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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第1页)

侧耳细听,没有回应。

又叫:“喂,有没有人?有朋友来啦,我叫徐铮”

这次用力过大,只听见我是徐铮的叫声在海水与地面之间来回振荡,逐渐转小以至消失,整个过程都没有回应。

“糟了!”徐铮道:“这城里怕是真的没有人。”转头瞧向噜噜。道:“来,吼一嗓子。你嗓门儿大。”

噜噜依言大吼了一声,声音来回振荡,吼得徐铮耳朵都快聋了,却还是没有回应。

这一吼。徐铮真正确定,这城里除了自己一行三个,怕是真地没有别人。或者说,也许是没有其它的活人。噜噜这一吼,颇有点惊天动地之威,这样都听不见。要么就全都是聋子,要么就全都是死人,或者压根儿就没有人!

徐铮苦笑:“这次可有些不妙。有点儿像被关进了海底的小黑屋。”

毛球安静了一阵子,大约已经知道不会挨揍,又开始在徐铮头顶蹦跶。徐铮有些心烦意乱,将它捉下来塞进怀里,毛球才老实了一些,只从胸口处露出半个身子,向外张望。

噜噜走到喷水池边。探头往里瞧。瞧了半天后,伸鼻在水池里闻了闻,便张嘴喝水。徐铮便由此得知,水池里不仅是淡水,而且还很干净,不然噜噜是不会喝的。心里一松,至少水源的问题解决了。

走到池边,也取了些水喝,发现水质果然甘甜纯净。还有几尾游鱼在水里游动,是淡水鱼。只是瘦得皮包骨头,也不知在这水池里呆了多少年,竟然能活下来,真是强悍。

再次抬头往上看,见到海水形成的一道弧形,像一个倒扣的碗,扣着底下的城市,海水在头顶奔流而过,却听不到一丝地动静。就这样看过去,看碗扣来的形状,维克特城似乎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大,估计连帝都的四分之一都不到。自己所处的位置,应该是城市地正中心,因为这里地面离海水的距离最近,大约有一百多米,离这里越远,海水离得越近,远处类似城墙一样的地方,似乎爬上城墙,伸手都可以触摸到海水。

徐铮心里升起许多疑惑,这样一个并不算太大的城市,何以留下许多的传说?人们又都去了哪里?看眼下的情形,也不像前世传说地亚特兰蒂斯一样,是个高科技城市,这里无论哪里都流露着浓厚的魔法气息,打量远近的建筑,都显得很古朴,倒像是一座沉睡的魔法古城。

徐铮出了一阵神,猛地起身,拍了拍噜噜的头,道:“走,咱们去城里晃一圈。”

ps:

之所以把维克特城写得这么详细,因为打算把它做为徐铮今后的第一个自主城市,算是小土匪的第一个据点吧,让它重见天日,以此为中心扩散,打造崭新的新型城市。

04海底的维克特城02

徐铮领着噜噜,随便选了一条街道往前行。毛球伸展着四肢,像顶皮帽子一样趴在徐铮头顶,也在好奇的睁着眼,四处打量。因为地面和头顶的海水之间的距离过近,徐铮担心噜噜飞起来后碰到海水会出什么意外,所以只让噜噜在地面行走。三个一起,慢慢往前行。

城里的亮光主要来自于街道的地面和旁边的街灯。街灯的造形典雅,细细的杆子高挑起一盏街灯,灯形呈六角形的锥形,上大下小,面与面交接的地方是弧形的黑色金属,清冷的光芒往头上洒下来,柔和,并不太亮,有些像月亮一般,清冷有余,却不喜人。

心中一动,徐铮像猴子一样攀到街灯上去查看街灯。街灯是一种魔法光源,六角形的密封玻璃罩子时,有一个悬空的魔法阵,魔法阵中间有一颗细小的魔晶,小得让人惊叹的体积却发出了同样叫人惊叹的光芒,而且不知道像这样发光已经多少年了,现在看上去,一点也没有疲惫或是能量枯竭的感觉。不得不说,光从这一点,维克特城的魔法利用就比帝都锡安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

