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差不多是两年前初秋的一个日子,我写完了这本小说最后一个字,并回到开头的地方,回到第一个小标题“野画眉”前,写下了大标题《尘埃落定》。直到今天,我还认为这是一个好题目。小说里曾经那样喧嚣与张扬的一切,随着必然的毁弃与遗忘趋于平静。
就我本身而言,在长达八个月的写作过程中,许多情愫,许多意绪,所有抽象的感悟和具体的捕捉能力,许多在写作过程中才产生出来的对人生与世界的更为深刻的体验,都曾在内心里动荡激扬,就像马队与人群在干燥的山谷里奔驰时留下的高高的尘土,像炎热夏天里突兀而起的旋风在湖面上搅起高高的水柱。现在,小说完成了,所有曾经被唤醒,被激发的一切,都从升得最高最飘的空中慢慢落下来,落入晦暗的意识深处,重新归于了平静。当然,这个过程也不是一种突然的中止,巨大的尘埃落下很快,有点像一个交响乐队,随着一个统一的休止符,指挥一个有力的收束的手势,戛然而止。
但好的音乐必然会有余音绕梁,一些细小的尘埃仍然会在空中飘浮一段时间。
于是,我又用长篇中的银匠与那个有些古怪的行刑人家族的故事,写成了两个中篇《月光里的银匠》与《行刑人尔依》,差不多有十二万字。写银匠是将小说里未能充分展开的部分进行了充分的表达。而写行刑人的八万字,对我来说更有意思一些,因为,行刑人在这个新的故事里,成为了中心,因为这个中心而使故事,使人产生了新的可能性。从而也显示出一篇小说的多种可能性。这两个中篇小说分别发表在《人民文学》与《花城》杂志上,喜欢这部小说的人,有兴趣可以参看一下。
两个中篇完成已是冬天,我是坐在火炉边写完这些故事的。此时,尘埃才算完全落定了。窗外不远的山坡上,疏朗的桦林间是斑驳的积雪。涤尽了浮尘的积雪在阳光下闪烁着幽微的光芒。
每当想起马尔克斯写完《百年孤独》时的情景,总有一种特别的感动。作家走下幽闭的小阁楼,妻子用一种不带问号的口吻问他:克雷地亚上校死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哭了。我想这是一种至美至大的境界。写完这部小说后,我走出家门,把作为这部作品背景的地区重走了一遭,我需要从地理上重新将其感觉一遍。不然,它真要变成小说里那种样子了。眼下,我最需要的是使一切都回复到正常的状态。小说是具有超越性的,因而世界的面貌在现实中完全可能是另外一种样子。
一种更能为人所接受的说法应该是:历史与现实本身的面貌,更加广阔,更加深远,同样一段现实,一种空间,具有成为多种故事的可能性。所以,这部小说,只是写出了我肉体与精神原乡的一个方面,只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我不能设想自己写一种全景式的鸿篇巨制,写一种幅面很宽的东西,那样的话,可能会过于拘泥于历史与现实,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营造真实感耗散精力,很难有自己的理想与生发。我相信,作家在长篇小说中从过去那种上帝般的全知全能到今天更个性化、更加置身其中的叙述,这不止是小说观念的变化,作家的才能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或者说,这个时代选择了另一类才具的人来担任作家这个职业。
如果真的承认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小说,那么也就应该承认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作家。
这个时代的作家应该在处理特别的题材时,也有一种普遍的眼光。普遍的历史感,普遍的人性指向。特别的题材,特别的视角,特别的手法,都不是为了特别而特别。在这一点上,我绝不无条件地同意越是民族的便越是世界的这种笼统的说法。我会在写作过程中,努力追求一种普遍的意义,追求一点寓言般的效果。
