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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洋洋牵着毛驴与小健哥信步而行,走了一段路,小健哥抬头望天,天空艳阳高照,时近正午,肚子里不禁咕咕叫起来,有了饿意。忽地想起钱掌柜送给自己的一张餐券来,连忙从口袋里摸出来,展开一看,只见餐券正面贵宾券三个大字艳红醒目,后面跟着一行中号黑字:凭此券可享受本店价值二十两纹银特级大餐一份。餐券右下方盖着一个朱红印章,印章上除了印着香千里酒店的名字,下面还印着一行小楷注明了酒店所在位置:临安府马口大街甲八号。将餐券反过来就是一些该店的宣传语、简介、经营项目之类的说明,其中几个放大的字体忒是醒目,书曰:招牌菜“霸王别鸡”。此语寓意奥妙,发人深省,令人未临现场品享美食,却已有身临其境之感。
时下这种贵宾券在临安府从未出现过,这家客栈果然别出心裁,想出这么个新鲜招术,可谓推销有方经营意识超前,令小健哥大感新奇。一见到这餐券,肚子里叫得更响了,立时勾起了食欲。既然是白送的大餐,不吃白不吃,以免辜负了钱掌柜的一番好意,这便去品尝一下“霸王别鸡”这道特色大餐。
二人按照餐券上注明的地址很快就找到了这家酒店,此店位处城中心繁华地带,门面还不小,三层小楼披红挂绿流光溢彩,甚是招惹眼球,门前竖着一面杏黄招客幡,上书“香千里”三个大字门楼高处,再配上一块半丈见方金光闪闪的招牌门口又整齐地排了两溜迎宾小二,这么大的脸面,若是路过这里不进去光顾一下就太不给面子了。
小健哥二人踏步而来,立时有一小二趋脚上前相迎,将驴子接过来在门前空处拴好,跟着即高唱一曲,门口那两溜迎宾一齐鞠躬哈腰,齐声恭迎来客。
进入店中,一位油光满面身穿绸衫的中年人小步急趋过来,带着生意人标准的奸诈笑容笑嘻嘻道:“这位小爷面带喜乐之相,一定是富贵之人,欢迎光临小店,快快里面请。”
这嘴皮子真会说,一看就是掌柜的,小健哥也不与他哈哈,将手中餐券一递:“听说你这里有道招牌菜很不错,本少前来品尝品尝。”
来人正是酒馆的郑掌柜,郑掌柜一见贵宾餐券,满脸笑意更浓,这贵宾餐券是为了拉拢生意私自印制的礼券,主要面对临安有身份的人物免费发放,持券者非富即贵,也不知这贵宾餐券是他人相送小健哥的,只料小健哥必是富贵子弟,立时一脸笑容绽放地相当璀璨,热乎地连声道:“这位小爷,贵客,贵客,楼上雅间请。”
送上楼去,便又差使小二沏茶倒水。楼上雅间食客不多,饭菜优先招待,不一会,一席丰盛的价值二十银的贵宾大餐就摆上桌来,招牌菜“霸王别鸡”隆重登场,只见蒲扇大的一只白玉雕盘中盛着一只又肥又大的山鸡,那鸡斜身而卧,身上浇了一层薄薄透明的糖稀,就像覆了一层透明纱衣,那姿势极像一位身披轻纱睡姿挠人的睡美人,令人看上一眼便先垂涎两尺了。奇的是那鸡肚大如球,好像是要怀蛋待产了,乃又令人充满无限遐想。此鸡遍体焦黄油亮,香气四溢,浅浅的一层汤汁也呈浓稠金黄,汤中花花绿绿飘着各种新鲜菜丝,看上去好吃的紧。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霸王别鸡?”小健哥众人惊赞齐呼。
“没错,这便是本店独创的头等招牌菜,传说中只有本店才能有幸品尝到。”郑掌柜得意道。
“这鸡看上去与普通鸡有所不同,不知是何方之鸡?”小健哥对这盘中鸡甚感兴趣,有必要打听一下。
“这便是采捉自深山野林、白山黑水间的罕见野鸡呀,此鸡属于稀有品种,存世稀少,口味鲜美,经过我店独创的金汤蜜汁烹调,再佐以十年生乌鳖汤煨制,一盘创意独特、美味绝伦的美食就此现世,本店的这一道独特佳肴可称得上是临安头一道了。”
“原来霸王就是王八,我吐,这霸王亀头没见一个,原来熬成了汤,还霸王别鸡呢,鳖汤喂鸡还差不多,糊弄二傻子嘛。”肚里虽是骂娘,小健哥却饶有兴趣,继续问道:“这野鸡怎么这么肥呀,看起来和家里养的老母鸡有的一拼了。”
忽有发现:“此鸡的肚子……好像也比寻常的鸡大出不少?”