很想打破一个来仔细研究,又觉得这样好像有点过份。整座维克特城给人的感觉特别宁静、安详,这样干似乎不太道德,所以徐铮只好心痒难熬的爬了下来。

继续前行,徐铮注意到,每隔一段规律,地面的石板必然有一块会发光。等多走得一段距离,徐铮恍然明白。这种规律,竟然是数字上的质数列分配。

质数,就是在所有比1大地整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的约数的数字。如2、3、5、7、11、13等。处的时空,哥德巴赫猜想围绕着这种奇怪的数字产生,最终归结到1+1的证明,而整个星际大航深海的时代开始,包括后面高段的空间跳跃技术,最本质的核心理论。它就是其中之一。

这里也有人对这个感兴趣?会把街道这样铺设的,不是神经病就肯定是天才!而且是智商绝对不会低于二百地天才!

但换个角度来说,会这样干的,一般多多少少都有点脾气古怪,不近人情。

就像白痴在某方面肯定是天才一样,天才在某些方面也肯定是白痴。天才的白痴症状一般都表现社会行为能力低下。不知道摆出这个阵列的人会不会是这样。看了街上的发亮石块排列。徐铮倒是对他生出兴趣来。

又走了一阵,街道两边开始出现民居一类的建筑。徐铮不敢贸然前去敲门,摸了摸后脑。强压着好奇心继续前行。走了不到几步,在街角看到一个一人多高地人偶。徐铮吃了一惊,小心翼翼地上去细看。

走近了也不见那人偶动弹,徐铮放着胆子走过去。仔细看观察。

人偶蹲坐在街头,身体上沾满了灰尘,一手撑在地上,一手护着胸,不知道保持了这样的动作多少年,撑地地手都和地上的泥土融合在一起成了一体。远远看去,这样地动作显得很是曲辱,就像是英雄走到了末路,最终无耐的死去一般。

整个人偶比一般人高出一半多,粗壮一半多,头部、躯干、四肢尽全,头顶着头盔,手和足地做工相当的精细,上面都戴着护甲,背上斜背一把巨型的没开锋大剑。整个体形看上去完全就是放大了一半多地成年健壮男子,宽肩、细腰、窄臀、四肢修长,看上去颇为英武。轻轻揭开头盔看,连五官做工都比较精致,完全是仿人类而制成,唇薄鼻挺,脸形线条如刀削,眼部有两颗魔晶,只是大约是失去了魔力,暗淡无光,看上去像是瞎了一样。胸甲正中的地方有个盖子,徐铮小心的打开它,往里看了看。里面也有一颗拳头大小的魔晶,同样也是暗淡无光,由于被保护盖了盖子显得很洁净,却已经不再散发着魔法的气息。

“是魔法师的战斗人偶么?”徐铮喃喃自语,出了一会神。

根据在奥格玛图书馆里看到的,亚里斯大陆很久以前的强力魔法师或炼金师,特别是炼金师都会制造一种称为驭法使的魔法人偶,弱的可以帮助做一些日常工作,强的可以帮助战斗和保护主人,超强的甚至号称具有低级灵魂,像个真人一样。

弗瑞斯特·甘也研究过这种驭法使,只是制作方法早已经失传,老炼金师试过几次,做出几个废物以后无奈的放弃了,大叹先人太过强悍,后人却无以为续。却不料在这里看到了这重先进的魔法文明产物。

再看它几眼,徐铮更确定了它肯定是驭法使一类的战斗人偶。因为徐铮翻来翻去,最后在它的头盔里看到了这样的用旧大陆语而不是维克特城语言写的字样:法恩·斯科特的忠实朋友,马克。如果没猜错,马克应该是这个驭法使的名字,而它的主人,应该就叫做法恩·斯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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