因为我的族别,我的生活经历,这个看似独特的题材的选取是一种必然。如果呈现在大家面前的这部小说真还有一些特别之处,那只是为了一种更为酣畅,更为写意,从而也更为深刻的表达。今天重读这部小说,我很难说自己在这方面取得了多大的成功,但我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在其中所作的努力。我至少相信自己贡献出了一些铭心刻骨的东西。正像米兰·昆德拉喜欢引用胡塞尔的那句话:“因为人被认识的激情抓住了。”
至少在我想到下一部作品的时候,我看到了继续努力的方向,而不会像刚在电脑上打出这部小说的第一行字句时,那样游移不定,那样迷茫。
在这部作品诞生的时候,我就生活在小说里的乡土所包围的偏僻的小城,非常汉化的一座小城。走在小城的街上,抬头就可以看见笔下正在描绘的那些看起来毫无变化的石头寨子,看到虽然被严重摧残,但仍然雄伟旷远的景色。但我知道,自己的写作过程其实是身在故乡而深刻的怀乡。这不仅是因为小城里已经是另一种生活,就是在那些乡野里,群山深谷中间,生活已是另外一番模样。故乡已然失去了它原来的面貌。血性刚烈的英雄时代,蛮勇过人的浪漫时代早已结束。像空谷回声一样,渐行渐远。在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过渡期时,社会总是显得卑俗;从一种文明过渡到另一种文明,人心猥琐而浑浊。所以,这部小说,是我作为一个原乡人在精神上寻找真正故乡的一种努力。我没有力量在一部小说里像政治家一样为人们描述明天的社会图景,尽管我十分愿意这样。现在我已生活在远离故乡的城市,但这部小说,可以帮助我时时怀乡。
在我怀念或者根据某种激情臆造的故乡中,人是主体。即或将其当成一种文化符号来看待,也显得相当简洁有力。而在现代社会,人的内心更多的隐秘与曲折,却避免不了被一些更大的力量超越与充斥的命运。如果考虑到这些技术的,政治的力量是多么强大,那么,人的具体价值被忽略不计,也就不难理解了。其实,许多人性灵上的东西,在此前就已经被自身所遗忘。
这样的小说当然不会采用目下的畅销书的写法。
我也不期望自己的小说雅俗共赏。
我相信,真正描绘出了自己心灵图景的小说会挑选读者。
前些天,一个朋友打开了我的电脑,开始从第一章往下看,我很高兴地看到她一边移动光标,一边发出了心领神会的微笑。我十分珍视她所具有的幽默感与感悟能力。她正是我需要的那种读者。一定的文学素养,一双人性的眼睛,一个智慧的头脑,一个健康活泼的心灵,而且很少先入为主的理念。至少我可以斗胆地说,我更希望是这样的读者来阅读我的小说,就像读者有权力随意表示自己喜欢哪一种小说一样。
在我们国家,在这个象形表意的方块文字统治的国度里,人们在阅读这种异族题材的作品时,会更多地对里面一些奇特的风习感到一种特别的兴趣。作为这本书的作者,我并不反对大家这样做,但同时也希望大家注意到在我前面提到过的那种普遍性。因为这种普遍性才是我在作品中着力追寻的东西。这本书从构思到现在,我都尽了最大的力量,不把异族的生活写成一种牧歌式的东西。很长时间以来,一种流行的异族题材写法使严酷生活中张扬的生命力,在一种有意无意的粉饰中,被软化于无形之中。
异族人过的并不是另类人生。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它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别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所以,我为这部小说呼唤没有偏见的,或者说愿意克服自己偏见的读者。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
当然,这部小说肯定不会,也不能只显现出思想与时间的特质,它同时也服从了昆德拉所说的那种游戏的召唤。虚构是一种游戏,巧妙谐和的文字也是一种游戏,如果我们愿意承认这一点的话,严肃的小说里也有一个巨大的游戏空间。至少,对于富于智慧与健康心智的人来说,会是这样。
想想当有一天,又一种尘埃落定,这个时代成为一个怀旧的题材,我们自己在其中,又以什么样的风范垂示于久远呢?
