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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劫后余生(第1页)

等文瑜调匀了呼吸,我们都慢慢爬下树去。我很快就找到了之前文瑜丢过来的枪,早就摔烂了,成了几截废物。ak47虽然以结构可靠结实耐用著称,但从十多米的高处摔下来,还是山石较多的坚硬地面,再结实也扛不住啊。

文瑜有些无奈地说:“算了,没了就没了,还有支手枪,总比没有强。”

那边的佣兵,美队和毛子都爬了下来,鞋子都被咬掉了,脚上也是鲜血淋漓,明显是被云豹咬伤了。猜想起来,这两家伙多半是拼命用脚去反抗,费了极大的劲才保住了性命。

对他们来说,应该庆幸的是在树上遭遇云豹,若是在地面的话,估计早就被云豹撕烂吃进肚子里了。即使敏捷如云豹,在树上扑击的时候,动作也难免不够灵活,从而使得这两名佣兵幸存了下来。

不过,小白马呢?

美队喘着粗气说了几句话,用手指了指地上。我们用手电一照,发现小白马正缩着身子躺在地上,身子还在抽搐,发出微弱的呻-吟声。他身边一大摊血迹,左腿的小腿已经没了一小半,估计是被云豹咬断的,断口处露出白生生的断骨,鲜血大量涌出,这可能是主要的出血原因。

文瑜对我说道:“美队说,他在跟云豹搏斗的时候,听到小白马惨叫一声,然后就见到一条黑影飞快地掉下树去,发出一声重物坠地的声音,还有一声惨叫,估计……小白马是被云豹咬断了脚,手上没力气抱住树干,就这样掉了下来。”

美队蹲下身去在小白马身体上按了几下,阴沉着脸站起来说道:“肋骨多处骨折,腰椎骨也断了,现在虽然还没死,但也活不成了。”

文瑜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走到小白马身边蹲下身去,柔声问了一句什么,猜想起来是问他有什么临死遗言吧。小白马似乎已经昏死过去,没有任何回应。我耸了耸肩,自己走开到一旁。我对他们并没什么好感,巴不得他们全死光,不过小白马现在都已经成这样了,我也懒得再去冷嘲热讽。

毛子也阴沉着脸站在一旁看了一会,默默无言地回去找到自己的包裹,从里面摸出一双新鞋。但还没等他穿好新鞋,美队已经先一步穿好了新鞋,大踏步走到他身前,飞起一脚狠狠踢在他的肩膀上。毛子虽然也是个一米八几的大个子,但美队也很高大强壮,这一下又是突然袭击,毛子竟然被他一脚踹倒在地。

我和文瑜都抬头看着他们。文瑜刚想说什么,我向她摆了摆手,示意她保持沉默。这种情况下坐山观虎斗就行了,劝他们干鸟!

毛子遭到这下突然袭击,先是愣了一会,然后勃然大怒,爬起身来就要跟美队放对。但美队此刻是站着,位置和形势对他有利,见状又是一脚踢在毛子前胸,毛子再次被踢翻在地。美队不依不饶,赶上去又要伸脚再踢。毛子察觉到了不利形势,在地上拼命翻滚出三米多远,这才一个胖熊打滚站起身来。篝火的照耀之下,我只见到寒光一闪,毛子已经顺手拔出了随身携带的伞兵刀。美队也不敢大意,也反手拔出了伞兵刀。两人都是反手握刀势,左手屈在前胸护胸,微微弓着身子,脚下慢慢移动转着圈子,双目都怒视着对方,满脸狰狞之色。

我心里自然很清楚,美队这是火气憋到了极限,终于爆发了。我一开始就给他难堪拼命削他面子在先,这大块头心中已经不知道憋了多少怒火,偏偏还没法子对我怎么样。然后队伍接二连三地遇到事情,成员不停死去,而且死的都是对他算是非常忠心的人。刚才死的又是最后一个和他同一个国籍的佣兵,还是被毛子非要烤肉导致引来了云豹带来的灾难,所以美队心中的无名邪火终于憋到了极限,要拿这毛子出气了。

嘿,美队这种人也就是这样子的。有了利益的时候就要均沾一下,占一下便宜,一旦出了事情,那就立马会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是坚持要烤肉吃的一员,推波助澜也有他的份。现在他的心中是只知道毛子烤肉带来了灾难,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了吧?

