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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简约的房间里,窗户上的薄纱随着轻风缓缓摇曳,夕阳的光辉柔柔地洒进来,为室内染上一片淡淡的金黄……蹲在床边的女子,娇柔婉约,巧笑倩兮,正在对着床上那躺着的人说话。
“亲爱的,别生气了,快起来吃饭。”文菁的语气特别柔和,宠溺之色毫不掩饰,让人不由得想起情侣之间的温柔呢喃。
床上的人不动,也不说话。
文菁那双灵韵十足的大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轻轻地爬上床去,伸出手朝那人的腋窝袭去。
“亲爱的,你要是再不搭理我的话,我可就要用大刑了。”文菁的威胁起到了作用,那人果然动了动,但还是冷哼一声,硬是不转过来。
“咯咯……咯咯……哈哈哈哈……不要挠了……哈哈……”这粉嫩可爱的娃娃奶声奶气地求饶,稚嫩的嗓音动听极致,他还是受不了“大刑”每次都会被文菁逗得投降。
“哈哈哈……妈咪看招!”小家伙不甘示弱,瞅着空隙偷袭文菁,两人都有个共同的弱点,害怕挠痒痒……
“啊……哈哈哈哈……咯咯……宝宝我错了……哈哈别挠啊……”文菁控制不住笑神经,两个人影乱做一团,屋子里又充满了欢快的笑声。
这样的情景时有发生,可见,文菁现在的生活十分惬意,安详。眼前的人就是她最最疼爱的宝贝,五年前来伦敦,刚下飞机不久,她醒来,紧接着就早产了,生下了一个男婴。
宝宝独白:大家好,我叫小元宝,这是我的小名。是妈咪取的,也是妈咪小时候的名字。我今年五岁了,没有爹地,只有妈咪。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跟其他的小朋友不一样,难道是爹地抛弃妈咪了吗?爹地长什么样子?他现在结婚了吗?会不会跟别的女人生宝宝?我没有见过爹地,但是我一直很想念他,可我不敢让妈咪知道,妈咪会伤心的,她一伤心会就会哭。我妈咪很年轻,有时候很聪明,有时候笨笨的,她有时比我更像小孩子,我可以像大人一样哄哄她。乾叔叔有偷偷带我去测过智商,据说是只比250要少那么一点点而已。我喜欢低调,不会轻易表现出自己,我喜欢被妈咪宠着,在妈咪眼里,我就是一个无忧无虑,单纯天真的小孩子,这样很好。好吧,我承认我有点早熟,这不能怪我,只能怪爹地妈咪的基因太良好,还有就是乾叔叔教了我许多东西。最近我总是会做一些奇怪的梦,梦见有男人追求妈咪,结果妈咪丢下我不管。我不希望这样的梦变成现实,妈咪是我一个人的,谁也不能抢走妈咪对我的爱,就算是亲生爹地也不能!
五年的时间,足够让你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文菁当初想不到自己一觉醒来已经是在伦敦了,被乾廷捡回来的。刚开始,对乾廷没少责骂,可是当孩子一天天长大,她的心情奇迹般平静下来,慢慢地学会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问题,这或许是因为当了母亲的关系,人的心态会变得更加平和,宽容,更加理智,更有……爱。她和乾廷成了好朋友,至少她是这么看的,至于乾廷是不是将她只看成朋友,那就另当别论了。
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人的意料,五年前乾廷也想不到自己会顺手就捡个孕妇回来。而文菁更想不到,在被魏榛劫持的过程中,车子会突发事故,刹车失灵,导致了她趁机逃脱,要不是乾廷刚好那晚在江边等着抓帮里的叛徒,文菁的命运,真不敢往下想……
五年前的遭遇究竟对文菁有着怎样的影响,她现在已经不会去纠结这个问题。每天和儿子相依为命,他能健康成长,文菁就很满足了。
刚开始来伦敦那段时间,她时常都会心有不甘,想起翁岳天和魏婕,她会怨怒,会愤恨,会痛不欲生,但是这些情绪很快就因为宝宝得存在而淡化了,想起魏榛逼迫她写下的纸条,那一定会让翁岳天以为她是因生气而自己离开的。她该告诉他其实是魏榛干的事吗?