而当某种神秘的风从某个特定的方向吹来,落定的尘埃又泛起,那时,我的手指不得不像一个舞蹈症患者,在电脑键盘上疯狂地跳动了。下一部小说,我想变换一个主题,关于肉体与精神上的双重流浪。看哪,落定的尘埃又微微泛起,山间的大路上,细小的石英砂尘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我的人本来就在路上,现在是多么好,我的心也在路上了。
唉,一路都是落不定的尘埃。你是谁?你看,一柱光线穿过那些寂静而幽暗的空间,便照见了许多细小的微尘飘浮,像茫茫宇宙中那些星球在运转。
兴尽晚回舟(年下1v1 H) 重生豪门:电竞大神超软萌 怎么都爱不够 杀手俏妈咪 你是我的所有阳光 冷血法医 六零年代:大佬娇妻很凶悍 帝少的隐妻 恶魔夫夫的驱魔日常 高冷骄妻:和男神斗智斗勇 篡位(np) 冒充嫂子被哥哥操哭(h) 异界修真散仙:玄天至尊 冷王追妻之医妃难求 吃定这位许警官 顾爷每天都在被保护 情到浓时,爱不宜迟 不灭神皇 青梅入口即化 奶凶忠犬护警妻
团子几天前还为自己绑定了一个,善良温柔的小仙女宿主骄傲,尾巴都要翘上天了的和别的统子炫耀!现在却在冷风中被打脸!沐橙瑶,给人第一印象是,善良,温柔,阳光,平易近人。给人第二印象是,温柔的小仙女,但是有点小奇怪。给人第三印象是,这是个神经病。外表温柔的宿主,手撕厉鬼脚踩人渣,震惊所有人!被威胁的奶团子,总结了个经验!遇到这大佬,最好的办法是跑,赶紧跑,撒了腿的跑!不要向它一样,跑不了,只能咬着小手帕,在冷风中默默流泪!还要为自家病娇大佬操碎了心!不过当自家病娇大佬,遇到了冰山雪莲,虽然也是个黑心的,不过还挺甜的。改变不了现实的团子开始默默磕CP(有男主,女主病娇占有欲极强!双洁,男主不会喜欢别人)如果您喜欢快穿我家大佬是病娇,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武侠大世界中,重生为阳顶天义子,谋九阳,炼乾坤,登临教主宝座!一统西域,争霸中原,一世称尊!无敌天下!如果您喜欢明教教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红袖读书首届全球征文大赛参赛作品如果您喜欢望族闲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日常文单女主文娱做饭太香,引来了一个女明星。然后她竟然不走了!吹水群308703323如果您喜欢和明星老婆的恋爱日常,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干死皇帝,自立为帝,宫斗见鬼去吧!如果您喜欢女帝直播攻略,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地球要进化怎么办?先挑一万人玩把游戏,活下来拯救世界,死了就真死了。戈离暖就是被挑中的一万人当中的一员,只是她运气太差,被万中有一的末日简化版系统挑中,被迫开启了一坑到底的末日。只是这系统也太坑了吧?天天和她吵架不说,还要被嫌弃,戈离暖忍不住哭晕在厕所。人家是随机任务,她是精英任务,人家是精英任务,她是史诗级任务,同样史诗级,人家救上十几个人就行,到她这儿就是一千多幸存者。可下完成个任务得了个剑法还是没什么大用的基础剑法,而且更坑的是系统商城里压根没有剑可卖,只能硬着头皮自己花钱买刀法,只是这战五渣刀法是个什么鬼?原以为是人品大爆发得了一条变异狗的青眼,可更坑的是她老是被抛弃的那个,身为二哈的它除了吃只会逃跑,再然后被只乌龟赖上了,可这乌龟更坑,遇到危险只会放屁熏晕她,其他屁事不会。果然,没有最坑,只有更坑,她就是那末世中的一股清流,在坑姐的简化版末日系统带领下不断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着挣扎着。如果您喜欢带着坑姐系统闯末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