两个大块头怒目对视了好一会之后,猛然同时大喝一声,冲到一起,用伞兵刀划、勾、扎、撩……几乎是无所不用其极。只是这俩都是反手握刀,很少用刺,划也是反手划,和我们的刺刀拼杀术大大不同。据说反手握刀有优势,不容易被击打脱手,还利于隐藏,甚至有专门为反手握刀势制造的弧形弯刀,美国特种兵很爱用。此刻嘛,正好观摩一下。

这俩打了好一会都没分出输赢。文瑜走到我身边,悄声对我说:“小白马还是昏死状态,什么话都不会说。你确定不劝他们吗?”

我对她说道:“文大小姐,你不知道现在美国和苏联正在世界范围内争夺霸权吗?虽然没有打起来,但是各种明争暗斗始终就没停过,还搞出了星球大战,要打到外太空去。现在他们两个在这里开战,也正好是为他们各自的祖国争霸出分力气而已,分内之事,我们就不要干涉了,让他们打个够就好了。”

文瑜说:“哎呀,难道你就不担心最后剩下的那个成了霸主,高高在上地统治我们两个吗?”

我说:“没事,你放心好了。美队不会杀死毛子的,因为还要他干活的。”

文瑜皱眉说:“难道不可能是毛子杀死美队吗?这两个大块头看起来都差不多,应该是势均力敌。”

我说:“这你就不懂了吧?美队赢定了的,毛子绝对要输。”

文瑜表示怀疑。我解释说:“你别看他们两个看起来势均力敌,但其实美队是占便宜的。这里是山石地,地上很多尖利的石子,毛子脚上没有鞋,而美队穿好了鞋子。打起来的时候要移形换位,甚至可能要快速跑动。你自己想想,如果让你自己光着脚丫子踩在这些尖利的石子上,你受不受得了?”

文瑜这才恍然大悟,对我说道:“行,打过仗的人果然不一样,眼光毒辣,经验老到!”

我抬头看了看西北方向的夜空,叹了口气:“我不在乎这俩谁死谁活,我现在关心的,主要还是那里,到底有着什么。”

文瑜悄悄塞给我一支手枪:“拿着吧!不爱打手枪也得打……小白马的步枪也摔烂了,我只找得到这个。既然你说美队和毛子还将共存,那么他们肯定还会势均力敌下去。你拿着手枪的事,他们已经无法阻止了。”

我点了点头,夸奖道:“文大小姐真是好见识!”

文瑜白了我一眼,又塞给我两个手枪弹夹。这是美国的柯尔特m1911手枪,发射的是0.45英寸的手枪弹,也就是11.43毫米,比我军装备的7.62毫米口径的五四手枪要大不少,据说威力也大不少,可靠性很高。不过眼下嘛,有得用就不错了,在乎那么多?

我把手枪插进腰带的缝隙,再用衣服盖上,弹夹则塞进口袋里。我身上穿的仍然是65式军服,上衣有四个兜,其中前襟下摆的两个兜相当的大,塞点东西在里面妥妥的,黑夜里也没人看得见。

手上有了枪,我只觉意气风发,悄声对文瑜道:“若不是担心就剩下我们实在太孤单,也背不动那么多装备,我现在真想捡起枪把他们两个都突突了!”

文瑜说:“随你,你想怎么做我都会配合你。”

我们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两个大块头打架。这时这俩的战斗也已经接近了尾声,毛子同志虽然骁勇,但因为光着脚踩在尖利的石子上,严重影响了他的战斗发挥,换位和出手都极为不便,此时已被美队迫得连连后退。他脸上多了两道血痕,衣服被划破了几处,露出了毛茸茸的胸膛,灰蓝色的眼睛射出仇恨的凶光。

美队虽然大占上风,但脸上也有血痕,衣服同样被划破,左手上也有伤口,绿眼睛瞪着毛子,不住地呼呼喘气。这毛子的绝地反击还是够让美队喝一壶的,毫不含糊,确实无愧于北极熊的称号,要不也没可能跟美国争霸。

我对文瑜说:“差不多了,你可以出声劝阻了。要是怕效果不明显没人听你的,你就朝天鸣枪。毛子快要输了,但我们不能让美队骑在他身上压服他,要让毛子心中保留革命的火种,将来好点燃复仇的怒火。”

文瑜扑哧一笑:“你真是太阴险了,什么人都在你的算计之中。老实说,是不是连我也在你的算计之中?你有什么阴谋诡计要对付我?”

我大叫冤枉:“你这话说的,我真是比窦娥还冤啊!我能有什么阴谋诡计?只是看着他们那么喜欢打,就动脑筋想点办法将来怎么挑动他们继续打而已。这一路上又是鬼怪又是野兽的,神经都绷紧到了极点。难得有人愿意表演点精彩好戏给我们看,我们当然不能错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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