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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坐上班车去了红河县,面对城里错综复杂的交通和建筑,下了车就脑袋发昏,找人问路,也是东一会西一会的瞎跑。最后在红领巾的带领下找到了报名处,可是人家已经结束了。兴民千求万求,那人才松了口。经过几人一番测试,觉得小伙子很不错。身板牢靠,目光敏捷,手脚迅速,各方面身体指标都很好。几人决定录取时,敲门进来一个戴眼镜的斯文人。手里拿着一纸文件,悄悄对几人说了什么。几人就把兴民手里的表格收走了,恶狠狠的眼神蔑视一眼。哼着甩门而去,又进来两个负责人请他出去。兴民很疑惑,为什么要收走我的表格?不是说我适合当兵吗?为什么又是这个态度?
他不明白,他问戴眼镜的。戴眼镜的嘲笑贬低说:“你不知道你爸是杀人犯?咋滴,让你进部队好掩护你爸再行凶作恶?”兴民瞬间怒火中烧,挥拳上脚就打这两个王八蛋。惊动了楼里的主任,就要报警。好汉不吃眼前亏,反正也打了两个王八蛋一顿,总算出了气。兴民态度诚恳的说明原委,并再三强调爸爸不是杀人犯,是他们有意冒犯导致的。主任看他态度诚恳,又是孩子,就没报警。不过两王八蛋执意要求赔偿医药费,主任只好顺着二人。兴民不得已,一人赔了十块。
出来大楼后,想想这憋屈事就叫人气愤。当兵都不要,想为国做奉献都被一起小人阻挡……他生气的把迷彩服当街脱下,扔进环卫桶里。出来带着三十,为了节约路费,一整天都没吃饭。除过路费服装费报名费,剩二十五了。又赔了两人二十,只剩五块了。所以这才没钱吃饭,买了几个馒头去公园吃。正巧碰到满天霞的“跳水”演出,幸好被兴民救起。只是她执意不肯得到兴民的帮助,还谎称她哥就在附近居住。
天已黑了,城里到村里的客车已停运了。是有一些黑车拉客,可是价格比客车高出三四倍。兴民出来身上带着三十几块钱,还是姑姑给凑的。就为了完成当兵的梦想,千里迢迢的出山入城,结果是这个样子。
剩五块钱住不了旅馆,就算有足够的钱住旅馆,兴民也不会去住的。当然一半是害怕花钱,可另一半的原因更重要。那就是他见过最基本的生存方式,而且自己也是其中一员。如果哪天不幸把这种最基本的求生方式丢掉忘掉,那将来再面临现在这种窘迫,恐怕就难以克服了。他打算去各大车站将就一晚,实在不行,公交站牌,报刊亭,只要有个石板板容纳屁股,哪不能去呢!他这样想着,这样走着。
街道上路灯辉煌,那时候车辆也少的可怜,稀稀落落的,也没什么红绿灯。繁华的商铺都用铁皮封着,偶尔听到一两个人说话。细眼看看,哦!那是从铁路桥下钻出的乞丐,晚上饿了,正过来向独行夜路的人求施舍呢。为啥他对自己视而不见?我虽然只有五块钱,如果你走过来问我讨要,我愿意给你一块。难道连乞丐都嫌弃自己吗?他终于走到一处公交站牌前,准备躺在乘客候车的长座上睡觉。回想起今天下午发生的一切,是自己冲动了。招兵的人是小人不假,可当兵本身是光荣的。不应该把国家发给他当兵的迷彩服扔进垃圾桶。他以前常在“嗮太阳中心”听老人白话,说如果朝里出了奸臣,就会使英雄报国无门。此时此刻,他自然而然的就把招兵的人看作是奸臣,更愿意把那件迷彩服看作是国家所赠予的。所以,丢不得。
兴民在秋风瑟瑟,灯火阑珊的寒夜里独自穿梭在寸土寸金的大城市,只有寒冷的深夜的城市才属于自己。他不惧走夜路,大山深处的夜路也走过,坟地里的夜路也走过,他走惯了不怕。可这城市里的夜路还是头一回走,常听村里讲,城里半夜有人贩子专门打劫独行人。在“恐怖”环境的条件反射下,兴民不由得变走为跑起来。在民政大楼对面环卫处有个女子,披着迷彩服蜷缩在狼嚎鬼叫的秋夜中。兴民跑到垃圾桶边找他丢到的衣服,翻了半天没翻到,这才把眼光一撇,瞅见了倒在旁边的女孩。她身上披着的正是自己一怒之下丢到的迷彩服。仔细一看,这女的不就是白天在公园跳水的么?呵呵!她还狡辩说要去哥哥家里,垃圾桶是你哥的家呀!
