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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崖儿抬了下手,表示不必。如果对方确实是冲着她来的,那么躲在波月楼无济于事。她是个习惯主动出击的人,与其等对方杀到来个瓮中捉鳖,还不如披挂上阵大战三百回合。无论如何先去会一会,到时候再视情况调整战略。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她无奈地想,和胡不言在一起混久了,发现他的处世道理居然很值得借鉴,果然智慧都是从经验中汲取的。

“何时能动身?”她问。

胡不言眨了眨眼,“随时。”

这是他身为坐骑后的第一次出征,新磨的刀初试锋芒,想想真有点激动。

丑时波月楼笙歌渐歇,化出了原形的狐狸傲然站在院子里。月华如练,在他赤红的皮毛上洒下一层银光,这是一只巨大的金狐,比普通火狐大上几十倍,直耳尖嘴,背毛锃亮。尾巴尖上一截虽有残疾,不要紧,他为自己打造了一截纯金的狐尾,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看上去比原来的值钱得多。夜风吹拂过来,它昂首挺胸,胸毛涌动如同麦浪,一看这身狐皮就价值万两。

崖儿在护法的簇拥下走出了观指堂,她华服不改,手上双剑在鞘,也不需要坐骑跪地等她骑上来,纵身一跃便稳稳坐在了狐狸背上。

魑魅和魍魉也一同前往烟雨洲,但他们骑马,脚程可能要略慢一些。崖儿回望时,黑衣黑甲的护法已经勒缰待命,她说“先走一步”,两腿夹了夹狐腹,狐狸箭矢般冲了出去。

寂静的夜,星垂四野。草原上的蛇鼠在洞穴附近游走,忽然看见一道红色的闪电从墨色大地上疾驰而过,带起的劲风压低了茂盛生长的茅草,如果眼珠子转得不够快,简直看不清那是个什么。

狐狸的速度确实很惊人,它伸展开四肢,几乎能把自己拉成一条直线。崖儿善于骑行,从小她就在狼窝里生存,即便没有辔头可控,她也能随着狐狸的起落顶风前行。

多好多协调,胡不言心想,她天生就是个骑狐狸的人啊,如果不那么强势,简直合乎完美情人的一切标准。不过见识过紫府君其人的那双眼睛,再看别人是看不上了吧!关于她和紫府君的纠葛,其实他一直怀疑不单只是偷书那么简单。美人和英雄同吃同住那么多天,不发生点什么,怎么说得过去。想当初他也在碧梅当过五年杂役,有幸远观过紫府君,人家的身价在那里,杂役想接近他,不如做梦比较实际。

他是只浪漫,充满奇思妙想的狐狸,由此得出他们之间肯定不简单。那天初到波月楼,那些江湖浪客问的问题很好,他也想知道答案。所以他咧开嘴,就算灌了满喉的风,也还是坚持打探:“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你回答我个问题,你和紫府君睡过没有?”

啪地一声,头顶上结结实实挨了一记。上面飘下来的嗓音比冰雪还冷,她哼笑:“胡不言,看来该给你准备个嚼子了,你话太多。”

胡不言呜咽了声,因为真的被打得很痛。没睡过直接说没有就好了,为什么她总是避重就轻?他桀桀笑起来,“楼主,你做人不厚道哦,偷了人家的书,还睡了人家,劫财又劫色啊。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睡完就跑,你的皮囊下该不是住着个男人吧?紫府君醒来发现独守空床,琅嬛还被偷了,换了谁都受不了。所以他满世界通缉你,你真是一点儿都不冤枉。”

崖儿忍受着他的聒噪,要不是现在留他有用,早就一把勒死他了。没错她是睡了紫府君,又怎么样?偷了他的书,和偷了他的人是两码事,一桩归一桩。偷书是她理亏,让他抓到她认罚,但就两人之间的事来说,你情我愿的,她也没有逼迫他。要是为这个不依不饶,那这神仙也未免太不上道了。

只是老天保佑,她还是祈愿掳走苏画的不是他。她长到这么大,刀山火海都经历过,从来没有任何事令她感觉惧怕。这次却不一样,她拽着胡不言的颈毛,满手都是汗。越是紧张,越想快点赶到,一不留神蹦出一句“驾”。胯下的胡不言顿时僵了一下,她想不妙,这狐狸又要闹脾气了。果不其然,胡不言大肆嗔怪起来,“你当人家是马?我是金狐狸,比马高级多了!”