如果换做以前,她或许会的,但在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大难不死之后,人的心境会有所变化,仿佛一颗心陡然间成长了几十岁,她真的累了。
曾是那么执着地守着翁岳天,就像星星始终围绕着月亮一样,曾倾尽所有的勇气问他是否愿意和她结婚,而他只是含糊其辞,然后抱着魏婕……那个画面永远都会定格在她脑子里,只是,心不再会激荡,不再会哭到昏厥,不再会感觉那是世界末日。因为……她有宝宝了,这是她人生最大的财富,最珍贵的礼物。
总是学不会去恨他,即使他和魏婕在一起,即使如今远隔天涯。文菁依旧不会记恨翁岳天。那个男人,是她人生最暗黑的时期里,带她走出逆境的一盏灯塔。不因爱而生恨,这是她能给予他的,最大的宽容和爱。
不论经过多少年,她都不会忘记,曾有那么一个男人,温暖过她,并且赐予她第二次生命……宝宝就是她的第二生命,是她之所以能在异国他乡生存的源动力。
现在的文菁,思想上十分轻松,不再被感情的煎熬折磨得死去活来,每天不用担心有人来抓她,害她,远离魏榛和魏婕,真正地走出了曾经的阴影,真正地重获了新生。
文菁的日子过得很潇洒,早在五年前生下宝宝之后,她就联系上了顾卿,并且让顾卿想办法将她在国内银行的一千万存款转到伦敦给她,那是她的签约费,一直没动过。转款的其中有点曲折,是为了做得更隐秘,不让翁岳天或者魏榛发现她的踪迹。
顾卿确实是一个值得相交的人,将文菁嘱托的事办好,并为她严格保守秘密。
五年来,翁岳天都没得到文菁的消息,他哪里会想到是乾廷的出现改变了事情发展的轨迹。
这五年,魏婕就像是一块怎么都撕不掉的膏药,竭尽所能贴着翁岳天,外界早就传闻两人在同居,甚至是秘密结婚了,而当事人从不多说一句,任凭外界去遐想,翁岳天和魏婕总是保持着缄默。
翁岳天是懒得理,而魏婕则是乐于见到那些传言,那会让她有种自我麻醉,传得越夸张越好,她就是要让那些倾慕翁岳天的女人知道,她魏婕才是他的女人。
魏榛在五年前的那晚遇到事故之后便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了,有人传言说他在车子爆炸中丧生,有人又说他跑了,至于他究竟是死是活,没人知道。
同一个时空里,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活轨迹,你会渐渐习惯见不到心爱的人,渐渐习惯了活在永无止尽的思念里,只是有一种名叫回忆的东西,你不能去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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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末,小元宝不用去学校,乾帮是他的大本营,乾廷是老大,小元宝就是小老大。这一大一小早就建立起情同父子的关系了。
每个周末,小元宝都会被送来乾帮,被乾廷关在屋子里进行特殊培训。至于培训的内容,文菁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每一次小元宝从乾廷的卧室出来之后,乾廷都是一脸洋洋得意的样子,活像那是他儿子一样。
今天,乾廷像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时不时眼睛瞄着电脑前的小元宝,神色有几分期待。
在伦敦唐人街,乾氏家族的势力第一。杀伐狠绝的乾廷更是让人闻名胆丧的修罗,但是在文菁和小元宝这对母子面前,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此刻他正在等着验收今天小元宝的培训成果。躺在沙发上慵懒的姿态,骨子里透出一股慵懒的魅惑,原来“天生媚骨”用在男人身上也是可以的。乾廷穿着浅灰色休闲装,胸前五颗纽扣他只扣了一颗,那古铜色健康肤色很有男子气慨,但偏偏配上一张美若天仙的脸,比女人还俊俏三分,尤其是他笑的时候,用文菁的话说,那就是活脱脱的引人犯罪。
“小元宝,已经半小时了,怎么今天这么慢啊?”乾廷话是这么说,脸上的笑意却是贼兮兮的。最近小元宝进步神速,他都快没东西教了,今天能让小元宝花上半小时的时间,那是相当有成就感。
小元宝头也不回,只是嘟囔一句:“有人找我……是顾叔叔。”
“顾卿?”乾廷从沙发上下来,漫不经心地挑挑眉:“元宝,你那么聪明,该知道顾卿想追你妈妈吧?”
“嗯,我知道啊……那乾叔叔,你是不是会吃醋呢?嘻嘻……”小元宝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冲着乾廷眨巴眨巴,可爱极了,只是说出的话能让乾廷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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