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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得发干的唇,还有软绵绵的舌尖都被他吮弄了半天,归晓没醒,倒是回吻了。
应该还在梦里。小春梦。
要留什么话吗?还是算了,别吓到她。
虽然这是传统。
人出了房门,一直偷听这边声音的秦小楠也溜出来,悄悄声地问:“走啦?”路炎晨点点头,摸他的脑袋,再去瞥卧室门:“多照顾点儿。”小孩比归晓见识这种场面可多了去了,还是五岁时他爹就早将“身后事”交待好了,他倒背如流都没问题,特认真点点头,目送路炎晨下楼,拿了箱子悄无声息走了。
下楼时,专车等在小区外头,普通一辆黑色保姆车。
沈老很有心,考虑到路炎晨是有小家庭的人,特地让保姆车先绕到去接自己,再来接他,让小未婚夫妻两个多睡一会儿。上车了,路炎晨和沈老对视一眼,相互笑了笑。
车窗开着,透进来清凉的晨风。
路炎晨将手臂搭在车窗边沿,望一眼那幢楼,找到归晓卧房的窗口,还在短暂回忆着刚刚和她短暂的深吻。当初还没试过和人亲热时,他更在意得是未来要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可当对象确定为归晓以后,所有都变得不同了。
那是一种感觉,从没这么和人亲近,也没有这么考虑过一个人的感受。
和对妹妹的袒护不同。对归晓,是更亲近的,不可言说的保护和占有欲,哪怕在和她做|爱的时候也在用各种方式,观察、体会,或是直接去问。在内蒙有一次她表现的格外投入,他也就延长了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最后离开时,枕头上都被归晓脸上的汗和眼泪弄湿了,她在身下气若游丝地小声,哑声问:“你今天怎么这么久啊……我都快昏过去了……”他也是难得尽兴了,扳过来她的下巴,去一处处亲她的嘴唇,脸颊,下巴。
……
“小路,当初怎么想去当兵的?”沈老拧开水杯盖,就着滚烫的热茶,吹了口气。
白雾被吹散开来,水仍是烫的。
路炎晨默了一会儿,想起曾影响自己的各种原因:“说不好。”
98年洪水看新闻,那些在洪流里身体连着身体的人,全是普通家庭里最普通的儿子们,少年们,一声令下前赴后继用人墙抗洪。还有小时候看过几本书,描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反应堆发生爆炸的时候,当时近五万士兵还有消防队员做了敢死队,不顾辐射去砌墙封闭辐射物,数年内全都死亡……还有很多这样的事。
不同的国度却有着相同的一类人,不论贫穷还是富有,以祖国为信仰,以忠诚为骨血。
最初就是想做这样的人,后来,更简单了:
他有这个能力,他也该这么做。
五点时闹钟响了,归晓再去找人,早就只剩下了自己。将枕头拽过来,还有路炎晨留下来的味道。她又将枕头胡乱揉在怀里睡了。
原定周末要去他家,这下没事儿干了,一觉就睡到快十一点,还是秦小楠给她叫醒的。归晓去厨房,见到她专门用来喝奶的玻璃杯洗干净了,倒扣在吸水的白布上,盯着,瞅了好久。
一个男人,不管他要去哪里,在离开家门前还不忘洗干净一只普通的玻璃杯。
光是想想他走前在这个厨房里洗杯子的背影,在水池左边,胯斜靠在那儿,再叼根烟……不对,怀孕后他就不在家里抽烟了。归晓知道他工作压力大,也没觉得戒烟是必须的,从小也早就习惯了……于是,脑子里又重新构图,继续想象上回他没有含着烟,仔细洗着玻璃杯,用手指滑过杯子口边沿。
再一甩,关水,晾去台子上——
“下次喝奶别咬杯子口,这杯子太薄。”
“哦。”
“干什么买这么薄的杯子?”
“好看。”
那时候,那男人不甚客气地斜过来一眼的时候,太有感觉了。
百看不厌。
第三十四章忠诚与信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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