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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四个月后,我终于收到莱斯利退给我的押金,但少了一百块钱。过去的两个月里我催了她好几次要押金,越等我越担心她会耍赖。信封里只有一张支票,没写任何理由。我知道她挑剔难缠,搬走前特意仔细地打扫了房间,连窗子都擦得锃亮,比我搬进去时干净多了,而且我确定我没有损坏房子的任何物件。为什么要扣掉一百块?打电话去问,她只是含糊地嚷嚷了一句就把电话挂掉了,之后再也不接我电话。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艾米莉说莱斯利经常跟房客打官司。看来这是她的一贯伎俩。要是房客懒得跟她扯皮,尤其是搬家去外地的房客不可能跑回来跟她打官司,她就赚到了。碰到不依不饶的,只好法庭上见。
我就是那个不依不饶的。尽管只是一百块钱,但我咽不下这口气。而且我很好奇碰到这类事,在美国要如何解决。我先是找到房客保护组织,他们热情地鼓励我去小额法庭告房东。我想这事简单,我没做错什么,是莱斯利贪婪,我只要按期出庭说清楚原由就能拿回我的押金。我去小额法庭填了表格,交了二十三块钱申请费和八块钱快递费。
其后我才发现这事对我的影响远不是我预想的那么简单。
老奸巨猾的莱斯利拒收法庭的快递件。传票被打了回来。法院办事员告诉我只有让县治安官去送传票才可以确保莱斯利没法拒收。事已至此,我只好又花了二十八块钱。这让我有点窝火,打赢官司也只能拿回一百块钱,我却已经花了五十九块!一旦输了呢?我倒是不认为我会输,但莱斯利是个老手,常年出没于小额法庭,我这个菜鸟不知会不会中她的诡计?她会使出什么诡计呢?要是她打出怪牌搞得我措手不及怎么办?我的反应一向慢,不可能在几秒钟内想出妙计并把它转换成英语流利地表达出来。莱斯利伶牙俐齿,她知道我说日常英语不大顺溜,会不会针对我的弱点下手?一旦输了的话,会有什么我想不到的后果?这些问题搅得我烦恼不已。在出庭前的那一周我控制不住焦燥的情绪,开始失眠。别说打官司,我之前甚至都没跟人打过架。法庭是什么样的?出庭时会碰到什么状况?在那个陌生的环境里面对法官我会不会紧张地说不出话来?我绞尽脑汁为这个芝麻粒小的官司想出了四条辩论要点,按着逻辑顺序一一列出来,然后把每一条扩展延伸让它丰满起来。我演练了几遍,把我这四个要点全部讲出来需要十分钟。这么无聊的东西我自己讲起来都没激情,法官会不会听得不耐烦?莱斯利会如何辩解她的行为呢?她会拿出什么样的证据?弄不好我这四条全都跟她的辩解无关,到时候我有力使不上,只能干着急。我再也没法集中注意力写论文,满脑子全是这个官司。
终于熬到开庭那天。我早上五点起床,转了两次公交车,八点十分赶到法院。找到三号法庭时,看见门外的长椅上坐满了人。有几个西装革履拎着公文包的律师在楼道里走来走去。一进法庭大厅,我懵了,这完全不是我预先想象的样子。小额法庭,小额法庭,不是应该在一个小屋子里除了法官只有我和莱斯利出场吗?可这里怎么这么大?还来了这么多人?我走错门了吧?我返身走出大厅,看看门口墙上的牌子,的确是三号。我拿着手上的通知给坐在门口的一个人看,问他到哪里去找我该去的法庭。他说就是这个。我问里面怎么这么多人,他说你进去准没错。我半信半疑又走进大厅。
一排排木椅上坐了几十人,有人在聊天,有人在看书报,有人在打电话,气氛轻松,就像在等着大戏开演一样。戏台子上有一张威武庄严的深红色长条木质审判桌,后面放了三把同色高背椅。想必这是法官的位置。审判桌的两边垂直摆放了两张长方形木桌,伸向观众席,估计是书记员的位置。观众席的前方有一张小方桌,正对法官,桌上立了一个长柄话筒。莫非我一会儿要站在那个小方桌后背诵我之前准备好的台词?观众席上这几十个人都是来看我表演的?这些人怎么这么闲?我的案子有什么特别呀?