他一个大男人都不敢睡在外面,何况小姑娘呢?她一定是有什么难处。于是把她推醒,她醒后发现是自己的救命恩人,眼睛含满热泪,像流浪的人找到了家。她一天没吃没喝,饥饿封住了她的嘴巴,她想说很多话,就是说不出来。心里愿意听他安排,再也没有一点主张了。满天霞跟着兴民来到小巷子的一处名叫“友谊宾馆”,他跟老板交际,只住一个人,而且只从凌晨一点住到清晨五点,四个小时收四块钱可以吗?房间里的厕所、毛巾、脸盆、热水啥的都不用。女房东同意了,可是满天霞眼神充满恐惧,她不敢一个人住。兴民只好把仅有的一块钱又加上,改为两个人住四小时。
这个宾馆很狭窄,没有窗户。中间一个小茶几,两边是床。——这就是整间房间的布置。进了房间,满天霞就坐在床上,低头不语。这种男女私处确实是这种尴尬气氛,兴民则关心的说:“你衣服还湿吗?”她摇摇头,兴民过去摸她肩膀,半干不湿的。恐怕早已被外面的风和里面的体温烘干了,哎!同样是农村出来的。瞧不起谁呢?你能为节省五块钱而选择露宿街头,我就不能把浑身湿透的衣服自动烘干吗?
“你睡吧,我出去了!”
“别!……怕”
满天霞脸上写满了委屈,一种噙珠待泣的感觉。一种刺痛心灵的武器直扎在兴民身上,保护女人是男人的天性,何况是充满委屈的柔弱的女子呢?哪个男人见了不随着而刺痛呢?
兴民把床单撕下来,搭在铁丝上,做个窗帘挡住。之后他就躺在自己床上睡觉,说是睡觉,却在想自己的出路。当兵不成,是回家务农,还是进城打工?算算日子,爸爸再有两礼拜就出来了。到时候还得去昆明监狱接他,为了爸爸的事,家里负债累累,幸好爷爷奶奶有点手艺,会制造庄稼地里的各种农具,可以卖给少数民族使用。还因为爷爷奶奶曾经杀过鬼子,虽然不是正规军,也不是党员,但他们的功绩村民们都清楚的很。凭借这一点,村民愿意借钱给吕家,并且没有利息,也从不催促着还。
曾祖父、爷爷奶奶、爸爸都是一代比一代强,可别到了自己身上一代不如一代呀!兴民这样告诫自己。他打算先回家务农,接回爸爸以后再外出打工。挣了钱在城里买房子,全家人都搬进去。对,还要贴寻人启事,寻找被歹毒的母亲带走近二十年的哥哥。
思绪正当曼舞腾飞之际,耳朵不由得听到一阵“人床交响乐”,不用想,这是隔壁传来的。看来天要亮了,自然的唤醒了动物的本能。人啊,从睁眼到闭眼多半是保持着动物性,有多少是思想性的人生呢?这该死的墙一点也不隔音,把余下的睡意也一下子透支了。
“你干啥?”
满天霞突然站立在兴民床边,吓得兴民一激灵,脑子里关于他未来的谋划都被打乱了。只见她脱掉了线子外衣,露出一件小熊大背心。两条洁白修长的胳膊回环起来包围着上身,她红着脸蛋,难以启齿羞涩的微笑。她的胸房高耸,蜜意徘徊。仿佛一颗大红仙桃摆在馋猴眼前,怎能不让人动心。
鸡鸣犬吠,车驰贩喊。天虽然不亮,但是人心总是亮的。尤其是街上这些小商小贩,他们睡的何其晚,起的何其早。不管有多少累,不管受多少罪,都坚持着日复一日的迎接新生活。她跑到黑暗中哭泣,带着自责懊悔的哭泣。怎么了?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事情?自责过后又开始思量,他一定是坏人,有预谋的坏人。紧接着又开始联想昨日小公园那一幕情景,她心思缜密的开始对兴民展开调查。他的每句话,每个动作,甚至当时他手里啃的馒头都在她脑海中来回浮动。
她思索起来简直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不知不觉已走到陌生的地方。她又不知东南西北,身上又没钱,也没熟人在身边。可爱的女孩,事到如今你还不转身去找他吗?