郑掌柜侃侃介绍道:“此鸡行为放荡,经常野外厮混,因而不幸中招怀胎十月,所以看上去又肥又嫩,肚子大也属正常现象。”
“奥原来如此,一只怀胎之鸡。那么……这霸王别鸡怎么讲?我怎么只看到鸡,而看不到霸王的鬼影呢?”这个解释让小健哥奇趣陡增,拖着长腔追问不舍。
郑掌柜诡笑道:“你想呀,这野鸡到处鬼混,免不了也中了霸王一枪,终有一日,霸王拍拍屁股撒手而去,所以鬼影难寻呀,故而便叫霸王别鸡。”
“原来……如此!”“霸王别鸡”的由来竟然如此动人,小健哥大长见识,恨恨咬一口玉齿:“这霸王也太不负责任了,把人家肚子搞大了,竟然忍心离去,还……有没有人性。”
郑掌柜淡然而笑道:“若有人性,怎能造得出这一道美味佳肴呀。”
“说来说去……这不就是一只怀仔的老母鸡么?”小健哥瞪大了眼睛。
郑掌柜奸笑道:“确切的说是一只怀仔的野老母鸡,味道之美妙让你尝一口永生难忘呀。”
听这家伙一席话,就够一辈子难忘了,若是吃一口,下辈子都难忘。小健哥目盯大肚野鸡,拧起了眉头:“太残忍了吧,怀胎的鸡肚子里岂不是有小鸡仔?叫我怎生……忍心下口?”
郑掌柜毫无人性道:“老母鸡又不是老女人,哪里的仔,不过就是鸡卵嘛,有道是杀鸡取卵,本店这道招牌菜却是不杀鸡不取卵,连鸡带卵一起吃,如此味道才回味无穷嘛,尤其是鸡卵的滋味美得不得了,小爷您就放心品尝吧。”
杀鸡吃卵,够狠。想一想平生还没尝过鸡肚之卵的滋味,就连啥模样都没见过,小健哥顿生好奇,眼皮一眯,连忙抄起竹筷,将那盘中野鸡翻过身来,肚皮朝天,扒开肚腹,果见里面有一坨淡黄色卵状物,大者如乒乓球,小者像花生豆,表皮无壳软哒哒的,看来就是未孕育成熟的蛋蛋,那蛋黄般的颜色令人垂涎欲滴,真想一口咬在蛋蛋上,此时的小健哥也没了怜悯之心。
“作孽呀,作孽,一只被抛弃了的怀孕野鸡已然够惨,竟然还要沦落为被人破肚吃卵的下场,苍天呀,还有没有公道?”小健哥口里流着涎水,假惺惺向天悲号两声,那时食欲大开,迫不及待就要对鸡动手动脚。
身边的喜洋洋跟着少爷吃遍天下美食,也没见过这么稀奇的霸王别鸡,顿时舔着舌头扑了上去。
郑掌柜在一边给二人倒了茶水,淫笑一声:“二位莫急,慢慢享用。”便转身下楼招呼客人去了。
这怀孕野鸡着实别有风味,和寻常家鸡确实不同,味道鲜美不说,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野性幽香,那幽香似松香如檀香,润鼻沁喉,落肚后即润心又透肺,一缕香气又自腹中顺肠升起,再由鼻孔飘溢而出,丝丝香气缭绕百转经久不散,令人回味永久好不舒泰。
“少爷,这野鸡真好吃,味道够野的,和家中之鸡品味就是不一个档次呀。”喜洋洋吃得甚欢,手抓一只鸡腿,发自内心地道。
“家里的都吃腻了,当然是外面的野味过瘾。”小健哥一手执筷,狠夹一只鸡卵凑近鼻头,一边品嗅,一边忘情陶醉,那一只鸡卵差点吃进鼻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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