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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辰岭中有无数条山路,而能行马走车的,只有一条。
那是早年进山开采运送矿石的官府开凿的,然而山中矿石已尽、石栈早已荒废,杂草将路面掩盖,雨水冲刷而下的山石将其冲塌成几段,再没有人敢冒险从其中通过。
而如今,在那狭窄破败、摇摇欲坠的半山石栈之上,竟停着一辆马车。
没人知道这马车究竟是怎样驶到这宛如绝壁一般的山路之上来的,更没人知道这车在这里停了多久。
若非是那车前还有两匹马,真要教人怀疑:这是否是多年前被人遗弃在这的废车。
那拉车的马被人用黑布蒙了眼以防受惊,驾车的人显然有备而来,不是第一次走这样的路。
伯劳趴在一棵秋枣木后,目光投向那紧闭着的车厢,那里静悄悄的,听不见一丝一毫的呼吸声。
滴答,滴答。
稀稀拉拉的雨水落下,在四周的荒草丛中激起细碎的敲击声。
不知过了多久,在她终于决定上前探究一二的时候。
吱呀。
马车的车窗被拉开一条缝,半截紫色的衣袖从那窗子中伸出来,接着是一只男子的手。
那手手心朝上,接了几滴雨水后在指尖捻了捻。
“果真下雨了。”
第139章犬与狼的时间(上)
停了一个昼夜的雨,又下了起来。
雨安的天气就是如此。如今是这样,十几年前也是这样。
十数年的时间,足以让一株幼苗成长为参天大树。
铁甲将军立于万顷山林前,身下坐骑不安地踱着步。这是一匹久经沙场的战马,它的嗅觉比寻常生灵更加敏锐,总能分辨出在这寂静之下隐藏的杀机。
将军轻轻拍了拍黑马的鬃毛以示安抚。
他也察觉到了正在逼近的敌人,然而不知为何,他却难以集中精神在这场一触即发的对战中,反而有些不同寻常的涣散。
一定是因为脚下的这片土地中渗透着他故人的鲜血,否则他怎会在这昏昏沉沉、夜雨连绵的黑暗中,突然回想起那段曾经阳光普照、不染纤尘的往事?
十五岁那年的他,因为肖氏一族的辉煌过往,无一日不在幻想着戎马沙场、建功立业的日子,对眼前的其乐融融、岁月静好全然没有放在眼里过。
那时的他还不知道,因杀戮而麻木的人生将是他余生日日难逃的诅咒,而那个整条昱坤街上最温馨热闹的将军府则只能在梦里重温。
他鸡鸣时晨起练枪、天亮后便随父兄入骁骑营练习骑射,直至太阳落山才能回府,用过晚膳后又要学习兵法治军之术。母亲心疼他,以“兴武不可废文”为由,将他塞进都城王侯子弟念书的书院,训练之余,总要分些时间出来同书院先生混一混。
他行文造句的水准一直不及兄嫂,倒也能够写上一二诗句。
但他不喜欢写诗,总觉得那些风月里捞出来的辞藻绵软脆弱,同他想要做的事情南辕北辙。他那时熟识的朋友大都是父亲挚友之子,大家的兴趣都在摔跤骑射上,闲暇时赛马游猎都不尽兴,怎可能聚在一起吟诗作赋呢?
盛夏时节,书院里分外燥热,枯坐读书的时辰太过难熬,他有时便会同三两好友偷偷溜出城去,在城郊清冽的小河旁纵马戏水。每当这时,他都会央求书院的“内应”帮他应付夫子,反正他白家兄弟二人功课都很好,夫子便是吹胡子瞪眼气上一时半刻,最终也就不了了之了。而作为答谢,他会献上阙城时令最鲜美的河鲜给两位兄长,书院外墙、白府后门成了几个少年最常接头的地点,偶有失手大家便轮番“顶罪”,开赴夫子书房挨手板子时的神情一片凛然。
校场尘土,书院午后。桂花载酒,系马高楼。
他的少年时光就是那样的,时时憧憬着不平凡的人生,却在平凡中安静流淌。
他要走的路是那条往来军营与城门之间、校准过的笔直大道,大道两旁是遮天的绿茵,即便侧目也看不见其他风景。他本该在这样的大道上一直走下去的。
然而他终究还是窥见了不一样的风景,在那飞速后退的景色中的一点白色。
他记得那是夏末初秋的黄昏,一碧如洗的蓝天被夕阳染做金黄,他与伙伴三三两两从城外校营打马归来,一入城中甲子大街便被奔走围观的人群堵住了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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