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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边是向下的楼梯。
唐洛下了楼,这个地方,的确是一个破旧的小旅馆,啥玩意都不需要,给钱就能住的那种。
一个棕色头发,看上去颇为瘦弱的年轻人趴在柜台上呼呼大睡。
唐洛也没有吵醒他,带着哮天犬离开了旅馆。
外面的街道人来人往,颇为热闹,抬头还可以看到高楼大厦。
这是一座繁华的都市。
拿出纸条看了一下,上面的倒计时在唐洛踏出房门的时候就已经启动了。
现在,上面的字迹完全消失,变成了一张普通的白纸。
随手捏成一团,一抛,纸团被唐洛丢进不远处的垃圾箱中,带着哮天犬迅速汇入人群。
唐洛离开不久后。
一个身材凹凸有致,化着浓重的烟熏妆,嚼着口香糖,嬉皮风格的女人走进小旅馆。
用力在柜台上敲了敲——上面的按铃是坏的。
棕发男子疑惑地抬头。
“找人,他住这里吗?”嬉皮女人抵上一张大钞和照片。
照片上不是别人,正是托德,不过相比起镜子中的那个颓废男人,照片里面的托德没有那么长的头发。
胡子也刮得颇为干净,但气质一如既往地冷沉、阴郁。
“哦,202。”棕发青年毫不客气地拿过了钱,还丢出了一把钥匙。
作为近乎“黑旅馆”的地方,经常有各种乱七八糟的人住这里,什么帮派分子,躲债人之类的,也时常有人找上他们。
“损坏什么东西,按三倍赔偿。”青年还提醒了一句。
嬉皮女人拿过钥匙,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懒洋洋地朝着二楼走去。
身后棕发青年双眼死死盯着她的臀部,似乎期待看到小短裙下面的风景。
只可惜,直到完全消失在视线中,棕发青年也没有得偿所愿。
刚刚脱离视线,嬉皮女人的原本懒洋洋的脸色瞬间消失,变得神色凛然,气质冷厉。
她从衣服中取出一把精致的银色小手枪,撞上消音器。
踩在那年久失修的地板上,竟然连一点声音都没有传出。
来到202室,没有用钥匙开门。
枪口抵在门上,嬉皮女人直接扣动了扳机,如同拔出瓶塞一般的声音,女人连开数枪后,猛地一撞,撞进了房间内。
身子一矮,就地一滚,规避了可能会有的偷袭后再抬枪,动作干脆利落,飒爽无比。
只是,房间内空无一人,她这番举动,完全是做了无用功。
“跑了?”嬉皮女人站起来,打量着空无一人的房间。
“咚咚。”
两下敲门声传来。
嬉皮女人猛地转身,枪口对准了门。
“看来我来晚了?”敲门的是一个男子,被枪口指着,也没有流露出任何紧张、害怕的情绪。
嬉皮女人没有说话,倒是把枪收了起来问道:“还有多少人知道他在这里?”
两人看上去不认识,但表现得相当清楚对方的“身份”和目的。
“全都知道了,我找到他行踪后就卖出去了,啧,真赚钱啊。”男子笑着说道,“这里马上就热闹起来了。”
“妈-的!”嬉皮女人直接骂出了声。
“其实我应该算是在救你,小东西。”男子笑着说道,“他可是‘死亡信使’,当年杀人的时候,你估计还在玩泥巴。”
“他已经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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