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文学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部分(第1页)

林烈风见到许褚,心道:“当日我被伊贺忍者劫走后,看来卫大老板还是遵照对我的承诺,把许褚带到了陈留。曹操一见许褚,自然是如鱼得水,嘿,看来我已经无意中为曹操立了一功,有夏侯渊跟许褚在旁,待会我跟曹操也好说话多了。”

此时,军营内的夏侯惇听到曹操呼唤自己的表字,连忙行了一礼,解释道:“曹大哥,这是我昨天到外面打猎发现的异人,当时我正追捕一只狐狸,忽然见一只老虎惊恐慌忙地跳过溪涧,不由得大吃一惊,再细看,原来是这名好汉所为,心中佩服,因而着意交纳,收于军中,今天特意推荐给曹大哥你。”

“逐虎过涧?”曹操虽然早已见惯各种猛将,但听到眼前这名大汉居然能驱逐老虎,视百兽之王如无物,眼里也不由流露出惊异的神色,他上下打量了典韦几眼,点头道,“我看此人容貌魁梧,必定勇猛过人。”

夏侯惇绘声绘色地描述道:“他曾经为了跟朋友报仇,愤而在街上杀人,杀人后,他提头直出闹市,数百人不敢接近。现在他惯使两枝铁戟,重达八十余斤,持之上马,运转如飞,威不可挡。”

曹操大笑道:“好,能得到如此猛将,我曹营更是如虎添翼。”正说话间,突然天空中响起一声鹰鸣。

林烈风愕然抬头望去,只见一只雄鹰正在军营上空,绕着牙门旗飞舞不休。心下奇道:“曹操自幼就喜欢猎鹰放狗,莫非这就是曹操饲养的猎鹰?”

果然不出他所料,只见曹操仰首望天,笑道:“定是鹰儿觅食回来了。”说罢,把右手放到嘴边,吹了一声口哨。

猎鹰自天空俯冲而下,曹操伸出左臂,猎鹰收起翅膀,稳稳立在曹操的臂上。

林烈风在一旁看得暗暗咂舌,要知道猎鹰的爪子锋利非常,曹操纯以手臂就能抵挡得住猎鹰的钢爪而不受伤,其本身的功力,看来也不可小觑。

猎鹰在曹操手臂上振翅拍翼,昂头毫无惧色地扫视众人,颇有雄视大地的英姿。

“这畜生倒也嚣张。”曹操一笑,目射神光,瞥了猎鹰一眼,猎鹰一见到曹操眼中凛冽的寒光,当即收回翅膀,低首再不敢乱动。

目睹猎鹰俯首这一情景,林烈风突然对曹操大为改观,尽管他的身材还是那么矮小,比之他四周的夏侯惇、夏侯渊、许褚、典韦都远远不如,但展露出来的光芒气势,已完全压倒了这几位猛将。许褚典韦的超群武勇,夏侯渊夏侯惇的强横霸道,都不过是他们中央这个小个子曹操雄才大略的映衬罢了。这些观感,也许不过是因为林烈风熟悉史实带来的错觉,但的确是此刻他内心最为强烈的感受。

站在曹操身后的许褚,显是对夏侯惇夸大典韦的话颇为不服,斜目扫视了典韦几眼,昂头道:“使八十余斤的铁戟有什么了不起?闹市提刀杀人,也没有什么好炫耀的,能做到的人,绝对不止他一个。”

面对许褚的挑衅之语,典韦刀眉一挑,正欲发作,突然一声大笑,自军营外传来:“哈哈,许大哥说得的确没错,身为一名武将,最重要的还是要懂得带兵打仗,杀敌立功,如果只是街头杀人,逐虎过涧,尽管看上去武勇非常,却也不过是普通武夫所为,确是没有什么好吹嘘的。”

众人闻言都是一愕,都不由得一齐转过头,往军营外望去。

第四十二章 善败之将(上)