兴民坐上班车去了红河县,面对城里错综复杂的交通和建筑,下了车就脑袋发昏,找人问路,也是东一会西一会的瞎跑。最后在红领巾的带领下找到了报名处,可是人家已经结束了。兴民千求万求,那人才松了口。经过几人一番测试,觉得小伙子很不错。身板牢靠,目光敏捷,手脚迅速,各方面身体指标都很好。几人决定录取时,敲门进来一个戴眼镜的斯文人。手里拿着一纸文件,悄悄对几人说了什么。几人就把兴民手里的表格收走了,恶狠狠的眼神蔑视一眼。哼着甩门而去,又进来两个负责人请他出去。兴民很疑惑,为什么要收走我的表格?不是说我适合当兵吗?为什么又是这个态度?
他不明白,他问戴眼镜的。戴眼镜的嘲笑贬低说:“你不知道你爸是杀人犯?咋滴,让你进部队好掩护你爸再行凶作恶?”兴民瞬间怒火中烧,挥拳上脚就打这两个王八蛋。惊动了楼里的主任,就要报警。好汉不吃眼前亏,反正也打了两个王八蛋一顿,总算出了气。兴民态度诚恳的说明原委,并再三强调爸爸不是杀人犯,是他们有意冒犯导致的。主任看他态度诚恳,又是孩子,就没报警。不过两王八蛋执意要求赔偿医药费,主任只好顺着二人。兴民不得已,一人赔了十块。
出来大楼后,想想这憋屈事就叫人气愤。当兵都不要,想为国做奉献都被一起小人阻挡……他生气的把迷彩服当街脱下,扔进环卫桶里。出来带着三十,为了节约路费,一整天都没吃饭。除过路费服装费报名费,剩二十五了。又赔了两人二十,只剩五块了。所以这才没钱吃饭,买了几个馒头去公园吃。正巧碰到满天霞的“跳水”演出,幸好被兴民救起。只是她执意不肯得到兴民的帮助,还谎称她哥就在附近居住。
天已黑了,城里到村里的客车已停运了。是有一些黑车拉客,可是价格比客车高出三四倍。兴民出来身上带着三十几块钱,还是姑姑给凑的。就为了完成当兵的梦想,千里迢迢的出山入城,结果是这个样子。
剩五块钱住不了旅馆,就算有足够的钱住旅馆,兴民也不会去住的。当然一半是害怕花钱,可另一半的原因更重要。那就是他见过最基本的生存方式,而且自己也是其中一员。如果哪天不幸把这种最基本的求生方式丢掉忘掉,那将来再面临现在这种窘迫,恐怕就难以克服了。他打算去各大车站将就一晚,实在不行,公交站牌,报刊亭,只要有个石板板容纳屁股,哪不能去呢!他这样想着,这样走着。
街道上路灯辉煌,那时候车辆也少的可怜,稀稀落落的,也没什么红绿灯。繁华的商铺都用铁皮封着,偶尔听到一两个人说话。细眼看看,哦!那是从铁路桥下钻出的乞丐,晚上饿了,正过来向独行夜路的人求施舍呢。为啥他对自己视而不见?我虽然只有五块钱,如果你走过来问我讨要,我愿意给你一块。难道连乞丐都嫌弃自己吗?他终于走到一处公交站牌前,准备躺在乘客候车的长座上睡觉。回想起今天下午发生的一切,是自己冲动了。招兵的人是小人不假,可当兵本身是光荣的。不应该把国家发给他当兵的迷彩服扔进垃圾桶。他以前常在“嗮太阳中心”听老人白话,说如果朝里出了奸臣,就会使英雄报国无门。此时此刻,他自然而然的就把招兵的人看作是奸臣,更愿意把那件迷彩服看作是国家所赠予的。所以,丢不得。
兴民在秋风瑟瑟,灯火阑珊的寒夜里独自穿梭在寸土寸金的大城市,只有寒冷的深夜的城市才属于自己。他不惧走夜路,大山深处的夜路也走过,坟地里的夜路也走过,他走惯了不怕。可这城市里的夜路还是头一回走,常听村里讲,城里半夜有人贩子专门打劫独行人。在“恐怖”环境的条件反射下,兴民不由得变走为跑起来。在民政大楼对面环卫处有个女子,披着迷彩服蜷缩在狼嚎鬼叫的秋夜中。兴民跑到垃圾桶边找他丢到的衣服,翻了半天没翻到,这才把眼光一撇,瞅见了倒在旁边的女孩。她身上披着的正是自己一怒之下丢到的迷彩服。仔细一看,这女的不就是白天在公园跳水的么?呵呵!她还狡辩说要去哥哥家里,垃圾桶是你哥的家呀!
