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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恋爱工作二合一”才是神仙般的职业生涯。
梅尔·吉布森和海伦·亨特在《男人百分百》(《Whatwomenwant?》)中忘情演绎的男女同事关系正是这样的楷模。风流倜傥、事业有成的男主角遭遇精明能干、才华横溢的女上司,然后这一对冤家从针锋相对、相持不下发展到老套的惺惺相惜,以相爱而告终。如今办公室里的大龄女子增速迅猛,若能在男同事里发掘出须眉知己,也是件功德圆满的好事。可惜这样的情节似乎永远只能出现在传说中,现实的情景是:男同事永远觉得女同事太丑、太笨或者太心高气傲;女同事永远嫌男同事太懦弱、太没男人味道。
就算是这样,男同事在办公室里还是受异性欢迎的。尤其是那种稍微懂得一点察言观色的男同事,遇到换饮用水瓶,排除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故障时,能够勇于挺身而出英雄救美,让女同事滋生倍受呵护的暖流,从而对他刮目相看。不过,在“中性”风刮遍全球的今日,这样的男同事已成稀有动物。而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分化,办公室内一切体力劳动均有相应的公司随时待命,男同事靠原始本钱上赚取优势益发显得没有必要。
但男同事毕竟是男同事,和女性就是不同。一幅漫画作品恰如其分地诠释了这种不同:它把男女的大脑比作电视遥控器,女性遥控器上有许多按钮:容颜、身材、爱情、财富、婚姻、孩子……,男性的只有两个键:食物和性,真正简洁明快,直奔主题。女人善于幻想奇迹,男人倾向面对现实。男女在一起的时候就变成女人幻想男人创造奇迹。比如,男同事可以在工作的时候,发挥男人应该让着女人的优良传统;男同事可以在休息的时候,行使女士优先的高贵礼仪。
结果是一次次幻灭。现在阴盛阳衰地厉害。男人争之唯恐不及,哪里肯让?
伊藤博文曾经吟诗一首,“醒握天下权,醉卧美人边”一副权色嘴脸暴露无遗。美人是什么,无非和权力和财物一样是个物件而已,等待着被占有,被挥霍。同理可得,男同事是什么?不过是办公室里一件有智力的物件而已。当他有不一样思维时,借鉴他;当他创造力丰富时,欣赏他;当他善解人意效力于你时,享受他;当他像段木头时,忽视他。
仅此而已。
…
当同事变成朋友
…
虽然江湖规律是同事成不了朋友,但事实上的情况是,除却和同事相处的时间、和家人相处的时间、吃饭的时间、睡觉的时间,想再为朋友安排出一个专有时间,简直比每天坚持晨跑还难。
于是姑且把同事当成朋友,一起逛街、一起健身、一起钱柜、一起旅行……但总觉得同事成为朋友,最多也只是一起消磨时间的那种酒肉朋友,难以深交,毕竟利益纠缠,让人不得不有所保留。
偶尔遇到老同学、或小时候的玩友,以为可以痛快淋漓谈一场友情的时候,却发现无从谈起。双方只是忙着补叙别后这些年的空白:你换工作啦?女友也换了?怎么结婚的时候也不通知一声?以前你不是挺喜欢玩游戏的嘛,怎么现在不玩了……明明聊了一个晚上,事后回想起来,什么都没谈。有时一两年未见的老朋友,就有点话不投机的感觉:
一起去野外生存吧!带着账蓬,到乡下庄稼地边上过一夜!