军营内众将都是一愕,都一起转头望向军营之外,想看看到底是谁敢在这里口出狂言。

一名身躯轩昂的青年,正站立在军营门外,笑吟吟地看着军营内的五人。

“林小兄弟!”夏侯渊、许褚马上认出了来人,快步走到军营外,喝退阻止林烈风进入的两名守卫士兵,引着林烈风进入军营。夏侯渊拖着林烈风的手,走到曹操身旁,抱拳道:“曹大人,这位正是我不断向你提起,在京都结识的少年,此人智勇双全,又熟读史书,如能加入我们阵营,定能大大增强我们的实力。”

许褚也在一旁插口道:“不错,曹大人,此人当日正是极力邀请我到陈留,又承诺卫老板照顾我的家人,我才有机会得以投身到曹大人的手下。他的剑术非常了得,一定能成为曹大人的得力臂助。”

曹操摆摆手,止住了两人的说话,上下打量了林烈风几眼,笑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这位林小兄弟虽然小小年纪,却已经能得到我麾下两位虎将的得力推许,可见必定有其过人之处。不过,听秒才(夏侯渊字)所言,当日他跟你在京都相识,小兄弟你似乎并不懂得剑术,为何短短两个月不见,又能在奈良击败仲康(许褚字)呢?还有,听卫弘说,你当日被一名灰衣人一名黑衣人劫持而去,我曾派出不少人去打探你的消息,皆无所获。请问这三个月来,你到底到了哪里呢?”

夏侯渊跟许褚两人也是大感好奇,端详着林烈风,看他如何作答。

林烈风晓得曹操是在套问他的来历,当下不敢隐瞒,把这五个多月以来的际遇,从在吉冈剑馆被迫修炼剑术,到在伊贺里不明就里地学会了伊贺流的忍术,之后又在大海碰上海盗,投奔怒海的的详细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曹操。

曹操细目中闪过一丝讶色,叹道:“想不到小兄弟你居然迭逢奇遇,先后学会吉冈流的剑术跟伊贺流的忍术,其际遇之奇,若非是你亲口说出,我还真的不敢相信。”

“曹大人,”夏侯渊在一旁毕恭毕敬地道,“这位烈风小兄弟既机警过人,又熟读史书,还会剑术跟忍术,如此人才,我们岂可放过?”

曹操点点头,道:“嗯,刚才小兄弟你说,身为一名武将,最重要的还是要懂得带兵打仗,杀敌立功,此言非虚。不知道林小兄弟你认为,一名武将该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在战场上做到百战百胜呢?”

林烈风心中一凛,晓得这是曹操在考察自己的学问才能,如果自己能应对得体,深合他意,给他留下一个通晓兵法的好印象,那以后必定能得到他的重用。但如果应答得不好,让他留下有勇无谋的恶劣印象,那自己的仕途之路,只怕就不是那么顺当了。

“曹操可是当世的兵法大家,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注释《孙子兵法》的人,可不像夏侯渊那么好唬弄的。自己该怎么回答,才能得到他的赏识呢?”林烈风脑袋急转,开始思索起应对之策来。

“将领要带领武将取胜,我认为要具备五个条件。”林烈风皱眉苦思片刻,决定还是从曹操最熟悉的《孙子兵法》入手,先给他一个良好的印象,“这五个条件分别是:道,天,地,将,法。道者,道义也,要打仗,首先要出师有名,让将士同心,可与之死,可与之生;天者,天时也,一名武将必须知道寒暑变化,阴阳时制;而地呢,当然就是地理环境,武将该懂得哪些地方是安全的,哪些地方是危险的,哪些地方适合出击,哪些地方适合防守,这样才能无往而不利;而将呢,则是指将帅的五种品质——智、信、仁、勇、严;至于最后一个法,则是指各种法度,比如军队的法令,阵法的演练等。能做到这五点,则胜利可期。”

“看来,林小兄弟也是熟读《孙子兵法》的人。”曹操眼里闪过一丝欣赏却又略带失望的神色,“正所谓‘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只要一名武将能做到你所说的那五个条件,又能知己知彼,则必百战百胜。”

“曹大人,请恕我直言,战场上从来没有百战百胜的事情,我也从没冀望过自己可以百战百胜。”林烈风晓得,刚凭《孙子兵法》中的几句话,是镇不住曹操的,他必须抛一些新鲜的军事理论,才能让这位军事大家对自己刮目相看。他适时地顿了顿,见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到自己身上了,这才从容一笑道,“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宁愿当一个善败之将!”