他一个大男人都不敢睡在外面,何况小姑娘呢?她一定是有什么难处。于是把她推醒,她醒后发现是自己的救命恩人,眼睛含满热泪,像流浪的人找到了家。她一天没吃没喝,饥饿封住了她的嘴巴,她想说很多话,就是说不出来。心里愿意听他安排,再也没有一点主张了。满天霞跟着兴民来到小巷子的一处名叫“友谊宾馆”,他跟老板交际,只住一个人,而且只从凌晨一点住到清晨五点,四个小时收四块钱可以吗?房间里的厕所、毛巾、脸盆、热水啥的都不用。女房东同意了,可是满天霞眼神充满恐惧,她不敢一个人住。兴民只好把仅有的一块钱又加上,改为两个人住四小时。
这个宾馆很狭窄,没有窗户。中间一个小茶几,两边是床。——这就是整间房间的布置。进了房间,满天霞就坐在床上,低头不语。这种男女私处确实是这种尴尬气氛,兴民则关心的说:“你衣服还湿吗?”她摇摇头,兴民过去摸她肩膀,半干不湿的。恐怕早已被外面的风和里面的体温烘干了,哎!同样是农村出来的。瞧不起谁呢?你能为节省五块钱而选择露宿街头,我就不能把浑身湿透的衣服自动烘干吗?
“你睡吧,我出去了!”
“别!……怕”
满天霞脸上写满了委屈,一种噙珠待泣的感觉。一种刺痛心灵的武器直扎在兴民身上,保护女人是男人的天性,何况是充满委屈的柔弱的女子呢?哪个男人见了不随着而刺痛呢?
兴民把床单撕下来,搭在铁丝上,做个窗帘挡住。之后他就躺在自己床上睡觉,说是睡觉,却在想自己的出路。当兵不成,是回家务农,还是进城打工?算算日子,爸爸再有两礼拜就出来了。到时候还得去昆明监狱接他,为了爸爸的事,家里负债累累,幸好爷爷奶奶有点手艺,会制造庄稼地里的各种农具,可以卖给少数民族使用。还因为爷爷奶奶曾经杀过鬼子,虽然不是正规军,也不是党员,但他们的功绩村民们都清楚的很。凭借这一点,村民愿意借钱给吕家,并且没有利息,也从不催促着还。
曾祖父、爷爷奶奶、爸爸都是一代比一代强,可别到了自己身上一代不如一代呀!兴民这样告诫自己。他打算先回家务农,接回爸爸以后再外出打工。挣了钱在城里买房子,全家人都搬进去。对,还要贴寻人启事,寻找被歹毒的母亲带走近二十年的哥哥。
思绪正当曼舞腾飞之际,耳朵不由得听到一阵“人床交响乐”,不用想,这是隔壁传来的。看来天要亮了,自然的唤醒了动物的本能。人啊,从睁眼到闭眼多半是保持着动物性,有多少是思想性的人生呢?这该死的墙一点也不隔音,把余下的睡意也一下子透支了。
“你干啥?”
满天霞突然站立在兴民床边,吓得兴民一激灵,脑子里关于他未来的谋划都被打乱了。只见她脱掉了线子外衣,露出一件小熊大背心。两条洁白修长的胳膊回环起来包围着上身,她红着脸蛋,难以启齿羞涩的微笑。她的胸房高耸,蜜意徘徊。仿佛一颗大红仙桃摆在馋猴眼前,怎能不让人动心。
鸡鸣犬吠,车驰贩喊。天虽然不亮,但是人心总是亮的。尤其是街上这些小商小贩,他们睡的何其晚,起的何其早。不管有多少累,不管受多少罪,都坚持着日复一日的迎接新生活。她跑到黑暗中哭泣,带着自责懊悔的哭泣。怎么了?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事情?自责过后又开始思量,他一定是坏人,有预谋的坏人。紧接着又开始联想昨日小公园那一幕情景,她心思缜密的开始对兴民展开调查。他的每句话,每个动作,甚至当时他手里啃的馒头都在她脑海中来回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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