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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宁王,七日蛊!
“小叶子,你饿不饿。”梨枝叼着片竹叶盘腿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用指头敲了敲一旁叶锦书的脑袋。叶锦书低头看着自己已经好了大半的手,又抬头看着阁楼顶楼,漫不经心的道:“饿。”梨枝见叶锦书一直不停的往楼上瞧,便问道:“你怎么老是往那上头看。”“啊,我...我是想,四小姐她是不是也饿了。”叶锦书低头,手有些痒,她不停的扰着。梨枝噗嗤一笑:“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饿死鬼投胎啊。”
头先梨枝同叶锦书道起了往事,为何她那般熟悉叶锦书,便是因此前有半年,暗中护着叶锦书母女的便是梨枝。叶锦书的性子,时常做的一些傻事,梨枝也曾亲眼看见。她倒是挺喜欢这个心思单纯,有些蠢蠢的人。
见叶锦书低着头微皱着眉头不知再想些什么的样子,梨枝只觉得有些好笑,见惯了这人平日里呆呆傻傻的样子,今日看着她这么正经的样子,倒是有些不习惯了。梨枝吐掉嘴里叼着的竹叶,挑着眉头笑着道:“两年前,有一日你在河边洗衣服,那时你许久未吃肉,盯着河里的游鱼流口水。可你又不会水,不敢下去。过了许久,你终于下了水,鱼没抓住,却被一只鳖咬着屁股了,你哭着回去找你娘亲。那晚你撅着被咬肿了的屁股,吃上了一顿鲜美的鳖汤,又笑的开心了,你可还记得这事。”
叶锦书猛的抬头,红着脸喊道:“没有,没有那回事,定是你记错了。”梨枝很是夸张的瞪大眼,语气憋着笑:“哎呀,莫不是我真的记错了。”叶锦书赶紧点头,一双黑亮的眸子躲闪着,嘴里不停的嘟囔着:“对的,对的。定是你记错了。我怎会那般贪吃,你可别到处去告诉别人。”梨枝点点头,憋笑憋的肩膀一抖一抖:“是啊,这事我定是记错了,那还有一次,你爬到树上去摘桃子.........”
阁楼内,房间里静悄悄的,顾笙与净璃面对面坐着。顾笙微低着头,屋外的光线照在在她的侧脸,长长的睫毛投射的阴影遮住了眸子中的光芒,她轻轻松开攥在手中的衣摆,略有些沙哑的声音响起:“你怎知我中了七日蛊之毒?”净璃盘腿坐着,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眉间鲜红的朱砂痣此时好似变的更加红艳,她开口道:“楼里的暗探无意中,从宁王口中得知你中了七日蛊的毒,与七日蛊解药之事。”顾笙抬头,并未说话,一双眸子定定的看着净璃,唇紧紧的抿着。净璃继续道:“你可知,中七日蛊之人,不止你一人。”顾笙震惊的看着净璃,无甚表情的脸上终于显了裂痕,她失声道:“什么,还有人中了七日蛊之毒。”
净璃点点头道:“没错,而那个人你绝想不到,竟就是宁王。”眉头紧紧的皱着,顾笙略有些疑惑的问道:“宁王竟也中了七日蛊,此前我一直以为给我下毒的人就是宁王。若他也中了七日蛊,那下毒的人究竟是何人呢。”净璃拎起茶壶,给顾笙斟了一杯茶:“给你下毒之人是谁,我倒不知。但有关七日蛊的解药,我得到的消息是,川蜀的唐门已是宁王的势力,三年前,宁王命他们研制七日蛊的解药。近日,似乎有些起色,但此消息是真是假我并不确定。所以我已派人前往唐门查探。”顾笙伸出手,白皙的指尖轻轻敲了敲桌面,那是她思考时候的习惯动作。
顾笙开口道“既然前辈毫无保留的将这些密报告知晚辈,那晚辈也不隐瞒,我青衣门已与晋王殿下结盟。晋王殿下性子温和,又心地良善,晚辈与晋王殿下也是故交,知他的为人。此次青衣门欲与刺影结盟之事,也告知了晋王殿下,殿下他也想约见前辈一面,若是前辈愿意的话,那改日晚辈做东替前辈引见晋王殿下。”净璃并未回应,她端起茶杯轻饮一口。过了许久,她才开口道:“此事,容我再考虑一番。”
待与净璃会谈完毕出来时,已是正午。顾笙抬头望着天上那轮如火轮般的炙日,伸手遮住了眼睛。青丝被风吹起在她肩畔飞舞,衣袂也随着风飘动。尖瘦的下巴以完美的弧度轻抬起,红唇微抿着,清瘦翩然的身影面对着那一大片的碧绿的竹林。
