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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艺人当惯了,在外出之前,岑筝得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形象。
原主的发质很好,就算蓄到脖子的长度也不会显得凌乱邋遢,更何况还有这么一张五官俊美的脸,这让岑筝很是庆幸。
只不过这个长相偏向于柔美的漂亮,眼尾稍长,乍一看甚至还有些烟花气,这和岑筝上辈子玉树临风的模样截然不同。他照镜子的时候,一时半会儿还不能完全适应。
如果用这副身体重回娱乐圈……
岑筝这几天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
现在的脸型线条圆滑流畅,五官和头的比例没有缺陷,笑起来也不见任何多余的皱纹。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这张脸面在对中长焦镜头时,是十分上镜的。
——但也仅限于上镜。
就算他还拥有合格的演技水平,可光是这作为男性过分漂亮的长相,戏路也不会宽。至少受众最多的角色类型,比如什么荷尔蒙爆棚的霸道总裁、风流倜傥的古代侠客、当下流行的这狼狗那奶狗等……都基本与他无缘。
顶多用这张脸在大众面前晃几眼,让他们图个新鲜,粉丝疼爱个把月后迅速爬墙,“岑筝”这个名字很快就埋没进娱乐圈流量时代的洪流中。
最后……被人遗忘。
他绝不甘心新的人生活成这样。
岑筝用头绳简单扎了个小马尾,看起来更加清爽了。
今天是他重生以来第一次出门,这种小镇子街道不会太宽,走在路上总要担心后面的自行车会蹭到自己。街边的店铺牌匾也是一家比一家脏,看起来都没什么生气。
吴墨偶尔路过认识的人家,会笑着打招呼。对方说着一口乡音,而吴墨还是依然用普通话回答。
岑筝估计,吴墨也不是本地人。
“这周围都不缺人手,咱们去白羊街那边,给钱多,还不累。”吴墨说着,下意识想去拉岑筝的手,结果被对方不动声色地躲开了。
吴墨也不觉得尴尬,只是手指微微蜷缩了起来。他悄悄离岑筝近了两步,紧挨着对方走。
岑筝问他:“这离市区有多远?”
“嗯……坐车要两个小时吧。你想去玩吗?我可以攒钱。”
“不用。”
两人走了好几条街道,再前方是一大片平旷而贫瘠的土地,踩上去能听见窸窸窣窣的枯草断裂声。
岑筝一路上都在旁敲侧击地跟吴墨打听情况,时不时装自己一氧化碳吸多了记性不好,很顺利地从吴墨嘴里获取不少有用的信息。
自己目前所在象牙镇,想去市区只能挑每周的一三五七,一大早到客运站等车。而这小县城还没机场,要去首都就得先坐火车到隔壁的城市,路程不远,半个小时就到。
岑筝大概算了一下所需的费用,加上期间的酒店住宿,按最低标准怎么也得攒够三四千块钱。
……世事难料,几千块对于以前的自己来说,吃顿饭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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