“善败之将?!”曹操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大感新鲜,吃惊地问道,“哪有将军愿意吃败仗的?”

“善败之军并非常败之将。”林烈风环顾了众人一眼,振振有词地解释道,“正所谓善胜者不争,善阵者不战,善战者不败,善败者终胜——小败之后连兵结阵,透彻敌情,再造胜势,比之项羽百战百胜而乌江一战一败涂地,岂不是好得多么?”

“哈哈哈哈。”曹操禁不住仰天大笑,转脸问夏侯惇道:“元让,你也带了十多年的兵了,这位小兄弟的论兵之道,有点道理没有?”

内心强大的秘密  世界百年空战纪实  "老滑头"处世  铁血帝国(月兰之剑)  鹰狼传  和麓  思无期之前世恩怨  蜀魂  这样做女孩命最好  颜氏家训-人情世故大全  大唐爵爷  做人做事讲方法  大海战  不是故事的故事  40岁职业人生的10大归宿  血滴兰  心灵鸡汤珍藏本  异时空-中华帝国  距离--生化危机同人小说  大漠谣II  

热门小说推荐
偷汉神贼

偷汉神贼

我们仰望星空,自称华夏子民,却忘记了我们脚下的土地,曾唤作神州。这是一本非常正经的神话版三国,在这里你会看到很多我们遗忘掉的熟悉。(已有二百多万字孺子春秋完本,新书请大家放心入坑收藏观看)如果您喜欢偷汉神贼,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春风拂晓来种田

春风拂晓来种田

一朝穿越,锦衣玉食?丫鬟成群?别想太多,吃了这顿还有下顿就不错了,怎么办?只好自己亲自动手,丰衣足食了如果您喜欢春风拂晓来种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蚀骨帝王欢

蚀骨帝王欢

拥有前世记忆的她是选择接受命运的安排再一次的逆来顺受,还是选择踏血前行披荆斩棘的护至亲一世顺遂安康?!善恶一念,龙有逆鳞,触碰不得,为至亲她可成佛亦可成魔。姐姐懂得医术又怎样?不还是落得个龙胎滑落的下场!姐姐还不知道吧,卫氏一族通敌叛国,满门株!姐姐于皇上已无用处,只有本宫才是皇上的挚爱,如今你便安心去吧...

豪门爽情:重生娇妻,郑少宠上瘾

豪门爽情:重生娇妻,郑少宠上瘾

上一世宁诗诗遭遇凄凉,绝望中自杀,既然上天她给了重生的机会,必然要有怨报怨,有仇报仇,手撕白莲花,痛打绿茶婊,又有神秘异能附身,新的人生好不惬意。至于至于为了复仇傍上的某个帅得惨绝人寰的男人,当然是用完就丢!他将她压在身下,目露绿光撩完就想跑,先给老资生十个八个猴子再说!不一样的重生爽文,男主女主极有个性,欢迎入坑如果您喜欢豪门爽情重生娇妻,郑少宠上瘾,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武神绝

武神绝

睁眼醒来,唐宇带着英雄联盟里面所有人物的能力和技能重生异界,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刀法剑术,我会剑圣亚索刀剑齐舞身姿比骑射箭术,我有艾希维鲁斯百步穿杨之法拼人数,我沙皇万千沙兵掘墓万千鬼灵人马的幽灵骑兵展示手段,我一百三十个英雄所有能力手段眼花缭乱!大陆上沉睡百年的武神,终究会再世,到那时,天地恸哭,万魔泯...

重生成权臣的心尖朱砂痣

重生成权臣的心尖朱砂痣

郑念如嫁人的时候是高门低嫁,抓着这个便宜,她逼着夫君居南一,步步为营,终于权倾朝野,给了她滔天的荣华富贵,她不满足,又逼着居南一从南郑国的忠臣变成了叛逆贼子,扶持着自己不成器的儿子登了位尊封她为太后。坊间传闻南郑国昭仁太后郑念如夺权篡位谋害忠臣淫乱后宫,最终被一剑刺穿心脏,死后还被夫君亲自挖坟鞭尸,百姓们奔走...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