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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半路离队,然后边走边向着大部队挥手。
然后又走了一小段路,是周廪,他去了跆拳道社。
走着走着,慢慢的,还在走着的孩子们加起来也算不上是大部队了。
陆续还有孩子在离队。
一直走到距离校门口最近的那栋教学楼里的音乐社,傅洵走进音乐社对面的阅读社。
两个孩子坐在同样靠近门口的位置,一个手里拿着葫芦丝,一个手中拿着昨天没有看完的书本。虽然兴趣不同,但依旧是一抬眼就能看到对方的距离。
这段路,自从新生入学后加入社团以来,是大家已经走过许多回的路。
一些记忆力比较好的孩子,甚至闭着眼睛都能回忆起大家离队的顺序。
其实还有一些更早离队的人。
比如说庞嘉齐,比如说齐佳。
庞嘉齐在二年级区,齐佳在三年级区。
他们每次社团活动时,连跑到一年级教室门口和大家一起去社团里的时间都没有,只能等到社团活动结束后,再和大家一起到音乐社这边找楸楸。
这在大家看来都是已经熟稔到甚至行程一个流程的事情,但对一直没有参加社团的马书南来说,还是第一次感受。
大家从是一个整体,到后来短时间的慢慢分散,然后又是一个整体。
这让他觉得自己想到了什么,但是又想不太明白。
这时,给小南吹了一遍自己练习的两只老虎的小家伙抬头问:“小南,你喜欢学乐器吗?”
马书南原本想点头,因为楸楸也在学。
但是他又不想撒谎骗小伙伴,只能试着用在他看来两全其美的方式回答道:“我可以来学。”
谁知坐在他对面的孩子摇摇头,“但是小南你不喜欢呀。大家都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
语气中是一派的理所当然。
大家都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
这句话像是一个小闪电,在男孩的脑中轻轻电了一下。
都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吗?
坐在那里的唐楸闻言再次点了点头,顺带举出实例,试图证明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佳佳很喜欢弹钢琴,她就弹的特别好。小辉喜欢机器人,他到机器人社团,就很开心。”
小家伙举了两个例子。
课外兴趣不就是这个样子吗?
在喜欢的前提下,要么变得很厉害,要么变得很开心。
如果都没有的话,就会变得很辛苦。
脑海中有些酥酥麻麻的感觉,马书南终于抓住了那一点点的思绪线头,主动提问:“所以,其实只要相互喜欢、在意,没有很多共同的爱好,也没关系对不对?”
大家依旧可以是很要好的好朋友。
“嗯!”
迎着对面小朋友的目光,男孩也轻松的笑了。
并且开始在心里想,那反过来的话,是不是可以证明,只有不够喜欢,不够在意,才可以在明明其中一方已经在努力靠近的情况下,依旧不能变成很要好的关系。
为什么会这样呢?
如果这样的结论出在楸楸身上,他不会很在意的。
因为他本身和楸楸就没有任何联系,只是因为他们碰巧在了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碰巧他很想靠近那个漂亮的小朋友,所以才会那么努力。
努力是他的事情,因为是他想要和楸楸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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