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轩是炼丹师,炼器的能力、水平也非常高,对火有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狂热的喜爱,现在得到了这么一种分火的方法,怎能不无比地兴奋、激动?
激动了一阵之后,陆轩慢慢平静下来,开始思索怎样把这混沌神火分好:
分出的混沌神火温度不能太高,否则,不等炼化它的人炼化了它,就被它烧死了。
要研究出一种能保存这混沌神火的器物,混沌神火被分出去之后,要有地方盛装,不能任其随便游荡,造成严重的破坏。
制作火胚,需要体内世界中的元初火之气,但体内世界中阴阳二气化成的元初五行之气,数量是平衡的。
如果挪移出来太多,会打乱这种平衡,影响自己修为的提升。
所以不能挪移出来太多。
那就需要自己复制。
但复制出来的是元初之气,需要有地方盛装。
……
所有具体的细节都要考虑到。
陆轩一番研究、思索,决定把分出的混沌神火制成火种,而不是火焰、火苗形态。
火种需要炼化者慢慢培育,成长成火苗,火焰,比较浪费时间和培育资源。
但制成火种的好处,比直接分成火焰、火苗形态要好许多:
最大的好处就是容易炼化,仅仅火种,温度不是很高,一般武者都能炼化。
而火焰,即使是火苗,温度也很高,很不容易变化,即使能炼化,炼化者也会受到很严重的烧伤。
刚分出的火焰没有生出灵智,不会自动选择炼化者。
所以即使适合做他宿主的,它也不会收敛温度,保护炼化者。
但它没有生出灵智,不会自动选择炼化者,也有好处,就是谁都能炼化它,不用担心因为它抗拒,而无法炼化。
制成火种更容易储存。
如果是火焰、火苗,因为它温度很高,几乎能烧化一切物品,所以很难储存。
想储存,就需要有很大的空间,把它囚禁在空间中。
而那样,出售起来就很难,要么炼制出内部空间巨大的物品,或者空间宝物,要么需要陆轩亲自到场,面对面交易。
而制成火种,再研究出一种存放这火种的器物,那样,几乎任何人都能把它运走,运到任何地方,方便交易。
而想把分出去的混沌神火制作成火种,也很不容易,既要让它保持燃烧的状态,不能让它熄灭,又不能让它生出火焰,烧死、烧伤炼化它的人。
陆轩一番思考,然后想出了一种好办法,就是在用八脚飞虫粉、珊瑚山粉、夜明珠粉炼制成的火胚的表面刻上控制阵法,既保制住这火种不熄灭,也控制住不让它燃烧起来,还控制住它的温度,不让太高。
妻引 穿成劣质omega被死敌宠上天 夜欲 来生未了 仙凡逆命赘婿医仙 驯养+番外 重生年代:恶毒后妈空间养崽逆袭 小哑巴[古穿今]+番外 修仙大佬命中带编+番外 只有春知处 御兽时代!神级进化系统! 朱明画卷 神医王富贵 末世,我带崽子狂揽二十亿物资+番外 夏日热吻你+番外 小可怜在年代文里吃瓜看大戏 穿成恶毒炮灰后被大佬强制贴贴 太阳之子! 朕制霸娱乐圈[古穿今] 爆宠小邪妃:纯禽王爷不靠谱
我穿越的世界遍布玩家,生存本就不易,而我更是被系统缠身,成了NPC中最耀眼的那个土著看我不顺眼,玩家视我为眼中钉。为了在异世界美好的生活,为了不被玩家欺辱,我只能竭尽全力,把所经历的苦厄变成别人...
1万年后的王者大陆上,他终于在一个普通的家庭诞生,上一世他身为一代帝皇,但却在歹人的阴谋之下家破人亡,这一世的重生,仅仅只是为了再次还原他内心中的那道伤疤!!!...
关于总裁攻略高冷男神拐回家沈非第一次见到孟雪满的时候,他被当成了变态。但是为了不给自己添麻烦,变态就变态吧,谁叫他倒霉?沈非第二次见到孟雪满的时候,是她自己主动送上了门,还可怜巴巴地说想留下来,沈非一个心软就答应了。他以为孟雪满是栽到他的手里了,结果却相反。总裁又怎样?高冷又如何?被我看上的男人,就等着被我攻略吧!...
宋蒙联合灭金是南宋王朝所犯下的最大战略错误,如果宋蒙当时谈判失败,历史之路又该如何走?本书就假设了一个偶然的因素导致了宋蒙联合灭金的谈判失败后,历史从此改变的故事。本书主人翁李思业是唐朝一支没落宗室的后裔,城破后十四岁的他被掳到金国成为奴隶,几经波折,他重获自由身后回到故国的都城临安,并渐成商贾。一个偶然的发现,他...
第二世被人怨恨送去献祭河神被淹死的宋京墨眼睛一闭一睁,重生到自己还没成为孤女之前。如果您喜欢重生后我成了全大陆最横的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巨大的垃圾山边上住着一个许老头,他从垃圾堆捡了一个男婴,十四年后,少年从垃圾堆捡了一个女孩,故事从这里开始。时愈道尊飞升的时候竟然飞升到一本书里。这书中女主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环保女神,男主是才华与家世齐飞的暖系少总。反派大佬研究出超强的垃圾发电技术。时愈穿的这个傅郁,偷了技术送给女主,却被人发现她是妥妥的白眼狼。而女主并不想要技术,她一开始就严厉的批评不过男主觉得技术有可用之处,凭他的才能将这技术发扬光大。时愈发现她穿在了剧情开始前刚被反派大佬捡回去时。发电还没开始搞,反派还不是大佬。时愈立即拉着反派一块修仙它不香吗?许图治不知道,他曾在一本书里照顾了她十年,赔上一条命。现在修成仙,他得照顾她一辈子地久天长?如果您喜欢被反派大佬捡回去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