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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百块钱,乔珍珍决定一直要保存好,不会使用,以后有机会再还给宋瑾。
还有这个搪瓷杯子,它是一个杯子,但它又不仅仅是一个杯子,这是属于宋瑾的荣耀。
而且家里已经有了三个杯子,她和宋大宝两兄弟一人一个,刚好没有宋瑾的,这个杯子干脆就给他用好了。
乔珍珍当初置办家什的时候,压根没考虑过宋瑾,或者说,乔珍珍潜意识里并没有认可宋瑾作为他的家人而存在于她的生活里。
乔珍珍突然觉得,她跟宋瑾之间的距离隔得有点远,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乔珍珍决定不去想了,不管宋瑾怎么样,她乔珍珍只是乔珍珍,一个渺小的、平凡的、默默无闻的,只想过自己小日子的普通人,她没有那么聪明的脑袋瓜子,也没有那么远大的梦想和抱负,她甚至都不打算走出农村,就守着这青山绿水过一辈子,也觉得很幸福。
拯救世界这样高难度的事情,还是交给像宋瑾这样的聪明人吧。
当然,宋瑾寄来两百块钱的事情,肯定还是要在村里宣传一下的,要不然,这信不是白写了么。这个事情完全不需要乔珍珍操心,宋大宝俩兄弟天天就拿着宋瑾那个搪瓷杯子出去溜达。
村里人在当天就已经知道,乔珍珍的男人又参加了一个什么比赛,这次得了两百块钱的奖金,还有一个搪瓷杯子。
搪瓷杯子并不稀奇,很多人家里都有。什么比赛的,大伙儿也不关心,连名儿都没记住,但那两百块钱,一下子就让所有人记住了。
“你说说,这乔珍珍怎么这么命好,当初怎么就找了宋瑾这么个男人呢。”
“这就是命啊,羡慕不来的。”
“你听说了没,乔珍珍又去城里买肉了,买了好大一块,至少有五斤,都是上好的五花肉,这个败家的婆娘,大宝说他们家昨天才吃了肉的。”
“人家有钱,宋瑾寄回来的钱,都赶得上城里那些工人一年挣的了,这才几个月啊。”
......
七月的天气,已经有点热了,乔珍珍又弄来二匹棉布,交给乔妈,让她帮忙给家里人做几身夏装。这次除了宋大宝两兄弟各做两套,乔家二老,还有乔家三位哥哥都被安排上,毕竟地里的活,家里的活,很多都是哥哥们在帮忙干,犒劳一下也是必须的。
大家都知道乔珍珍手里有钱,以她的性子,那是肯定存不住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乔妈也很久没说过乔珍珍乱花钱了,反正也说不听,她似乎也默认了这件事,如果哪天乔珍珍变得勤俭持家了,她可能还要纳闷了。
现如今,乔珍珍的小日子过得舒服得很,除了每星期去镇上采购生活物资,然后顺便拿点货给黄三,其余的时候就是在家捯饬好吃的。
“妈,我饿了,咱中午吃什么啊?”
宋大宝在外面玩得满头大汗,一回家,把衣服一脱,打着赤膊,就往厨房里跑。
“宋大宝,你又跑哪里野去了,你看看你这个衣服,脏得像是狗窝里爬出来似的,每天洗衣服,就你的衣服最脏,洗出来的水都是黑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叫,受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自从宋大宝明白乔珍珍不会再随便打人之后,仗着宠爱,完全放飞了自我,天天跟着小伙伴们一起上山下河,爬树掏鸟,不到饭点绝不回家。
这时,宋小宝也慢悠悠地回家了,他穿着新买的灰白色短袖褂子,黑色长裤,脚上是深棕色的凉鞋,白净的小脸被太阳晒得微微发红,小家伙一副悠闲自在的模样,活脱脱像个地主家养尊处优的小少爷,听见乔珍珍在教训大哥,他仰着圆乎乎的小脸,跑到乔珍珍身边:“妈,我最乖了,衣服都没怎么弄脏。”
“嗯,我家小宝最乖了。”抱着软乎乎的可爱团子,乔珍珍在宋小宝的脸蛋上重重地亲了一口。
宋大宝从厨房跑出来,看到这一幕,赶紧走上前,抱着乔珍珍的胳膊:“妈,我也要亲亲。”
乔珍珍瞪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看看你这脏兮兮的样子,赶紧去洗手洗脸,等下过来吃饭。”说着,就进厨房了。
宋小宝见宋大宝吃瘪,得意地看了大哥一眼,也乖乖去洗手洗脸了。他知道妈妈喜欢干净听话的孩子,他一直做得很好,所以妈妈最爱他了。
中午吃的白米饭,配的芹菜炒肉和丝瓜汤,另外还给兄弟俩每人煎了一个鸡蛋。
他们家的伙食是全村公认最好的,宋大宝两兄弟每到吃饭的时候,就觉得格外幸福,他们知道,黑娃二柱子他们可没少羡慕他们俩,不仅天天吃肉,还天天喝麦乳精,鸡蛋更是没得少。
上午乔珍珍还熬了一锅绿豆汤,整整熬了两个多小时,每一颗绿豆都煮得软烂绵密,加点冰糖,这个天气喝上一口,清热下火,最合适不过了,可惜没有冰箱,如果冰镇一下,估计更好喝。
这是备着当下午茶喝的,这些天乔珍珍经常煮一些汤汤水水的,有时候还给乔老爹乔老妈送去,乔家大哥和嫂子们,还有侄子侄女们,自然顺便喝上一点。
时间不知不觉到了七月底,地里的水稻都成熟了,金灿灿的一大片,双枪的日子也到了,这是村里最忙的时候。因为不仅要将成熟的早稻收上来,收割完之后,还得赶紧耕田插秧,把下半年的晚稻给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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