有毛病啊,好不容易五一长假,睡个懒觉还来不及呢。
职业与生活习惯迥异,没了共同语言。异地恋之所以难维系,大概也是同一个道理吧。
倒是同事能带来不少惊喜。
由于作息时间大致相同,一起去健身、旅行成为最容易不过的事,往往一呼百应;生活的圈子大致相同,大家的关注点也趋于一致,话题自然也多;此外每天相处8个小时,简直比和爱人呆在一起的时间还多,日久难免生情,偶尔有些情场或情绪的失意,也能得到不少善意的安慰。
被“姑且”认可的朋友,其实在发挥着朋友的全部功能;而理想中的那些朋友,成了乌托邦一样的信仰。尤其是在半径20公里的大城市里,风尘仆仆跑出去,只是为了和旧朋友见一面,已够资格成为茶余饭后被传播的美谈。物以稀为贵,为了谈项目跑个大老远的人比比皆是,反之则稀有。
有些精英人物不仅适应了这些同事朋友,还以此为荣。有个被派驻上海的香港女经理说:“我现在的朋友除了同事,就是生意中结识的客户。我觉得很好啊,大家的兴趣相当,很多事可以谈。”
接到一封邮件,在美国求学的大学同学发来的,呼吁我们当年同寝室的6个人各写一段文字,忆忆当年校园情谊。在几段已写就的文字里,有同时结交多个联谊寝室的诡计,有圣诞一起醉倒的丑态,有联合起来捉弄老师的恶作剧……一幕幕青春刹那间让身处的办公室连带窗外的城市一起变成灰色。对友情的乌托邦情结或许正缘于此吧。这个乌托邦里,有着年少懵懂时的寸寸光阴,叫人如何能不珍惜?
这样精采的时刻,一生得一两次足矣。其余时间,还是与同事一起挥霍吧。
…
破碎的老板梦
…
打了许多年工才知道,能赚钱的老板都不是一般的料子,不管他是搓麻绳的、做餐桌上的湿毛巾的、还是卖小馄饨的。当然,一出手就是地产、金融之流,更非常人所能企及。
我认识的一个大老板当年靠销售医疗器械起家。为了争取一个客户,他做了个情感投资计划:一天一个电话,两天一封信。两个月过去了,芝麻还是没有开门。又过了一些日子,在他例行电话问候的时候,客户正在发高烧,家里一个人也没有。销售员立马奔过去端茶倒水,送上亲人牌温暖。一个月后,签下第一份订单。
碰巧我也认识这个老板手下的一个员工,名校出身、留过洋、知识渊博、为人风流倜傥。顺便说一下,通常老板学历越低,越是喜欢找学历高的员工,也算缺啥补啥吧。没啥文化的老板在留过洋的员工心中的形象可不怎么样:琐碎――喜欢插手太过细节的事情;庸俗――虽然钱多但毫无品味,装修房子时居然在墙壁上刷上纯金粉,真是骨髓里都有铜臭味;小气――公司里谁领了一支圆珠笔也要签字确认;愚笨――养着他这样的人才,却不委以重任,简直是暴殄天物。
在拉到一笔大单子后,风流才子不再愿意被暴殄。他离开公司,自立门户。淮海路上租了高档写字楼;聘了几个体面的员工。8个月后,公司关门大吉。据说是钱用光了――被他鄙视的庸俗老板说:“他这么挥霍,就是有印钞机也赶不上他花钱的速度啊。”据说被人骗了,房租比市场价高了两成――老板的评语是:“他总是觉得他那些朋友比亲人还亲,不会赚他的钱。也不动脑子想想,不赚你的钱,人家凭什么要帮你啊,人家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呢。”据说银行贷款未果――对这一点,老板面无表情:“谁都有转不过来的时候,总得找人帮一把。”显然,庸俗老板找到了,风流才子没找到。
以前网络公司的同事,一个很能干的技术经理,对公司高得惊人的报价甚为不平,因为按照这个报价,他一天的工作价格就相当于一个月的薪水。照这个算法,剩下29天都是剩余价值了。跳出公司后,他自己做老板,试图用低价与大公司竞争。也是屡战屡败。他的公司总是发生内哄,几个铁哥们总是在关键时刻有分歧,最后以其中一个合伙人带着项目逃窜告终。
也有因为辛苦半途而废的。许多在公司打工的人都有老板梦。真正当了老板,事无巨细都要自己对自己负责时,就开始急得睡不着觉。做白领,至少休息的时候用不着想事,不像当了老板,一想到没活干而员工的工资还在继续就心惊肉跳。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老板当不成,退一步还可以风光体面地做回小白领去。不平衡的时候嘲一嘲老板们的庸俗,也不失为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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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极限生存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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