顾笙回到院子,推开门便见叶锦书趴在桌旁睡着了,桌上摆着一桌子没有动筷,看上极其美味的饭菜。两只还肿着,但已经好了许多的红爪子正搭在桌边。叶锦书脸正好对着门口,顾笙清晰的看到她微张着的嘴边,那滴欲坠未坠晶莹的口水。原本还有些忧虑的顾笙,见到这般场景,心情倒是好了许多。走过去坐下,顾笙勾着唇角伸手捏住叶锦书的鼻子。
呼吸不畅的人儿,伸手抚开顾笙的手,顾笙故技重施又捏住。终于,被打扰的人终于睁眼醒了过来。刚从睡梦中醒来的叶锦书往往都是一副痴呆的样子,就比如此时,她黑溜溜的眸子朦胧一片,正张着嘴呆呆傻傻的看着顾笙。顾笙也不理会她,伸手探了探菜盘,还是温热的,她满意的点点头。拿起碗筷夹起一片红烧鱼肉,小口的咬了一口。一直跟着顾笙动作的叶锦书咽了咽口水,脑子未清醒肚子倒一直清醒着,咕咕的叫了两声。
顾笙勺了一碗鸡汤,放在叶锦书面前。灰蒙蒙的眸子蹭的亮了,嘴也闭上了,叶锦书终于清醒了过来,她看着顾笙开心的道:“四小姐,你回来了。”顾笙看着她笑着点点头,轻声问道:“你可是,在等我与你一起用膳。”叶锦书嗯了一声道:“我特地跟梨姐姐讲,多做些你最喜欢吃的菜,还有红烧鱼。”
顾笙一楞,微挑着眉问道:“你怎知道我爱吃这些菜。”叶锦书低头嘿嘿一笑,扰着扰头有些不意思的道:“前几日你吃饭的时候,我留心看过,你爱吃清淡些的青菜,荤菜也只吃红烧鱼。”顾笙敛下眸子中的光,眼神有些复杂的看着叶锦书。
一边对着饭菜流口水,一边与那双怎么了抓不起来的筷子搏斗着,依旧有些肿大的手怎么也拿不起筷子。叶锦书盯着面前鲜香的鸡汤,终于忍不住,低下头将脸埋进碗里,咕噜咕噜喝了起来。再抬起头来时,她嘴边一大圈被碗压出的红印,顾笙有些好笑的挑唇,有些宠溺的伸手撑住叶锦书还想低下的头:“哪有你这般喝汤的人,我看你这手怕是拿起了筷子也吃不了。来,我喂你。”
递在嘴边的筷子正夹着一块鱼肉,叶锦书张开嘴吃下了。她傻傻的看着顾笙,见她温柔的耐心的用筷子夹起饭菜喂着她。心里暖暖的,好像每一处被阳光照到了一样,叶锦书的目光从顾笙的额头一直往下落,慢慢的落在了顾笙那薄厚适宜的红唇上。
薄薄的红唇微张着,偶尔雪白的贝齿轻轻咬住它,还有偶尔能看见一点点那粉嫩的舌尖。为什么,看上去真好吃的样子,叶锦书机械的咽下嘴里的饭菜,平日里对吃食极其虔诚的她,今日倒连嘴里嚼的是什么都不知道了。鬼使神差般,她竟将手伸了过去,轻轻的碰了碰那红唇,软软的柔柔的。顾笙略有些震惊的看着叶锦书,见她碰着自己的唇发呆的样子,心中似乎升起了一丝了然。原本可以避开的她,莫名的不想避开了。
面前的人长着一张极清秀白净的脸蛋,一双如同小鹿一般清澈的黑眸干净的像是能见底的湖水。两只有些粉红的耳朵支楞着,看上去异常可爱。顾笙好似第一次见叶锦书一般,细细的打量着她。一时间,两人保持着这般动作,许久未动。
作者有话要说: 星期六作者菌不是去爬山了吗,相信在广东的人应该知道梧桐山吧,一座挺难爬的山。作者菌凭自己的毅力,登上了顶峰,见到了山顶的风景,真的,挺美的。
但是,下山的时候,那群小婊杂居然把我给弄丢了。可怜不认路,连家怎么回都不知道的作者菌茫然失措可怜兮兮的抱着一棵树,委屈的要死。
这还不是最可恨的,最可恨的是,她们居然骗我我她们已经到了山下。于是作者菌化身位刘翔菌,一路狂奔下山。结果,作者菌用了一个小时就奔到了山下,她们却慢悠悠的走了两个小时才下来。
作者菌是不是很可怜,昨天起床,全身酸痛的要命,整个人都蔫了。
但是运动真的挺重要的,真的。
如果你们谁跟作者菌以前一样,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死宅,那么从今天开始跟着作者菌每天傍晚六点开始徒步,走上十公里吧。
ps:本文从11月25日起,将正式入v,感谢一直以为支持着作者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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