戏台子上空空无人。我在倒数第二排坐下,试探着跟旁边一位面容和善的中年妇女打听,“你是来观看开庭审判的吗?”
“不是,”她说,“我有案子。”
哦,原来她也是演员而不是观众,“几点?”
“八点半。”
“跟我一样啊。”
“这些人应该都是这个时间。”
“啊?同时审理这么多案子?怎么审呢?”
她笑了一下,耸耸肩。这时戏台子一侧的门开了,出来一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小伙子嗓门很大,讲了一遍程序。原来这里的几十个案子都要在今天上午审完。单个流水作业,叫到谁谁就走到正中小桌前过堂,其他人观看。这意味着我没有隐私空间。果真要有几十双眼睛看我表演。这么一想,我登时紧张起来。这不同于课堂,我对法庭用语不熟悉,也不知法官是否有口音。我更担心一会儿我说不顺溜话当众出丑。
接下来,工作人员宣布让原告和被告相互给对方看自己手上的证据。我坐在后面,还没看见莱斯利。我站起身,沿着观众席中间的过道一边往前走一边寻找莱斯利,心里暗暗希望她不在这里。她要是缺席,我就可以不费力气赢得这场官司。但我看见了她。
她的头发凌乱,双眼通红,出示给我看的证据是一张照片:碎了一条裂纹的玻璃窗。这不瞎扯吗?扯得都没边了。这个窗子根本不是我住过的那个房间的窗子,甚至都不是她家的窗子,颜色风格完全不同。我问她还有别的证据吗?她摇摇头。我把照片还给她,面带微笑说了声谢谢。她心虚地瞟了我一眼便低下头去,往日的厉害劲儿荡然无存。枯草般的头发散落下来,把她憔悴苍老的苦瓜脸遮住了半边。我原本一直绷紧神经准备应对恶虎的突袭,可她却突然变成了一只落汤鸡。刹那间我觉得眼前这一切好荒唐。
莱斯利最终没有把照片拿出来给法官看,我也没捞到机会把预先演练好的大段台词背诵出来。法官只用了几秒钟便裁决莱斯利退还给我一百块。我继而请求法官让莱斯利赔付我的申诉费$23和传票派送费$8+$28。法官听完我报上的几个数字后愣了片刻,说no,然后又大声重复了一次no,继而愤愤地数落我们:你们俩都闲得没事干吗?能不能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竟然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跑到这里来浪费我的时间,浪费这么多工作人员的时间,浪费你们自己的时间,值得吗?……一时间我羞得满脸涨红,听到观众席的阵阵笑声,我的头皮发麻,脑子一片空白。
值得吗?过后我经常寻思这个问题。
当然不值得。我要回了四十一块钱,可机会成本却高出数倍。法官以为我闲得没事干,可我知道我为这个官司浪费掉的时间有多宝贵。我连续多日没法专心写论文,光法院就跑了三趟,更别说这个芝麻官司还惹得我思虑过度心神俱疲。唯一能聊以自慰的是我的行为是有益于社会的。正是因为莱斯利知道有些房客会理性地选择不去告她,所以她才会一直这么干。多几个房客去告她,她以后才会有所收敛。我这是伸张正义为民除害。这么想能让我好受一点。但我毕竟不是个利他主义者,伸张正义充其量也只是个外部利益,把它放进利弊得失的权衡中,收益也还是远远小于损失。
周密是支持我打官司的,理由很简单:错误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可他也就是那么一说,之后就忙他的去了。所有打官司的烦恼都由我一个人承担。我倒是不怪他。本来就是我想做的事,怪不到别人头上。更何况他在口头支持我的时候压根儿想不到我打官司的代价有多大,因为这事要是搁在他身上,他既不会为此思来想去,更不会失眠。
反正这官司打得实在不值得,越想我越亏。可若时间逆转,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会痛痛快快地放下此事并把莱斯利的丑脸忘到脑后吗?且不说我当时不可能有后来得到的经验和信息。就算我知道打官司是个错误,我怎么可能咽得下这口气!原来一直自以为很理性的我其实并不理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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