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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会很麻烦吗?”奥卢问他。
沈良庭摇头,“不会,那个小姑娘每天都在广场,我时常会碰到。”
奥卢歪头看他,“良庭,如果你要送花给我,是不需要找理由的。”
沈良庭拿筷子的手一顿,又若无其事地捧起碗开始吃饭,“没有,只是那个小姑娘太可怜了。那就这样吧,我会记得买花回来的。”
奥卢看着沈良庭红起来的耳朵尖,发现他好像是内敛而赧于表达感情的,他对待失忆前的自己也是这样吗?这样羞涩,扭扭捏捏,偶尔看他说出点罗曼蒂克的矫情话,反而更让人觉得可爱了。
看一个人闹别扭也觉得喜欢,这就是那个人遗留给自己的情感吧,就算没有记忆,没有理由,也已经成了身体的本能,神经的反射,会不由自主地这么想这么做。即使素不相识,看沈良庭难过就觉得心疼,看沈良庭担心自己会觉得高兴,看沈良庭流泪好像自己也要心碎。所以从前的傅闻璟怎么能这么残忍,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这个人?
奥卢主动给沈良庭夹菜,然后问他,“怎么样?好吃吗?”
沈良庭点头。
“我以前也会这么做吗?我好像挺擅长的。”
沈良庭咽下嘴里的饭菜,“你以前很忙,很少有时间做这种事,不过是有一次。”沈良庭眼帘一滞,是傅闻璟因枪伤在家休养,沈良庭来提醒他小心吴振华,来去匆匆,沈良庭食不知味,早忘记了味道。
“这点小事都不愿意为你做,看来他好像也不是很在乎你。如果是我的话,我应该很乐于给喜欢的人下厨。”奥卢大言不惭地开口。
沈良庭差点被一口淡心菜噎到,哪有人失了个忆就变了个人的?虽然从前在这方面,傅闻璟是比他要直接,很多事情都是傅闻璟说了,他才敢相信。
想到从前的事,再看到眼前人毫无忧虑的笑,轻松、自在、大方。沈良庭怔了怔,忽然不知道哪一个更好。
不是对他好,而是对傅闻璟来说,记忆更像沉重的负担,摆脱不掉的枷锁。也许现在这个失忆的他,才是更轻松真实的。
公爵闻到晚饭的香味,也馋嘴的跟上来,蹭着沈良庭的腿讨吃的。
沈良庭被小狗打断思绪。
小狗不能吃太咸的东西,怕掉毛。沈良庭就拿一个碗装了白水,把肉什么用水洗了一遍再丢给它吃。公爵已经被喂过了,现在就是嘴馋,吃过两块肉以后就吃不动了,却很护食,还要装样子似得咬两口,不让别人动。
这是幼犬时经常挨饿养出来的坏毛病。
奥卢把它碗里的肉倒掉,立刻被它叫了两声,很快被沈良庭严厉斥责了。
小狗偃旗息鼓,知道谁是供它吃住的衣食父母。
奥卢毕竟跟小狗相处的时间短,始终没有小狗跟沈良庭的情感深。傅闻璟救了却不养,现在又要小狗来认主人,是一种无赖行为。
所以两人一狗相处时,大多是沈良庭唱黑脸,奥卢唱白脸,意图讨好狗子,可狗子还是更喜欢沈良庭,无论怎么被凶,两人一起出现,它永远第一个扑到沈良庭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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