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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也笑骂:“你才是个傻子!”
沈怜确实是个傻子,傻到把自己折腾成雕像立在广场上。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风光得很,他浑身上下的金片还在,他明亮的蓝宝石的双眼还在,他剑柄上的红宝石也还在。人们都爱他,他们叫他“快乐王子”。
他看上去确实快乐极了──虽然这对于沈怜来说是个极具讽刺意味的冷笑话。
他站在广场上吹着风淋着雨,明明过得痛苦极了,却还有闲心赞叹王尔德真是个天才,对得起他墓碑上的口红印。
“嘀──”
“系统生成程序,随机任务二,按照王尔德的故事主线扮演快乐王子,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若任务失败,系统判定玩家死亡。”
“啧啧,我就知道。”他自言自语。
那只怀疑自己的前女友芦苇小姐跟风调情的燕子果然来了,他因为剧情的不可抗力在沈怜的脚下做了窝,又理所当然地碰到了沈怜的眼泪。
“你为什么哭呢?”燕子问,“你把我的身上都打湿了。”
“以前在我有颗人心而活着的时候,”雕像开口说道,“我并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我的臣仆们都叫我快乐王子,的确,如果欢愉就是快乐的话,那我真是快乐无比。我就这么活着,也这么死去。而眼下我死了,他们把我这么高高地立在这儿,使我能看见自己城市中所有的丑恶和贫苦,尽管我的心是铅做的,可我还是忍不住要哭……”
当然,这是王尔德的雕像的台词,不是沈怜的,他从没有快乐过,也并不会为了世间的丑恶和贫苦去哭。
“啊,难道他并不是铁石心肠的雕像?”燕子心想。
“我觉得我是个铁石心肠的家伙。”沈怜心想。
“远处,”王尔德的雕像用低缓而悦耳的声音继续说,“远处的一条小街上住着一户穷人。一扇窗户开着,透过窗户我能看见一个女人坐在桌旁。她那瘦削的脸上布满了倦意,一双粗糙发红的手上到处是针眼,因为她是一个裁缝。她正在给缎子衣服绣上西番莲花,这是皇后最喜爱的宫女准备在下一次宫廷舞会上穿的。在房间角落里的一张床上躺着她生病的孩子。孩子在发烧,嚷着要吃桔子。他的妈妈除给他喂几口河水外什么也没有,因此孩子老是哭个不停。燕子,燕子,小燕子,你愿意把我剑柄上的红宝石取下来送给她吗?我的双脚被固定在这基座上,不能动弹。”(注)
燕子虽然要赶着去埃及,也不喜欢小孩子,但他看着快乐王子的愁容,还是决定陪他一个晚上,并做他的信使。
再然后日复一日,燕子一直说要走,却一直陪着他,一直做他的信使。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尔德的雕像说,“远处在城市的那一头,我看见住在阁楼中的一个年轻男子。他在一张铺满纸张的书桌上埋头用功,旁边的玻璃杯中放着一束干枯的紫罗兰。他有一头棕色的卷发,嘴唇红得像石榴,他还有一双睡意朦胧的大眼睛。他正力争为剧院经理写出一个剧本,但是他已经给冻得写不下去了。壁炉里没有柴火,饥饿又弄得他头昏眼花。”(注)
“燕子燕子,你把我的眼珠挖下来,送给那个可怜的写剧本的年轻人……”
“燕子燕子,你把我的另一只眼珠送给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当然,直到某一天,沈怜在其中夹了一些私货:“哦,燕子,你知道吗?在另一座城市,一只可怜的夜莺为了荒谬的爱情就要死掉了……他竟然为了一朵红玫瑰,哦,仅仅是一朵红玫瑰,就要贡献出自己的心头血,让那朵玫瑰花变得红如鲜血、赤如绛玉……仅仅是为了一个不知所谓的人的不知所谓的爱情,这该死的爱情!他还在唱歌……我得帮帮他……燕子,你可以做我的信使,把这张券送给他吗?”
“这是什么?”燕子问。
“你去了就知道了。”沈怜说。
“他有点语无伦次。”燕子想。
不过他还是飞到了另外一座城市,把这张沈怜从系统那里得到的复活券送到了倒在血泊中的夜莺身边。
虽然夜莺已经凉透了,但是在这个世界,总会有一些奇异的事情发生的对吧?或者说,某不随机会死系统随机出品的商品,有绝对的质量保证?
──沈怜这人聪明,说得不好听点,就是心贼。
最后他当然完成了任务,那只可怜的燕子也摆脱了冻死的命运,飞去埃及了──因为沈怜崩了雕像的人设,告诉燕子自己是多么冷酷无情,一点儿也不喜欢他。
只是他没有想到,受他救助的医生竟然走了那么多的路来看他,医生可不就是傻子吗?
郑清可不觉得他自己是傻子,他只是担心赠予他复活券的人。
来给他复活券的是一只燕子,他很快就排除掉其他童话,想到了王尔德的《快乐王子》,于是他来找他了。
毕竟原着中那个王子那么惨,铅做的心脏都碎掉了,又被扔到了垃圾场里。
当快乐王子的金箔脱落,宝石不再,又有谁会喜欢他呢?
人类就是这样一种生物。
“原本的故事里,快乐王子铅做的心脏碎掉了,那么你呢?”郑清问沈怜。
“我是比不上他的,”沈怜道,“我比他自私,又足够铁石心肠。”
“嘀──”
“系统生成程序,随机任务二,在第二天天亮之前,帮助快乐王子的雕像变回人类,若任务失败,系统判定玩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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