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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杀的人为什么要抱着公文包,看这个人的动作,似乎公文包里面有什么贵重的东西。
想到了这里,我问道:“监控中他抱着公文包,那么这个公文包到底在哪里?”
“还没找到,不知道撞到哪里去了。”有人回答道。
话音刚落,我的手机响了,给我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玛丽。
只听玛丽说道:“吴梦,这个人的情况查清楚了,名叫李志南,二十五岁,独自在东兴市住。目前在一家金融公司当小职员,一个月工资三千左右。地址我一会儿会给你发到手机里,已经联系辖区派出所了。”
“嗯。”我揪着头发回答道:“只是现在还没有办法判断这件案子是否和上面两起案子有关。”
玛丽说道:“地址发过去了,你自己看着办。”
“还是过去看看吧。”我看着关增彬和谷琛两个人说道:“虽然风格和之前两件案子差的太多,但总觉得有说不出的怪异和不符合常理的地方,去李志南的家里看看,至少也要了解他自杀的动机。”
我们走的时候,地铁终于重新开通了。
一号线重新恢复了正常,大部分的人上了地铁。一个生命消失在了这里,但已经没有人在意了。或许这件事情只会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论资本,而只有墙上散不去的血迹还提醒着每一个来往的人,这里曾经有人自杀。
李志南所租住的地方离着公司很远,难怪每天要乘坐地铁上下班。
这是很老的公寓了,没有物业没有监控,甚至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厕所建在楼下不远处,还是那种旱厕。走上楼的时候,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已经联系上了房东,此刻房门打开,已经有人等着我们了。
这房间的格局很小,也没有厨房,只有客厅和两间卧室。
其中一间卧室被当成了储存杂物的储存室,里面堆放着各种各样的东西。而当我们打开了另一间卧室的时候,我们被眼前的景象所惊呆了。这间房间里面,被各式各样的超级英雄的海报所填满了。
当我走进去的时候,就好像是走进了另一个世界一样。或许,他本身就和我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之中。这让人多少有些吃惊,毕竟一个已经二十五岁的男人或许会很喜欢超级英雄电影,但很少有像他一样疯狂到这个地步的。
“这里有个笔记本。”谷琛说道。
我回过头去,便看到谷琛手中正拿着一个很大的笔记本翻动着。
“里面写什么了?”我问道。
谷琛将笔记本递给了我,然后说道:“都是他的日记,不过我刚才翻动了几页,或许能够从中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
天将傍晚的时候,我终于看完了厚厚的一本几乎没有什么文笔的日记。这让我多少理解了李志南,也理解了为什么李志南的卧室里会有这么多的超级英雄的海报。每一个男孩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都有一个英雄梦。
李志南的英雄梦在小学的时候便开始了。
王二孬是这个村子的神话,因为王二孬八岁的时候就学会了抽烟,十岁的时候就敢扒小姑娘的裤子。王二孬总是穿着一双洗的发白的球鞋,他有一把剑,一把自己做的木剑,王二孬所到之处,到处都是尖叫。因为村里的孩子从没有见过什么叫做杀马特。
其实或许王二孬的大名并不叫王二孬,但名字向来都只是一个代号。但至少,王二孬在孩子中说一不二,一副黑道大哥的模样。他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拦着放学回家的小姑娘,在言语上进行挑逗。
王二孬的父亲是开音像店的,八岁的时候,王二孬就完成了很多人十八岁之后才开始干的事情。
而所有的反派,都是需要一个英雄来把他打倒的。
李志南和王二孬的第一次相遇,那是一个秋天。
王二孬拦住了李志南暗恋的小学女神。
“草草草!”王二孬一边说一边就哈哈大笑。
纯情的女神并不懂王二孬的意思。
李志南出现了:“王二孬,你放开她,你要不放开她,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两个人都亮出了自己的兵器,王二孬手上的是一把木剑,而李志南手里拿着的是一根~毛笔——因为李志南刚刚上完毛笔班。但说实话,拿着毛笔当武器比拿着木剑要拉风的多,因为高手向来都是无胜于有。
高手过招,往往一招就可以。
当王二孬躺在地上的时候,李志南举起了手中的毛笔。李志南赢了,王二孬跑过来的途中被石头绊倒在地,当场头破血流。
江湖谣传,李志南一毛笔把王二孬头上戳了个窟窿。
女神这样说:“你是我的英雄。”
英雄向来都不好当,因为英雄必须要严格对待自己。王二孬是个流氓,而且是个毫无担当的流氓。有时候当流氓比当英雄要快活的多,尤其是当这个流氓取走了女神的第一次的时候,英雄还坐在教室里写数学题。
这个世界对于英雄向来都是充满了考验的,尤其是当女神跑来找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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