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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三辆巡逻车沿着下东区的街道缓缓驶过,每辆车里都坐着两名警察,不停地四下张望。
一会儿后,两辆黑色马车出现了……他的意思是,两辆轿车。车身外没有标志,然而摆在左侧后视镜旁的警用探照灯,将他们的身份暴露无遗。
当然,他已经知道他们正在逐渐缩小搜索范围,找到他的房子只是时间问题。但让他惊讶的是,他们居然已如此接近;尤其令他心烦不安的,是他看见有两个警察走下车,检查一辆停在滨河街上的福特金牛轿车。
他们是怎么发现他的运输工具的?他知道偷车会冒很大风险,可是他认为赫兹公司要过几天才能确认车辆失窃,而且就算他们报案,警方也绝不可能把他和车辆失窃案联系在一起。嘿,他们还真有两下子。
一个警察不怀好意的目光,恰好瞟向他的车子。
集骨者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缓缓地把车子转上休斯敦街,融入街上一大群出租车中。半小时后,他已经把这辆出租车和赫兹公司的福特金牛轿车都丢弃了,步行回到“老巢”。
小玛吉抬头望望他。
没错,她很害怕,但她已停止哭泣了。他在想自己或许可以留下她,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抚养长大。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闪过一两次,然后便慢慢消退了。
不行,这样会带来很多问题。何况,这女孩看他的眼神很有几分怪异,似乎比她的年龄要成熟不少。她会记得他干了什么。呃,也许起初一段时间她会认为这只是一场梦,但总有一天,真相会突然跳出来。事情总是这样。抑制住这种想法,真相总有一天会揭露的。
不行,他不能相信她,就像他不相信任何人。所有人类的灵魂,最终都会让你失望。你可以相信仇恨,你可以相信骨头,除此以外,其他一切事物都会背叛。
他在玛吉身旁蹲下,撕去贴在她嘴上的胶带。
“妈咪!”她高声哭喊,“我要妈咪!”
他一句话不说,只是站在一旁,低头看着她。看着她精巧的头骨,看着她细瘦的手臂。
她突然像警笛一样尖叫起来。
他脱下手套,手指伸到她头上,迟疑了好一会儿,才充满爱抚地落在女孩柔顺的头发上。(“在发生接触后九十分钟之内,指纹可以从皮肤上采到。但迄今尚没有人,能从人体的毛发上成功地采集到有效鉴定的指纹。”——《物证》,林肯·莱姆著,刑侦出版社,1994年第四版。)
集骨者慢慢起身,走上楼,经过绘在墙上的工人、瞪眼凝视的女人和小孩的壁画,走进这幢建筑宽敞的客厅中。他仰起头,侧耳细听屋外传来的一声轻响。又是一声,比刚才更响,像撞击金属的声音。他拔出手枪,匆匆奔向屋子后门,拉开门闩猛地向外一推,双手握枪站成射击的姿势。
在屋外望着他的,是一群野狗。它们瞄了他一眼,就很快把注意力转回到刚刚推倒的垃圾桶上。他把手枪插回口袋,回到客厅。
他发现自己又站在玻璃窗旁,注视着外面的老坟场。在那里!那个男人又出现了,一袭黑衣,站在墓地上。远方的天空被高耸林立的黑色船桅遮蔽住了,那是东河上沿着外港停靠的帆船。
集骨者觉得有股莫名的悲哀涌上心头。他猜想是否有某些悲剧刚刚发生。也许是一七七六年毁掉百老汇大部分建筑的那场大火,也许是一七九五年吞噬爱尔兰人居住区的黄热病,或是一九〇四年夺去上千名妇孺性命、将下东区的德裔社区毁于一旦的斯洛克姆将军号游艇大火。
或许,他感觉到的是即将发生的悲剧。
几分钟后,玛吉的尖叫声渐趋平静,取而代之的是老城市的喧嚣:蒸气马达的轰隆声,马车铃铛的叮咚声,霰弹枪黑色火药的爆炸声,以及走在鹅卵石路面上的踢踢踏踏的马蹄声。
他站在那里凝视着,忘记了正在搜捕他的警察,忘掉了小玛吉,只顾静静地望着游走在街上的幽灵鬼影。
过去和现在。
他出神地望着窗外,停了好久好久,整个人迷失在不同的时光中。因此,他没有注意到那群野狗,已经悄悄地从他刚才没有关严的后门溜了进来。它们在客厅的门口望着他,只停留了一会儿,就转身悄无声息地跑进房屋深处去了。
它们因嗅到某种气味而抬高鼻头,耳朵也因某种奇怪的声音而竖起。那是一阵隐隐约约、从它们身下某个地方升起的哭泣声。
警方动用了全部力量投入搜索,连哈迪男孩也分开了。
贝迪负责搜寻德兰喜街附近的五六个街区,而索尔的位置要更往南一些。塞林托和班克斯每人负责一片搜索区域,而与此同时,数百名警察、fbi探员和州警也在挨家挨户地寻找,不停地向人询问有没有见过一名瘦小男子、哭泣小孩、银色福特轿车,或是一幢正面是玫瑰红大理石、其他部分是暗色褐砂石的废弃的联邦式建筑。
什么?联邦式?你他妈的在说什么?……看见小孩?你问我在下东区见没见过小孩?喂,吉米!你在这附近有没有见过小孩?最近没有?有多近?什么,才六十秒?
阿米莉亚·萨克斯正在舒展肌肉。她坚持要加入塞林托那个小组,搜索包括东休斯敦卖牛小腿骨给不明嫌疑犯八二三的夏普瑞超市、卖汽油让他纵火的加油站,以及他偷窃《老纽约的犯罪》的图书馆在内的地区。
但他们没发现半点线索。众人四散分开,像一群嗅闻着十几种不同气味的饿狼,每个人都挑了一大块区域作为自己的领地。
当萨克斯开着全新的rrv巡逻车,赶赴下一个街区继续搜索时,和过去几天里在犯罪现场工作时经常产生的感觉相同,那种挫折感又出现了:有太多的证物、太多的地方需要搜索。在这炎热、潮湿的街道上,有数百条岔路和小巷,有上千幢房屋需要探察,而且都是老房子,想从中找出罪犯隐身的巢穴,无异于大海捞针,就像莱姆所说的,在天花板上找到一根被0.38口径手枪击发时的劲风吹落的头发一样渺茫。
她很想仔细搜寻每一条街道,但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一想到那个被藏在地下、奄奄待毙的小女孩,她就不由得加快了搜索的速度。她开足马力在街道上奔驰,目光不停地左右移动,寻找那幢玫瑰色大理石外观的建筑物。让她感到两难的是:究竟应该开慢些,以免在仓促间错过目标,还是应该再快些,多找几条街?
一幢又一幢,一个街区,又一个街区,然而,始终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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