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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我叫方岷。我和施老师的缘分始于他的自我介绍。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柳镇中学的小教室,座椅很破旧,一动就会咿咿呀呀地响,我生怕它们哪天散了架。
同学们都叽叽喳喳地说,新来了一位长得很帅的英语老师。我不喜欢英语课,更不喜欢英语老师。
但我没想到,这位老师能那么惊艳。他伸手敲了敲我的桌子——那时我刚趴着睡着——就温柔地看着我,不责怪我、也不叫我,不知为什么出了很多汗。
汗流进他的衬衫里,濡湿的那片会叫人想入非非。
我的语言类课都不好,想不出什么形容词给他,但我知道,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画。逆着光,镜片遮住小半张脸,斯文又温柔。
课上他给我们讲英文诗——我分不清是美音还是英音,总之很像听力磁带里的发音,但是比它们诱人。每次老师捧着书望向我,都像是在勾魂。可我知道,那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眼,他在为眼睛找个焦点罢了。
原来的英语老师很古板,五十多岁了,只会叫我们背单词背课文背笔记背语法。背背背,我最讨厌的就是背!花费时间就能完成的事儿,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可施老师不一样,他给我们讲故事,然后教我们写故事。他还会给每个人的文章写很长的观后感,用的是很好看的花体——但板书又是非常清晰的正体。
我的施老师好有魅力啊。
他还会在课上念我们写的文章。
我把故事改了好几遍,甚至背会了好几个高级单词,终于被他念到了。我真牛逼!
老师是和煦的,整个人散发着让人敬而远之的气息。
可我是谁,我是方岷啊,最喜欢挑战不可能的方岷。死心眼的方岷。
那时候我觉得施老师笑一下整个教室都亮了,当然他不是对我笑的,我时常纳闷,明明我成绩也不差,他的课上我也还算听话,怎么他就这么不待见我。
不过,十八岁不到的我确实还挺讨人厌的。
我给他写信,他不要,眼皮都不抬一下,只叫我下次考试好好努力。
每次我去办公室找他,他都会避嫌一样找很多同学一起讲课。
我为了给他发短信偷我爸的手机——并因此讨了好多顿打——可他一次都没有回过我。
我还总是给他送饭,我自认做的还不错,可他都是笑笑,叫我自己吃掉,下次不要再送。
我知道,是我配不上。
老师去过八个国家,会说三门外语,从全中国最好的师范大学之一毕业。他能来这种小地方,不过是阴差阳错的偶然。
他终究是要走的。
可有什么关系呢?我也是要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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