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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低下头,赶紧大口吃白饭,连吃了几口,嘴里的辣味才淡程晨认真的吃着饭,也一直没说话,因为沈煜也没说话,有些人不喜欢吃饭的时候说话。
他吃着,突然有双筷子夹着一大块红烧肉放到了他的餐盘上咽下嘴里的菜,看着还在继续夹菜过来的人,程晨摇摇头说:“不用夹给我,我这里菜够了,你自己吃!”沈煜皱眉有些不悦,程晨的拒绝让他很不爽?他给出去的东西,没有收回来的事,而且还一定得接了。
“不好吃。”看他皱着眉头颇为嫌弃的样子,程晨是明白了,原来是不好吃想让他分担点。
一般人都是直接不吃剩着,沈煜这样做有点奇怪,不过不浪费也是好事。
程晨笑着说:“谢谢!”夹起红烧肉,咬了两口,很好吃,眼睛都发亮了,“好好吃啊,谢谢你。”为什么沈煜会觉得不好吃呢?是挑食吗?刚才看到沈煜连吃了几口白米饭,都不吃菜,应该是有点挑食,这习惯可不太好。
可是他还是长得很高,刚才走到一起比自己高一个头还多,目测有一米囗囗的样子。
沈煜看着对方清澈的眼睛里一闪一闪的欢喜的亮光,忍不住的也夹起了一块红烧肉,吃进嘴里,感觉像吃了块糖一样。
心里暗议,这厨子是放了多少糖,他以后再也不到这个食堂的红烧肉了。
其实厨子很冤枉,他今天做这道菜忘记放糖了,倒是多倒了些酱油。
作者有话要说:
转折有点大……
第71章
报道后的第三天就是正式开学了,室友也都陆续来齐了。
程晨跟沈煜相处了三天,也比较熟络了,比后面来的其他四个室友关系要好。
其他四个室友问程晨,“唉,程晨,你和沈煜原来就是好朋友或者同学吧,是约好一起考的学校和专业吗”要不然这么熟的两人怎么会考到同一所学校同一个专业,又这么巧分到同一个寝室。
程晨抓了抓脑袋,摇了摇头,如实告诉他们。
“没有啊,我也是报道的第一天才认识他的。”几个室友都很惊讶程晨和沈煜也才认识两天。
因为沈煜总是冷着一张脸,眼神也冷,看起来就不是好相处的,他们几个都还没和沈煜说过话。
连自我介绍的时候,都是程晨替他开的口,寝室的人才能第一时间知道他们寝室冷着脸的超级大帅哥叫什么名字。
程晨跟人说话总是喜欢微微笑,并不是勾起嘴角那种,就是你看着他的眼睛,总是带着善意,感觉他在浅笑一样。
脾气也很好,说话也轻声漫语,热心勤快,人也干净整洁,皮肤白皙,像玉一般温润的少年,和他们这些大老粗不一样。
不会让人觉得娘,反而是让人感觉像清晨的朝阳,不会太刺眼,但是又光明又温暖,所以不但寝室的人都喜欢他,和他相处过的人也很少不喜欢他的,至少都不讨厌。
这就让沈煜很郁闷了,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在郁闷些什么,脸色就更加冰冷了。
不过有程晨做中间人,寝室里也没发生什么矛盾,十分和谐开学之后马上就是为期十五天的军训,肉体上很艰苦的一段时间。
学校统一发的迷彩服,一件迷彩短袖,外面一件迷彩长袖外套,一条迷彩长裤,还有帽子,皮带、绿胶鞋。
九月中旬的平京,白天依然很热,太阳也很毒辣很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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