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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鲜血女王水妖娆(第1页)

在很久以前,狗子其实就是狼。

也不知道是哪一天,有些狼和人类遭遇了。

但这一次,双方之间虽然都很警惕,却并没有动手。

在人类吃饭的时候,发现那些狼在不远处,就随手丢了一些不要的骨头给那些狼。

得了甜头,狼选择继续跟随人类。

在随后的时间里,这些狼发现,跟随在人类身边的日子,远比它们自己独立生活的日子要好得多!

因为它们捕猎的成功率不算高,而白嫖人类的残羹剩饭却是每天都有。

于是,狼也试着在人类捕猎的时候进行追踪、驱赶猎物。

如此一来,人类发现了这些狼的妙用。

一来二去、时间一长,双方有了共同的默契。

狼帮助人类进行捕猎,人类会把一部分食物分给狼。

以至于后来,这些狼经过一代代繁衍,完全被驯化成了狗,成为了人类身边的好帮手,让物种的延续变得更加顺利。

虽然这个故事属于猜测性的,但狗基本就是这么来的。

可以说,狗子们的祖先,是生物界做出最成功选择道路的一种动物。

而在它们的基因里,也铭刻着对人类的友好和膜拜。

因为每一只家养狗,都会把一家之主视为它们的头狼,完全臣服于主人、听从主人的命令,以获得食物的投喂。

说回眼下。

末日降临后,世界发生了巨变。

人类自顾不暇,那当然就没法去管狗这种家庭中排在最末尾的成员了。

甚至有些人在缺乏食物的情况下,还会含泪吃上三大碗狗肉。

广场上的这些进化狗,以各种原因幸存了下来,聚集在一起共同求生,奉它们当中最为强壮的大金毛为主。

大金毛的智商不低,已经成长到了拥有十几岁少年智商的程度。

拥有了力量和一众小弟的它,虽然基因中还保持着对人类的友好,但它已经不想再听从人类的命令了。

毕竟,他已经体会到了当狗王的快乐。

“汪!”

所以,面对刘煜的邀请,大金毛尝试着拒绝了一下,看看会发生什么反应。

“嗯?”

刘煜眸光一凝,掌中的旋风陡然变大。

同时,身边还凭空出现了一条条火蛇、一只只火鸦!

空气里的温度迅速升高,旋风蕴含着致命的威胁。

这让大金毛当即一激灵。

“哈~哈~哈~”

然后它马上俯下身子,翻过来露出肚皮,伸出舌头一个劲地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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