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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春晓发现自己就是个贱皮子,在军营的时候整天累死累活,心里想的都是训练赶紧结束好好休息,回到家里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且整天还有人好吃好喝的供着她,她反而浑身不自在起来。
每天早上六点,她保准会醒过来,在床上多躺一会儿都难受。
这片别墅区的环境很好,有很多绿植,后面还有一座不高的小山,说是小山,其实更像是一个超大的土坡,路修的很平整,几乎也没有什么车子通过,是晨练的好地方。
她利用两天的时间查探好地形,脚上的伤刚好一点,她就迫不及待地恢复了五公里晨跑。
开始的时候张采薇还不同意,小姑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应该多睡才是,后来还是厉堂川劝她,说是小姑娘坚持锻炼身体,才会少生病,张采薇这才不拦着她。
前几天刚下过雨,不少沙石泥土被冲到上山的水泥路上,脚下稍不留神就会踩到泥块或者是石块,很危险。
那春晓很小心,顺利地跑到半山腰。因为是上坡路,跑起来特别费劲,其实没跑多远,她却已经气喘吁吁起来。
她放慢了脚步,开始调整呼吸,打算一鼓作气,跑到山顶。
正这时候,她好似看到有个人背对着她坐在前方路中间。
不是崴到脚了吧?
心里琢磨着,她已经跑到这人身边。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上面穿了一件浅灰色跨栏背心,垮垮的,和那春晓在部队看到的那些健硕的士兵完全不同。
他垂头查看自己的脚,那春晓并不能看到他的长相,只他的皮肤特别白,在熹微的晨光中,竟让那春晓觉得刺目。
“那个,需要帮助吗?”犹豫了一下,那春晓还是小声地开口问道。
“谢谢,我……”男生道了一声谢,原本还算轻快的声音在抬头看到那春晓的一刻戛然而止,还挂在嘴角的笑也消失不见,看着她的眼睛里,甚至有寒光闪过。
这个人,认识她!
这个想法刚浮出脑海,她已经开口问道:“你认识我?”
男生冷哼一声,低头把鞋袜套上,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的下了山,期间竟是再没多看她一眼。
哪会有人对一个陌生人是这样的态度,所以他肯定认识她,而且并不多喜欢她。
原身以前一直生活在小镇里,根本没来过京都,应该不可能认识住在高档别墅区的男生吧。那么,这个男生就是她来京都之后认识的喽,她一边往山上跑一边回想,等跑到山顶,依然没有想到何时见过那个男生。
算了,不想了。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人,对她态度不好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只要让她在乎的人喜欢她就好了!
这般一想,那春晓也轻松了一些,下山的脚步也不自觉轻快了许多。
之后几天的晨跑,她都会遇到那个男生,只是男生依然不拿正眼看她,她也只当没看到他,跑自己的。
转眼到了周末,吃早饭的时候张采薇挨着个问几个儿媳妇,她们的老公晚上回不回来吃饭,最后除了一直不曾露面的厉盛绪还回不来外,其他人竟然全都能回来。
这些天待在厉家,那春晓也知道聚齐厉家的所有人有多不容易,她最初来的那两天,他们之所以都在家里吃饭,竟是张采薇给他们下了死命令,就是想家里人多热闹一些,让她别那么拘束。
“阿姨,盛维哥回来吗?”那春晓忍了半天,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口。
“这个臭小子,也不知道往家里打个电话,往部队打也不接,每次都让小战士敷衍我!”说起这个,张采薇很是气愤,絮絮叨叨和那春晓抱怨起来。
从张采薇的话里那春晓知道,自从厉盛维上军校之后,一个月能回一次家不错了,最长的时候竟然有大半年没回来。
“男人啊,家里没有老婆孩子,没有牵挂,他就不愿意回家。你看看你其他几个哥哥,一有时间就往家跑,为啥?还不是惦记你几个嫂子……”说着说着,张采薇就要往厉盛维的婚姻大事上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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