想好好疼一疼祝辛的,程林总觉得他才是世界上最了解祝辛的人,比祝辛自己还要了解,可能有他喜欢观察祝辛的原因,还可能因为他和祝辛的经历其实很相似,所以他格外不喜欢温吞善良的祝辛,希望祝辛锋利刺人一些。也想教他怎么跟人张牙舞爪,但是他没教好,祝辛也学的不好,到最后只会跟他一个人横,到后来,索性薄情到底了。
祝辛依然是一只野生但是没有伤害性的动物,懵懵懂懂地在复杂的丛林中谋生,但他只有几根毫无伤害力的软刺,时至今日,祝辛适应了生存法则,那些刺好像硬化了,有了杀伤力,可程林看他,依然还是娇气又辛苦,依然惹人心疼。
还是很想把祝辛抱回家里不见风雨地养起来,让他当金丝笼里的鸟儿,当温室里的玫瑰,让他无忧无虑地扎根在肥沃的土壤适宜的气候里,但他的心态已经大有不同,他早学会了怎么克制不甘心。
遇见祝辛之后他花很多时间观察祝辛,起先是无意识注意到,后来发现自己怪异的心态索性开始肆无忌惮,再后来藏匿起来,意图欺瞒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他不喜欢这只玩物——他曾这样称呼祝辛。
程林用很多不好的词形容过祝辛,但他叫祝辛小杂种,小野种,都是为了跟自己相衬——他曾被这样称呼很多年。
程林和祝辛遇见的第一年,那年程翰明有过一个私生子,把那个女人藏得很紧,保护地密不透风,生怕程林从中作梗弄没了这来之不易的孩子,跟当年得知方秋兰怀孕的时候态度截然不同。
知道有程林这个野种的第一年,程翰明一口咬定这不是他的种,孤儿寡母难讨生计,方秋兰抱着孩子上门求程翰明看在往日情分上给他们母子一条活路,程翰明却心狠手辣,把他们母子推出去不认,然后终于,一直躲着他的梅生求上门,低声下气给师姐母子求情,程翰明才给了野种母子一个安身立命之所,但还是没叫他们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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