她想扶额,可是腾不出手来,只好紧抿着嘴不回答他。

胡不言更不痛快了,换了腹语哀嚎连连:“原来我在你心里就是一匹马……啊,我不干,我不能接受!天底下的马化成人形都面目可憎,我好歹风流倜傥,英俊潇洒……”

崖儿很爽快:“猪蹄继续供应,每顿再加半只烧鸡,两个馒头。”

“成交!”胡不言立刻喜滋滋应了,所以适时矫情一下还是有好处的。感觉到她垂手在他前颈拍了一下,他明白吃人的手短这个道理,于是撒开四蹄,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从王舍洲到烟雨洲,仅仅用了两个时辰。朝阳从东方的一片混沌中破壳而出时,他们站在了烟雨洲的城墙上。

崖儿的衣裙在风中猎猎飞扬,绯红的,如同一簇炙热的火。她微乜着眼,扫视这片城池,看见小桥流水,也看见望楼上悬挂的虎头旗。她长出一口气,自言自语:“这是我母亲的家乡……”

胡不言听后,使劲看了脚下的大地两眼,“你母亲一定是位素雅的美人,烟雨洲是水煮蛋的蛋白,王舍洲就是流心的蛋黄。蛋白里长不出罂粟花,看见烟雨洲的景致,就大概知道你母亲长什么样了。”

阅人无数,又酷爱美食,所以能把两者结合起来,得出这么古怪的结论。崖儿瞥他,狐狸精总是不走寻常路,公狐母狐都一样。不过说得应当不错,她听过她母亲的故事,故事里的柳家小姐是绝代的佳人,当初众帝之台上一舞成名,多少英雄豪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没有选择那些已经功成名就的大人物,爱上苍梧城里儒雅的少主。也许本性就是恬淡的,对比她的野性猖狂,她母亲一定是画堂高阁上的一支兰,生活越平静,内心越饱满。

“我也想像我母亲那样。”她沉了沉嘴角,“可是我不能。我不去奔命,就会死在安逸里。”

胡不言并不了解她的身世,只是浅表地知道她自小被训练成杀手,二十岁的时候杀阁主而代之。但光是如此,就已经感觉她活得峥嵘了。

峥嵘的岁月他不懂,以前一直致力于创造花团锦簇的生活。后来到了王舍洲,领略了比如意州更文雅,比方丈洲更复杂的红尘,才知道活在三千世界里的人有多不易。

能言善道的狐狸有点词穷,他努力安慰她:“没关系,你有剑胆琴心,大多数男人会喜欢这样的你。”

她听了,终于绽出一个笑容,“走吧,去找楼里人。”把剑别在背后,舒袖跳下了城墙。

苏画一行人在烟雨洲的行动,每天都向楼里回禀。她知道他们投宿在哪家客栈,但没有直接上门,不过在一些隐蔽的地方做上记号,但凡楼里的人,一眼就明白意思。傍晚时分,孔随风带着两个门众找到了约定汇合的地点。

“楼主怎么来得这么快?”孔随风道,“属下前脚刚发出飞鸽传书,后脚便发现了楼主留下的记号。”

覆着面纱的楼主颔首,神情木蹬蹬的,“我新得了个膀臂,他脚程快,眨眼就能赶到这里。”

一旁的胡不言立刻拔出小扇一顿猛摇,“不才胡不言,幸会幸会。”

孔随风和弟子向他回礼,但听楼主问:“你们来时避人耳目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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